Re: [轉錄] 白痴造句法 把論文變難看了

看板PhD作者 (健康的胖子)時間15年前 (2009/03/11 10:51), 編輯推噓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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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norris0140 (健康的胖子)》之銘言: 想要講的長了一點就不推文直接回了 : 學生受不受教那是另一回事,如果這邊再不補救 : 屆時論文裡出現了一堆自稱朕或是林北的個性文風 : 恐怕是不見容於當下的格式 : 必須承認這種威權的修改可能是戕害自由文風的殺手 : 或許後世的人會幹譙我們這些八股學究死腦筋 : : 這讓我想到以前老師喜歡把我論文的"的"改成"之" : : 這根本就是僭越 : 推 HJShiu:"寫作文風"為什麼是"問題"?文風就是文風啊 03/10 17:50 : → HJShiu:舉"林北"為例是過當了點 03/10 17:52 : 推 HJShiu:請教micklin, 不喜學生文風,但認為無損研究成果與科學意念 03/11 08:41 : → HJShiu:的表達,所以不認為是"問題",而予以充分尊重,這樣為什麼 03/11 08:43 我是故意舉誇張的例子,想要表達把"的"改成"之",和把"林北"改成"我" 其實在某種程度是是可以等價互換的 否則學生辯說他平常就是自稱"林北",而且還用"幹"當發語詞 這樣寫法是某種庶民文化,也是他的identity 對於指導教授對他的identity有意見不以為然 不知您要如何對應? 的確如您所說 只要能夠妥善表達,要用白話文、文言文甚至是港漫文 PPT要照一般表達還是採用高橋流 我想都是自由,應該予以尊重 但既然連您都認為用"林北"過當了點 表示當世還是存在著世俗格式觀念 所以不妨將指導老師的修改建議視做一種善意的提示與溝通 我再舉個例子,不同的文風與世俗看法 1.顯微鏡下的觀察顯示....... 2.我親眼在顯微鏡下看到...... 兩種寫法都嘛可以,但是大家常用哪一種,不言可喻 -- 我想大家是有一點誤會了,但是謝謝指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0.104.96

03/11 11:30, , 1F
第二句的親眼可以去掉:p
03/11 11:30, 1F

03/11 11:36, , 2F
我認為指導老師不是要幫學生改作文 是方法與觀念的引導啟發
03/11 11:36, 2F

03/11 11:37, , 3F
把之改的在我看來是指導老師沒事找事 文章風格不必師規弟隨
03/11 11:37, 3F

03/11 11:37, , 4F
把的改之 sorry......
03/11 11:37, 4F

03/18 15:21, , 5F
我老闆也超愛把"的"改成"之"阿 ~ 改了就能畢業呢!
03/18 15:21, 5F
文章代碼(AID): #19joSRxR (Ph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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