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新設計

看板Patent作者 (\)時間11年前 (2013/05/24 05:2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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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此新工具 大致上由元件A+元件B+元件C組成 A之上的突出物為a' a'讓A更有效率運作 但A沒有a', 還是可以運作 B為支撐架 A依附在B上 A和B技術上不應分離 C與A/B互動 共同實現某一功能 但C可能可以另申請專利 且C依放置在B上方或下方 而有2種不同的構型C1/C2 則此申請案如何寫比較好 1.只一獨立項, 同時包含A+B+C 2.兩獨立項, A+B, C 3.只一獨立項, 同時包含A+a'+B+C 4.兩獨立項, A+a'+B, C 若為選項1 係爭物件A+B, 是否侵權? 係爭物件A+a'+B, 是否侵權? 係爭物件A+a'+B+C, 是否侵權? 若為選項2 係爭物件A+B, 是否侵權? 係爭物件A+a'+B, 是否侵權? 係爭物件A+a'+B+C, 是否侵權? 若為選項3 係爭物件A+B, 是否侵權? 係爭物件A+a'+B, 是否侵權? 係爭物件A+a'+B+C, 是否侵權? 若為選項4 係爭物件A+B, 是否侵權? 係爭物件A+a'+B, 是否侵權? 係爭物件A+a'+B+C, 是否侵權? 若一專利有兩獨立項 係爭物件同時吻合兩獨立項算侵權 或是其中之一獨立項就是侵權? C之所以想另外提申請案 是因為擔心 係爭物件A+B就不算侵權 這樣想應該合理? C1和C2外型差的有點多 可功能雷同 所以先寫一獨立項表明功能 再寫附加項中表明C有C1/C2兩構型 這樣寫對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8.225.25
文章代碼(AID): #1HdeXTKv (Pat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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