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姓名表示權

看板Patent作者 (愛‧簡單最好)時間14年前 (2010/06/18 11:55), 編輯推噓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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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iglauhk (我要當陽光型男!!)》之銘言: : ※ 引述《magamanzero (qqq)》之銘言: : : 由於友人沒有PTT的帳號, 故請我代為po文向大家請教幾個問題 : : 1. 專利法規定有發明人有姓名表示權,如果一件專利申請案中有好幾個發明人 : : 其中一個發明人因為某些理由而不願意簽署文件,藉以阻撓專利的申請,請問 : : 是否有方法可以讓他的姓名表示權自動放棄? 例如,以書面文件告知他,他的 : : 發明要進行專利申請,如果時限內他不表示要行使他的姓名表示權,就視為自 : : 動放棄. : : 2. 反過來說,如果有一件發明,發明人想申請專利,但公司因為某些理由不願意出 : : 錢幫他申請專利,於是發明人自己出錢申請專利,並請公司放棄姓名表示權.但 : : 公司表明他們不想放棄專利申請權,也不願意出錢申請專利.那麼發明人有什麼 : : 方法可以讓公司失去專利申請權? : : 以上兩個問題煩請各位大大回答, 非常感謝 : 上篇推文C大說得很清楚 在此補充說明 如有錯誤請指正 : 原PO應該沒搞清楚 發明人的姓名表示權 跟 專利申請權的分別 : 姓名表示權 是指在專利權證書上 發明人一項上出現發明人名字的權利 : 跟專利權的行使關係不大 : 專利申請權才關係到權利分配的問題 : 針對問題1. 先自行申請專利 取得專利後 如該不願意簽字的發明人跳出來要舉發 : 就讓他花錢去舉發吧 看他有沒有那麼多閒錢 : 2. 發明人想申請專利 若該發明為職務上所得 申請權屬公司所有 : 發明人的確無權要求公司放棄主張權利 1的方法不可行,而且用這個方法等於你承認了他是發明人之一, 如果要申請,一定要他簽申請權轉讓 我倒覺得用p大的方法,當作沒這個人存在 如果他不滿,光是舉証自己是發明人就夠他累了 舉了証頂多把他增列發明人,他自己也不能撤銷案子 雖然有些偷雞,但倒是個可行的法子 2.那個非職務發明要告知公司請公司六個月內表示異議是正解 另外補一個點,職務發明並不需要發明人填寫申請權轉讓証明 一般公司在申請時請發明人填具的轉讓書,走的是單純轉讓喔 並非使用職務上發明這條路,所以日後對合理之報酬的爭議,可能連立場都沒有 通常在找不到發明人簽名,使用勞務契約証明申請權歸公司所有,才是走職務發明這條路 第六條第一項 單純讓與 無酬 第七條 職務上發明 適當之報酬 第八條 非職務發明 合理之報酬 公司要你填申請權轉讓,就是用第六條第一項, 在專利法上並沒有保護發明人一定得到報酬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5.81.25.190

06/19 13:29, , 1F
l大 可以多解釋一下 您第二點說的轉讓嗎?
06/19 13:29, 1F
※ 編輯: lkw 來自: 115.80.17.110 (06/21 11:20)

06/21 20:08, , 2F
公司還是會有專利獎金給發明人
06/21 20:08, 2F

06/21 20:09, , 3F
提案、申請、領證、實施都會有獎金獎勵喔
06/21 20:09, 3F

06/21 23:48, , 4F
公司有沒有獎金,那是內部的事,如果簽讓與,專利法並沒有規定
06/21 23:48, 4F

06/21 23:49, , 5F
受讓人要付錢給發明人,但職務發明與非職務上發明就有規定
06/21 23:49, 5F

06/21 23:49, , 6F
至於什麼是合理,什麼是適當,只能個案討論了,真模糊
06/21 23:49, 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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