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姓名表示權
※ 引述《piglauhk (我要當陽光型男!!)》之銘言:
: ※ 引述《magamanzero (qqq)》之銘言:
: : 由於友人沒有PTT的帳號, 故請我代為po文向大家請教幾個問題
: : 1. 專利法規定有發明人有姓名表示權,如果一件專利申請案中有好幾個發明人
: : 其中一個發明人因為某些理由而不願意簽署文件,藉以阻撓專利的申請,請問
: : 是否有方法可以讓他的姓名表示權自動放棄? 例如,以書面文件告知他,他的
: : 發明要進行專利申請,如果時限內他不表示要行使他的姓名表示權,就視為自
: : 動放棄.
: : 2. 反過來說,如果有一件發明,發明人想申請專利,但公司因為某些理由不願意出
: : 錢幫他申請專利,於是發明人自己出錢申請專利,並請公司放棄姓名表示權.但
: : 公司表明他們不想放棄專利申請權,也不願意出錢申請專利.那麼發明人有什麼
: : 方法可以讓公司失去專利申請權?
: : 以上兩個問題煩請各位大大回答, 非常感謝
: 上篇推文C大說得很清楚 在此補充說明 如有錯誤請指正
: 原PO應該沒搞清楚 發明人的姓名表示權 跟 專利申請權的分別
: 姓名表示權 是指在專利權證書上 發明人一項上出現發明人名字的權利
: 跟專利權的行使關係不大
: 專利申請權才關係到權利分配的問題
: 針對問題1. 先自行申請專利 取得專利後 如該不願意簽字的發明人跳出來要舉發
: 就讓他花錢去舉發吧 看他有沒有那麼多閒錢
: 2. 發明人想申請專利 若該發明為職務上所得 申請權屬公司所有
: 發明人的確無權要求公司放棄主張權利
1的方法不可行,而且用這個方法等於你承認了他是發明人之一,
如果要申請,一定要他簽申請權轉讓
我倒覺得用p大的方法,當作沒這個人存在
如果他不滿,光是舉証自己是發明人就夠他累了
舉了証頂多把他增列發明人,他自己也不能撤銷案子
雖然有些偷雞,但倒是個可行的法子
2.那個非職務發明要告知公司請公司六個月內表示異議是正解
另外補一個點,職務發明並不需要發明人填寫申請權轉讓証明
一般公司在申請時請發明人填具的轉讓書,走的是單純轉讓喔
並非使用職務上發明這條路,所以日後對合理之報酬的爭議,可能連立場都沒有
通常在找不到發明人簽名,使用勞務契約証明申請權歸公司所有,才是走職務發明這條路
第六條第一項 單純讓與 無酬
第七條 職務上發明 適當之報酬
第八條 非職務發明 合理之報酬
公司要你填申請權轉讓,就是用第六條第一項,
在專利法上並沒有保護發明人一定得到報酬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5.81.25.190
推
06/19 13:29, , 1F
06/19 13:29, 1F
※ 編輯: lkw 來自: 115.80.17.110 (06/21 11:20)
推
06/21 20:08, , 2F
06/21 20:08, 2F
→
06/21 20:09, , 3F
06/21 20:09, 3F
→
06/21 23:48, , 4F
06/21 23:48, 4F
→
06/21 23:49, , 5F
06/21 23:49, 5F
→
06/21 23:49, , 6F
06/21 23:49, 6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問題
4
13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問題
1
4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3 之 9 篇):
問題
3
15
問題
4
13
問題
2
6
問題
1
4
問題
4
5
問題
1
5
問題
1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