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給客戶一句話:不要有付錢是老大的心態

看板Patent作者 (台灣綠茶)時間16年前 (2008/07/24 22:35), 編輯推噓7(7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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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了很久..才決定po這篇文章.. 實在是好奇心太重了... 不知道會不會引起公憤..哈哈.. IF跟IH我都當過.. 當IF時..看版都會覺得大家都很勵害..都很有良心.. 但一開始當了IH後.. 瞬間可以看到各大事務所的稿子... 心裡的疑惑就無限擴大.... 勵害又認真的工程師怎麼這麼少啊? 怎麼我一天到晚都要受事務所虐待啊?? 每天都看一堆莫名其妙的稿子..... 文意不通..前後矛盾.. 然後..退稿又要想怎麼好好說...不然會被人家說難搞... 等一下.人家寫不好還不是自己要重寫.. 然後自己改.又很不干願..為什麼你領錢.我卻要幫你做事.. 那為什麼要付錢..請你幫我們撰搞.. 付我錢寫稿子就好啦... 更何況對認真寫稿子的工程師不就很不公平... 校稿也是很花時間的.... 我也想閉著眼睛送件啊.. 每次看到桌上還成堆的oa要看..可能還有很多老闆交代的事情要做... 每天都有一堆的雜事要做... 我才不想整天在改一堆莫名其妙的稿... ---------- 因此..我才決定來po文的.藉此把心裡的話告訴眾位if 首先...claim寫不清楚,範圍不會因此比較大.. -->專利範圍的判定..跟寫得清不清楚是兩碼子事.. 元件的作動關係.範圍不會因為你寫不清楚而變大 -->專利範圍的大小.最主要還是跟技術有最密切的關係.. 還有用語的方式.. -->適當的擴充專利範圍..是指不要把不重要的限制放進來... 再來..tw現今的發明案.大都不怎麼樣..本來就都是一些改良的技術.. 所以..範圍本來就不會太大.. 我們所要求的也就只是..竟量把本案的發明特徵都放在claim中 適當的把一些特徵藏在附屬項... 然後....開始禱告...審委不要找到類似的前案.... 啊..假若不幸..審委找到前案..我也不幸收到102..103 再看看有什麼特徵可以使本發明與前案區隔的就好了... 假若...再不幸...沒有任何特徵可以用了.. 那麼..其實事務所可以開心的告訴我們..沒救了!! 那..當inhouse的我們..會很開開心心的把案子結了... 因為..手上的案子又少了一件...下次再也不用看到他啦... (只要不要遇到很魯的發明人) 其實...就這麼簡單... 最後...呼籲眾事務所的工程師...求求大家..要出一校稿前..多看個幾眼啊.. 最好...可以自己從頭再讀一次...如果你可以看得懂你在寫什麼..再送出來啊... 每次..退稿..你們資深改稿同仁頭也很大啊... 每一次聽著你們改稿同仁在電話中無奈的聲音..我都很慶幸... 好險...這個稿不是我改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5.9.216

07/24 22:52, , 1F
我不得不推這篇文章,我跟你一樣啊~~~
07/24 22:52, 1F

07/24 22:55, , 2F
推一個
07/24 22:55, 2F

07/24 23:21, , 3F
你遇到的跟我遇到的ihpe蠻像的~claim改的很模糊~不過對於
07/24 23:21, 3F

07/24 23:22, , 4F
IHPE的校稿~我覺得每個人都有自己習慣的寫法,一下子看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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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4 23:22, , 5F
人寫的東西就是不習慣(我自己也是),但是文字表達就是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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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4 23:23, , 6F
只要技術沒有寫錯~內容沒有寫錯~我想基本上都是ok的,us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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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4 23:24, , 7F
多patent寫的只能說見鬼~讀的超辛苦~但是上法庭還是告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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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4 23:24, , 8F
了人,ihpe會抱怨ifpe寫的東西不好~ifpe也會抱怨ihpe為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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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4 23:25, , 9F
麼只是換個講法而已~講的還是一樣的東西,每個人切入的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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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4 23:26, , 10F
可能都不太一樣~自然寫出來的就有差異~把自己的尺度放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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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4 23:26, , 11F
一點(技術當然要對)~可能感覺會差很多~這是我自己的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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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4 23:52, , 12F
文字表達可以多元,但有時是覺得寫了一堆東西而未突顯答辯的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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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4 23:53, , 13F
答辯的重點。重點有無突顯應屬較客觀的東西。
07/24 23:53, 13F

07/24 23:54, , 14F
上述要表達的是有時 "多元表達" 與"論述有無突顯重點"是兩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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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4 23:57, , 15F
最近重寫一件答辯案,原因是"答辯重點未突顯" 但或許ihpe是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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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4 23:57, , 16F
為是表達方式不同,心裡覺得他一定覺得我很難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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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00:19, , 17F
對齁~優雅的退回去請他們資深同仁改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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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00:34, , 18F
寫錯的問題>>>>>>>>>>風格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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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00:38, , 19F
下次就直接跟ih溝通囉..當個朋友好辦事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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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14:54, , 20F
推~不過事務所的生態實在難以改變,新人寫的案子與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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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14:54, , 21F
業績難以取捨
07/25 14:54, 21F

07/27 10:39, , 22F
推,以前我也只是這麼卑微地期望^^
07/27 10:39, 22F

07/27 10:41, , 23F
後來我都要求先看claim,避免浪費彼此時間
07/27 10:41, 23F

08/04 21:20, , 24F
建議:可以在洽談的時候,IF與IH兩邊就先討論,取得共識
08/04 21:20, 24F
文章代碼(AID): #18Y9D8Tw (Pat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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