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欣亞組裝電腦起火自燃

看板PC_Shopping作者 (╮(﹀_﹀")╭╮(﹀_﹀")~)時間12年前 (2012/05/29 00:45), 編輯推噓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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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ouis0407 (能當個鄉民也是一種幸福)》之銘言: : 原po生氣憤怒是有道理的,但這只是一方面.從事件本身來說, : 欣亞作為一間零件經銷商,本身提供的保固就只限於元件出廠 : 不良,在短時間內提供換貨的服務,而非在一長期時間內,對售出 : 之機器做全面的保固,這是品牌電腦的作法,他們就是靠這個來 : 跟零件經銷商競爭的.今天會出現原po覺得欣亞該負責的原因是 : 因為,"他是整機購買",這讓他產生一種欣亞該對整台機子負完 : 全售後責任的直覺判斷.但回過頭來看,所謂的整機購買,其實是 : 欣亞在售出整套零件之後,"額外提供"的組裝服務,學術點來說, : 是對價關係之外,善意提供的額外服務.只是因為現在的光華生態 沒有什麼好疑慮的, 原po的堅持是對的, 只是求償對象是PSU的製造商, 而不是欣亞. 民法上的瑕疵擔保就明示, 誰打破的誰要賠, 就這麼淺顯易懂; 原po的顧忌很合理, 電源起火燃燒會不會影響到其他各部位原件? 個人認為是會的, 只是多寡問題, 或是造成的損害是否足以構成 新品更換的條件成立? 像是買房子一樣, 壞到什麼程度取決於能否修復, 例如磁磚破損或是管線滲水, 這就是足以彌補的範圍, 若合約有簽訂瑕疵擔保(即不完全履行), 就是由前屋主或是房仲賠償; 若是海砂屋或是輻射屋這種顯而易見不適宜居住的狀況, 買方絕對有立場獲得全額退費或是等值補償. 今天爭議在於, 第一, 人是誰殺的? 若欣亞沒有組裝上的失誤或是提供不符合估價單上對價關係的勞務, 那欣亞理所當然不用附過失責任的歸屬. 若不是, 則應當屬於電源供應器的製造商. 第二, 損害程度的鑑定; 損害的程度是否足以全部換新, 還是部分換新, 或局部維修? 肯提供局部維修是應該的, 也是在保固範圍內, 只是承保人是電源廠商; 若部分換新也說得過去, 視電源當下發爐時有沒有帶夥伴走; 要能要求全部換新, 法理上也站得住腳, 只是要凹欣亞提供, 近乎不可能, 原因就是上面曾提到的, 欣亞不是造成過失的主事者. 個人覺得啦, 以光華的生態, 能拿到部分品項換新就要燒香拜佛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7.160.137

05/29 00:49, , 1F
燒起來的第一個動作應該是拿手機出來拍
05/29 00:49, 1F

05/29 00:50, , 2F
看事件過後會不會有女神問你掉湖底的是不是3930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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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不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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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應該只覺得他是跟欣亞買"套裝電腦",所以保固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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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欣亞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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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是誰殺的 下面那句 有筆誤嗎? 感覺有點怪
05/29 00:56, 6F
※ 編輯: SuWeiLin 來自: 61.217.160.137 (05/29 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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