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題] 最近P2P用起來很不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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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5(15推 0噓 5→)留言2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devil0915 (微笑殺手)時間17年前 (2007/08/22 00:3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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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警方都在查,風聲鶴唳. 之前GB才有一個人被抓. 據我所知只要不上傳僅下載的話,被抓到也無罪. 但是調成不上傳又無法下載(驢子). 所以只能膽戰心驚的用.... 不知使用驢子、BT被抓的可能性高不高?.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40.110

推噓0(0推 0噓 2→)留言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jsports1 (此時不抬更待何時?)時間17年前 (2007/08/23 16:3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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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錯很大 買盜版就犯罪的話 那些夜市的無人攤位就可以收光了. 警察隨便找一台pc 裡面也都是贓物. 你也一樣. 必須要「意圖散布」而公開陳列或持有 才是犯罪. 附上著作權法相關條文. 第 87 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本法另有規定外,視為侵害著作權或製版權:. 一、以侵害著作人名譽之方法利用其著作者
(還有531個字)

推噓4(4推 0噓 3→)留言7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jzn (除舊)時間17年前 (2007/08/23 17:2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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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法第91條. 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 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銷售或出租而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 ,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 萬元以下罰金。. kuro案. 92年訴字第214
(還有383個字)

推噓1(1推 0噓 0→)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mstar (Wayne Su)時間16年前 (2007/08/25 14:5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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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確. kuro 的陳姓使用者是因為 kuro 的功能:下載完成後就會打開分享功能. 因此構成了「散佈版權物」的要件,所以會有罪. 而 IFPI 也是特別抓出個使用者當例證,以利另外對 kuro 的官司. 至於下載途中,尚未完成的暫存檔也會被分享出去,這是否也算違法?. 未完成的檔案要算成版權物還
(還有322個字)

推噓2(2推 0噓 1→)留言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phphh (大家好)時間16年前 (2007/08/25 19:2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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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下載的時後應該就算重製了吧?. 你下載完的東西,使用有經過著作權人授權使用嗎?. 就算刑事沒有,民事還是有你的份. --. 代po 物戰 強著我同學 宅男 呆完狼 科科.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3.237.185. 編輯: php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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