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其他] 悶爆了

看板Option作者時間13年前 (2011/01/27 00:17), 編輯推噓7(709)
留言16則, 1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9/26 (看更多)
※ 引述《truthatell (the day)》之銘言: : 查了一下定義: : 1、「權利金即為選擇權之價值 ,權利金係由供需決定,且隨各種市場狀況變動」 : 2、「選擇權買方繳交權利金之後,便無任何義務與風險」 : ............................................................................ : 個人覺得這次的重點是在於「市價單」。 這次算不算 ? 第 106 條 對於期貨交易,不得意圖影響期貨交易價格而為下列行為之一: 一、自行或與他人共謀,連續提高、維持或壓低期貨或其相關現貨交易價 格者。 二、自行或與他人共謀,提高、維持或降低期貨部位或其相關現貨之供需 者。 三、自行或與他人共謀,傳述或散布不實之資訊者。 四、直接或間接影響期貨或其相關現貨交易價格之操縱行為者。 第 112 條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 金: 一、未經許可,擅自經營期貨交易所或期貨交易所業務者。 二、未經許可,擅自經營期貨結算機構者。 三、違反第五十六條第一項之規定者。 四、未經許可,擅自經營槓桿交易商者。 五、未經許可,擅自經營期貨信託事業、期貨經理事業、期貨顧問事業或 其他期貨服務事業者。 六、期貨信託事業違反第八十四條第一項規定募集期貨信託基金者。 七、違反第一百零六條、第一百零七條或第一百零八條第一項之規定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184.41.183

01/27 00:18, , 1F
頭推
01/27 00:18, 1F

01/27 00:20, , 2F
二、自行或與他人共謀,提高、維持或降低期貨部位或
01/27 00:20, 2F

01/27 00:21, , 3F
法條不是給常人用的
01/27 00:21, 3F

01/27 00:21, , 4F
其相關現貨之供需者。<~~~~去年結算玩一整年的外資
01/27 00:21, 4F

01/27 00:21, , 5F
是不是都要抓去關了
01/27 00:21, 5F

01/27 00:22, , 6F
哈哈,版上很多人犯了第106條第三款 XD
01/27 00:22, 6F

01/27 00:22, , 7F
D神時間又到了~~~~~~~~~~~~~~~~~~~~~~~~~
01/27 00:22, 7F

01/27 00:22, , 8F
傳述或散布不實之資訊者 <----- X大..... XD
01/27 00:22, 8F

01/27 00:22, , 9F
好像是一XDDDD,法規都騙人的,抓不到人
01/27 00:22, 9F

01/27 00:24, , 10F
還沒聽過有用這106條抓過誰...要抓先抓 國安基金..hahaha
01/27 00:24, 10F

01/27 00:29, , 11F
XD
01/27 00:29, 11F

01/27 11:26, , 12F
106條,可能必須舉證sasa 的"意圖"
01/27 11:26, 12F

01/27 13:30, , 13F
106感覺訂爽的 舉證太困難了 是訂來有大事時利用公權力強制
01/27 13:30, 13F

01/27 13:30, , 14F
使用的FU...
01/27 13:30, 14F

08/12 23:26, , 15F
哈哈,版上很多人犯了第 https://muxiv.com
08/12 23:26, 15F

09/15 06:36, , 16F
二、自行或與他人共謀, https://daxiv.com
09/15 06:36, 16F
文章代碼(AID): #1DG4aIB9 (Option)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9 之 26 篇):
其他
40
153
其他
10
23
其他
7
16
文章代碼(AID): #1DG4aIB9 (Op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