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關於留宿的問題

看板NTU_BOTDorm2作者 ( )時間15年前 (2009/03/14 15:05), 編輯推噓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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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asonlian ()》之銘言: : (原文恕刪) : 我記得台大校規有規定學生不能翹課吧! : 假設有一天,學校派了一個輔導員進駐某X學系, : 要求該X學系嚴格取締翹課的學生,一抓到就按校規處分。 : 為了落實這個規定,該系上課時學生都必須按固定座位坐, : 老師每堂上下課都要點一次名,該輔導員每堂課也會在走廊實施外點。 : 請問: 校規規定有錯嗎? 該輔導員認真執行他的職務有錯嗎? : 是不是錯的只是X學系的學生,活該他要讀X學系,讀其他系就沒事了, : 不爽就轉系呀? 再不爽就辦休學呀? : 是這樣子嗎??? : X學系的學生該怎麼做呢? : 1.遵守規定,反正我又不翹課,有啥關係? : 2.請求學校修改校規,開放學生翹課的權利! : 3.要求比照其他系辦理。 : 4.轉系或退學。 對於翹課這件事和bot留宿、門禁相較之下, 有什麼相同和不同的地方? 同樣都是學校規定,差別在執法人員的權限。 教授有權力決定他要不要點名,他不點名學校也拿他沒輒。 但輔導員不按法規行事,真出事他就走不完兜著走。 今天教授要點名,你能夠對教授怎麼樣嗎? 還不是要嘛就乖乖去上課,要嘛就摸摸鼻子給他當。 不然就不要修啊。 還有這件事影響了誰? 翹課是你自己的事,只要不影響到其他人,沒人會想管你。 那留宿這件事"可能"影響誰? 嗯,首先可能是你隔壁的鄰居; 再來是太子建設本身,一方面越多人住,折舊速率會變快, 另方面是增加管理上的複雜度和風險。 兩件事本質和影響並不相同,不能拿來類比。 執法人員可以視情況放寬標準, 但你不能說他依法行事是錯的。 再來是你所舉的,學校安插輔導員到某系去負責點名這件事。 首先這種事情不會發生,先不說學生的觀感好了, 你以為教授會甩你學校這種做法嗎? 嗯好,假設真的莫名其妙就發生了, 那學生自然會有他們的反應方式, 開會拍桌、集體罷課、拉白布條抗議,訴諸媒體,等等。 如果你覺得這和BOT留宿的本質、意義是一樣的, 那其實你可以召集一群人,選擇一樣的做法,不是嗎? 那話說回來,除了在網路上PO文之外, 有誰真的站出來嗎? 不要說真的認真在推動, 提出有建設性的意見的,又是更少數的幾個人。 回到留宿的議題, 這件事我個人覺得維持現狀並沒有不好。 但如果有想改變的人能夠提出個好的方案, 說明這樣的改變不會對其他人造成影響, 甚至讓我們覺得,也能夠在其中獲得一些好處, 那我是很樂觀其成。 至於要說「要相信台大人的水準,自律能力」, 這一點說服力也沒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8.55 ※ 編輯: sheauhei 來自: 140.112.218.55 (03/14 15:10)

03/14 15:33, , 1F
他的假設應該是教授也沒有權利決定點名與否,一定要點XD
03/14 15:33, 1F

03/14 15:34, , 2F
但我同意你的說法。大家可以再換個角度想,會到版上看文
03/14 15:34, 2F

03/14 15:35, , 3F
章甚至po文打筆戰的人,都是因為覺得自己的利益被侵害了
03/14 15:35, 3F

03/14 15:35, , 4F
,但是覺得沒差或現狀很好的人,自然不需要看板。所以實
03/14 15:35, 4F

03/14 15:36, , 5F
際上有多少人支持改變還很難說。不管怎麼樣,社胞大會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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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15:36, , 6F
是全面意見調查之類都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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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15:38, , 7F
啊...Q大前面已經說過了...那當我op = =
03/14 15:38, 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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