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校園] 學校單位違反勞基法要向誰檢舉呢?

看板NTU作者 (很紳士的錢)時間9年前 (2016/04/09 19:43), 編輯推噓2(2013)
留言15則, 1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5/9 (看更多)
借問一下 偶爾也會想要參加路跑活動 不知道最近學校附近有什麼路跑活動好參加呢? 最好是離學校近一點方便報名的 ※ 引述《sohandsomeim (我是帥葛)》之銘言: : 謝謝來自各方的指教,尤其是寄信來提醒我們注意事項與發文口氣的,也讓我們在萬眾批評下有辦法再站起來。 : 在這件事情上,我們確實是感受到我們的無奈之處,很多事情並不是我們一定要完成的,但這終究是學校校隊的義務,很高興可以獲得這樣的機會來為學校爭取榮譽,在協助學校事務上也會繼續的努力。同時,我們也同樣是這次活動的志工,絕對沒有說自己不想做才花錢消災的想法存在,不必要過度解讀。 : 我們徵求的是志工,這在Facebook上的回應也很明白了。 : 這個活動來自於管院的EMBA,我們並不是所謂的「業主」、也不是所謂的「奴性堅強的人」,在這次活動我們扮演的角色只是輔助者而已,並不是主管機關,因此,我們對於你們在這邊公開撻伐是感到相當無奈的,你們何曾想過,校隊的成員有多少無奈、有多少不得不,不希望你們因為這件事情對我們貼上標籤、枉費我們不曾中斷的努力,在這邊必須跟大家說清楚,再次用條列式的聲明回覆: : 1.本活動由EMBA舉辦,校隊的角色是輔助而非商人,我們只負責張貼徵才訊息,並沒有違法疑慮。 : 2.薪水500元的部分並沒有法律問題,希望真正懂法律的人再來做指教,切勿無地放矢,也呼籲各位進行檢舉的人,儘速撤會檢舉案,切勿浪費行政資源。 : 3.依照市場需求,本活動已經招滿人(超過十位報名者),顯然是合理的價碼,又沒有法律疑慮,不知道還有什麼值得批評的點? : 4.請各位不要隨意上PTT或其他地方公開他人個資,我們將會有下一步動作,出清(台大面交)為不公開社團,我們合情合理、依照規定發文,為何可以任意公開?別忘了,一隻手指別人,四隻手指指著自己,難道這些公布我們個資的人,可以接受我們這樣做嗎? : 5.感謝各位指教,也籲請各位理性討論,不要說沒有140.112開頭的IP就說造假,為了滿足各位,我們還是去找了連台大網路的地方來做回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243.21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TU/M.1460202210.A.FC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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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要當拿錢不用做事的志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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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PO出清台大的FB截圖會不會被水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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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規檢舉條例 照規定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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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回文的會不會也被水桶,他們看起來很兇耶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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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規檢舉條例 照規定來 筆戰不主動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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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哪裡聽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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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備份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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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主你壞壞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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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不懂我說的有哪裡難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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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這到底是真的還是只是反串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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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斯丁請先練習機車立中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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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必反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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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嘛用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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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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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18:48, , 15F
假回文 真備份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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