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校園] 學校單位違反勞基法要向誰檢舉呢?
※ 引述《NTUMedicine (合太醬料)》之銘言:
: 黑特台大2.0
: #NTUHate2510
: 『國立臺灣大學田徑隊聲明』
: 這是本隊為這次事件做第一次聲明,其餘聲明或回應均不能亦不可代表本隊。我們始終重視勞工問題,絕對堅守中華民國法律,若遭到調查我們也會配合行政機關,謝謝學校同學的關心,也希望所有同學不要在未查證前就任意貼標籤,此乃網路社會的弊病,這是很好的一課
: Submitted: April 10, 2016, 5:34 p.m. CST
抱歉借標題問一下
體育場跑道後面的那個廁所
照印象中是總務處的財產吧(還是我搞錯了?)
為什麼校隊說那是田徑隊專用的其他人不能用
財產登記有改成社團財產了嗎?
照規定目前有社團專用廁所這種東西嗎?
我不太懂狀況是怎樣
還是說總務處不想維護所以封閉起來
後來田徑隊自行維護所以就不打算開放?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7.152.15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TU/M.1460392723.A.357.html
→
04/12 00:44, , 1F
04/12 00:44, 1F
→
04/12 00:58, , 2F
04/12 00:58, 2F
→
04/12 01:21, , 3F
04/12 01:21, 3F
→
04/12 01:33, , 4F
04/12 01:33, 4F
→
04/12 01:33, , 5F
04/12 01:33, 5F
推
04/12 06:26, , 6F
04/12 06:26, 6F
→
04/12 08:04, , 7F
04/12 08:04, 7F
推
04/12 09:30, , 8F
04/12 09:30, 8F
→
04/12 09:31, , 9F
04/12 09:31, 9F
→
04/12 09:31, , 10F
04/12 09:31, 10F
大家是不是戰液太濃厚了
我只是想知道..
為什麼原本比較近的廁所突然都不見或是不能用了 QQ
我幹嘛要抹黑廁所啦 這樣暗暗的很難用耶
推
04/12 12:35, , 11F
04/12 12:35, 11F
→
04/12 12:35, , 12F
04/12 12:35, 12F
→
04/12 12:36, , 13F
04/12 12:36, 13F
→
04/12 12:40, , 14F
04/12 12:40, 14F
→
04/12 12:40, , 15F
04/12 12:40, 15F
→
04/12 12:40, , 16F
04/12 12:40, 16F
噓
04/12 16:16, , 17F
04/12 16:16, 17F
首先感謝諸位大德的回應
我的問題已獲得解答
不過針對那些說抹黑的 我想稍微解釋一下我內文的意思
一是為了避免日後其他人對我的誤會
二是也不希望我的疑問會造成田徑隊的困擾
1. 我從頭到尾整篇文章都沒有提到
任何人跟我宣稱那邊是他們的財產
我不知道一些人怎麼閱讀我的文章後 得到這種認知
然後覺得我在抹黑
"是否是社團財產"這件事
發問者單純是我 可能是內文文句所表達出的意思有點模糊造成誤會
不過其實從頭到尾都沒有提到 是由任何田徑隊隊員所說的
這邊基本上就是一個單純搞不清楚狀況的路人而已
我不知道上面推文前幾樓是看到了啥
鬥鬥鬥 鬥雞嗎?
那麼閒那麼愛戰要不要去性版戰一下30cm跟29cm哪個比較好
2. 我從頭到尾都不打算借題找麻煩
對前面的工資爭議也一點興趣都沒有 因為我大概看得懂狀況是怎樣
如果有煽動版眾情緒或是挑釁的意圖
大可以屁一句:
"不過EMBA的XX社可以用唷 ^.< 啾咪 果然跟EMBA關係打得很好" 之類的句子
這才叫來找渣的
(上句純屬虛構舉例 拜託別又說我抹黑)
但我沒有 因為我只是想弄清楚狀況
如果讓田徑隊的朋友與大德們誤會的話
我必須為我行文的錯誤道歉 並在這邊講清楚我的立場 希望能傳達給各位
(我想會被這樣認為,可能是因為前面戰太兇大家還意猶未盡吧?
不過我只是路過的平民 日內瓦公約都有說戰時盡量不殺平民了
還請各路戰神放過小的一馬 感恩)
※ 編輯: lasda (220.137.152.158), 04/12/2016 22:32:53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9 之 9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