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校園] 哲學解放戰線回應"被統治者的故事"一文
簡單說兩件事情。
第一件事情,和討論沒什麼關係,然而我以為這是基本常識,所以看到有人居然不知道這
件事情,驚訝之餘,本著教育社會的初衷,我還是提一下好了。
任何團體,都需要有一個「官方的窗口」,而且只能有一個。
企業、政黨都有「發言人」這個職位,這個傢伙他說的話就代表整個團體,所以他不可以
一下子代表團體發言,一下子又代表個人。像是Andrew1116才發了篇哲學解放戰線的網宣
後,馬上又用自己的名義發言就不是很恰當。更別提rarly68 一下子代表組織發表回應,
一下子又以個人身分回應「同一個討論串」,這更是太誇張了。
如果你們沒有任何一個人可以好好扮演「發言人」的角色,那就去辦一個「官方帳號」嘛
,像是你們很想戰的學生會,他們就辦了這麼一個帳號:ntusa26th (第26屆臺大學生會)
想要用自己的名義發文,就用自己的帳號,想要用哲學解放戰線的名義發文,就用「官方
帳號」,這樣就不用怕別混淆,也不用每次發文都要和組織進行切割,看得大家很亂啊。
不然每次你們發文都要說:
「大家好,我是哲學解放戰線的XXX,但是我的發言不代表哲學解放戰線唷^.<」
這是傲嬌還是人格分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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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件事情,是你們的論點。
你們的論點分成四個部份,分別是代表性、觀感不佳、少數多數、社會責任。
代表性就不談了,沒多大意義,就算學生會沒有代表性,這是個言論自由的社會,只要你
願意讓自己的言論接受大眾檢視,你想批評誰都可以,這是你的自由。
至於後面三個,你們真的不認為,它們只是一件事情嗎?
如果「多數人」都覺得花火時代很棒,覺得賭場很有趣,那麼也不會有「觀感不佳」的問
題嘛,而你們說學生會的活動應該要負起「社會責任」,可是你們也知道(應該吧?),
主張「台大學生要負起社會責任」和「台大學生不論做什麼都要負起社會責任」是兩回事。
.....
還是說,你們認為自己吃飯拉屎的時候,都有兼顧社會責任?
肯定沒有嘛。換句話說,如果「多數人」都同意,辦賭場活動是有趣的休閒活動,就和你
們吃飯拉屎一樣,很開心,那就沒有問題了對吧。
你不用要求每一個人都和我一樣,把上批踢踢發文教育大眾當作娛樂,休閒之餘還兼具社
會責任,這實在太強人所難啦。
所以說,你們的論點關鍵只有一件事情:多數人不喜歡或者無法參與你們批評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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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究竟「多數人」喜不喜歡花火時代和賭場,以及賭場的門檻有沒有高到「多數人」
無法參與呢?舉證責任在誰的身上?
通常來說,我們會要求「提出主張」的人證明;例外的狀況是,假使「雙方權力」不對等
,導致資訊不對等,或者主張證明與否造成的影響不對等,那麼我們會要求有權力者負起
更多的舉證責任。
我是不認為學生會有多權力啦,但是你要這麼主張也不是不行。
可是除了「提出主張」和「擁有較多權力」這兩個判準外,另一個我們習慣拿來判斷舉證
責任標準的是「違反經驗法則」,而目前看來,我想花兩百塊錢,然後穿件襯衫應該不是
太高的門檻要求(希望不是我的生活太優渥導致我的經驗法則產生了偏差顆顆)
當然啦,如果你們是以「最高標準」來要求學生會,抱持著愛之深責之切的心情,我也不
是不能體會,只可惜大部分人對學生會的愛可能沒有那麼深,不過這就是「討論對象」的
問題了,這和哲學啦,邏輯啦沒啥關係,這是人生,在此就不多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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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好像打太長了,沒有我原本宣稱的「簡單」,那我簡單總結兩點好了。
1.不要再切割了,去辦一個官方帳號
2.想辦法證明「多數人」的想法,不然你們的批評就只是「我覺得」的感想文而已
不過撇開這些,我個人也很不喜歡花火時代,但原因只是「我覺得」他們很假掰,提供給
你們參考一下,也避免有人誤會我很喜歡花火時代才幫他們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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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218.91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NTU/M.1399729049.A.5D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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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一個人用就好了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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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是用「學生要負起社會責任,學生會代表學生,所以學生會也要負起社會責任」的方
式進行推論,所以應該是沒什麼差,而且多一個字就要換行,上色會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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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發這篇文就是要告訴你,其實你們的論點核心是這個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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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用回文的方式告訴我,你認為我的論述哪個部份有問題,這樣我比較方便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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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刊物?重大活動怎麼認定?為什麼不能有休閒刊物、休閒的重大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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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你回答了前面的問題,那後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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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合公益會更好」和「沒結合公益就是錯的」這兩個主張程度有差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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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還記得你的「大學精神」要求的對象不只是學生會,還有學生嗎?
你確定要對學生苛以這麼高的道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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