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到底獎勵金的性質該怎麼認定呢?
※ 引述《HansKelsen (香港人)》之銘言:
: 大家好:
: 我是個研究生,最近看到很多朋友的FB都瘋狂流傳一份電機學群的連署書:
: https://docs.google.com/file/d/0B90ASJONAotbdkdCT2w0bUduVmc/edit
: 當中提到:
: 1. 各所提供之A、B、C類獎勵金將被取消,改由校方開立工作機會,由學生及校外人
: 士自由申請。
: 2. 學校因勞雇關係必需繳納之勞健保及二代健保雇主負擔部份,將使校方所能提供之薪
: 資(原獎勵金)總額大幅減少。
: 聽說研學會打算把獎勵金改成為薪資,如此一來是不是真的會發生如上面那個連署書說得
: 事情發生呢?這樣的話,會不會讓我們研究生的工作機會減少,以及要負擔額外的健保給
: 付?
: 到底把獎勵金改成薪資是對我們研究生好還是不好呢?看了這份聲明書實在非常困惑。因
: 為以前關注工會消息的時候,都說是因為理工學群的研究生都被老闆剝削,所以必須要把
: 獎勵金改成薪資才能真正保護理工學群的研究生。可是現在那些要被保護的研究生反而跳
: 出來說不需要把獎勵金改成薪資,而且還會對研究生更糟。
: 看完真的讓我很迷惘,不知道哪邊才是對的,以及這樣改會不會讓研究生的處境更慘呢?
請先閱讀研協提案:
https://docs.google.com/file/d/0B90ASJONAotbTGhNajZ3SWRYdDA/edit?usp=sharing
回應(1)
研協修正版本第六條與第七條仍然讓各系所保有工作訂定自主空間
並非由學校中央統一收回
另外「學生與校外人是可自由申請」是非常嚴重的謬論
各系所依據自行訂定的辦法,仍然可以選擇由自己人來擔任工作
也就是依然保有用人資格權
再者,用常識來想,各系所工作都有其專業程度
其他系所的學生怎麼可能來搶電機系所學生的飯碗?
同理可推電機系所也很難去直接競爭其他科系所的助教飯碗
然後,學校開的薪資這麼低,我實在想不出來會有誰想來做這種低薪的兼職工作
回應(2)
一直以來助學金/獎勵金降低的問題都在學校不願意多給錢
2010~2013已經總共降了16%
今年大幅度降低的原因除了總額降低6%外
學校強行通過獎勵金辦法,取消過去系所通報員額限定碩一碩二博一博二博三的限制
甚至開放各系所能將在職專班學生上報爭取金額
研協去年已經強烈反對過此提案,但學校仍一意孤行
也因此分的人變多了,大餅變小了,大家分的錢也都變少了
另外,學校計算勞健保的方式,是直接固定研究生助學金/獎勵金的總額
把資方勞方的負擔,通通算在這塊總額度裡面,自然會造成研究生能領的錢大幅度縮水
但是勞健保本來就是資方與勞方分別要負擔,如果都算在總額度裡面
那就變成通通都是勞方負擔,負擔高達九成的保費,這是學校完全混淆視聽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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