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廉價的助教
我是原PO~
當初發了這篇文後,
意外得到許多同學的關切與幫忙,但也意外引起爭議,這是始料未及的。
畢竟我本來衹是心有不甘,對學校一些做法看不習慣想要批評一下而已。
校方有注意到我們的這些討論,
甚至教務處、共教中心那邊有打電話到系辦,
這幾天我陸續對狀況有多一點的瞭解,不妨藉此機會再回應跟說明一下。
我在第一篇文章提到「共教中心」,那是錯的。
於是後來引起爭議的部份,
很多就圍繞在到底「共教中心」跟「歷史系」的責任與義務等等問題之上,
根據「共教中心」的澄清,其實給錢跟審核的都是「教務處」而不是他們,
所以,所謂「百分之二十」這種規定,應該是「教務處」的而不是「共教中心」。
這討論串前面許多關於「共教中心」的爭議部份,現在基本上都可以拿掉。
我也必須要就自己沒有把資訊來源核實清楚的疏失致上萬分歉意。
前面 achiang40 大大回了一篇文章,
說衹看到教務處的相關文件而沒有看到共教中心,
他以一個局外人的身份查證到這種地步,雖然結論有問題但還是非常厲害。
不過即使拿掉「共教中心」,問題還是存在,
如果說共教中心的宗旨是通識教育,那百分之二十可以理解,
但如果是教務處的話,不知道又是基於何種立場需要加進這百分之二十的門檻?
如果以後在執行上還是這樣的粗糙,
不知道是不是還存在著課程進行到一定地步,卻要把TA拔掉的問題?
當然,歷史系還是一樣的窮,
不管給錢的單位是共教中心,還是教務處。
這討論串吵成這樣子是我始料未及的,我前幾天忙翻天也沒空加入,
但我剛才把討論串整個看下來,我覺得兩造有點「各說各話」的感覺。
最近我跟許許多多感同身受的TA聊天,我們之間有種共識,
就是其實大家更想問的是資源分配的「正當性」問題,而不是法條上的「合理性」。
最後非常謝謝關心這議題的同學,
更感謝許多路過就願意幫忙修課解決我們失業問題的外系同學,
我想目前的情況應該是非常清楚了,
我回這文也衹是覺得自己有責任把事情說清楚而已,希望不會再起什麼爭議,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2.207.35
※ 編輯: TommyYuen 來自: 61.62.207.35 (03/14 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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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3 之 13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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