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關於台灣正名,制憲與違憲之討論

看板NTPU-LCLS91作者 (重新出發吧)時間22年前 (2003/09/08 01:0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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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imwei (不想要暱稱)》之銘言: 恕刪 : ya~~~結束了,我寫完了,距離我脫離清寒的日子又近了點,哈哈哈~~~~~~~~~ : 我要跟大法官一樣好好唸書,不要在一直說些膚淺的話了,雖然可以賺錢 : 但是想想,這種看起來一點深度都沒有的東西,還真不像讀過法律的人寫的 : 嗯...就這樣啦,我要閉門思過,好好唸點書 話說...那些像論文的字句 其實都適應ㄍ一ㄥ出來的吧 哈 等你有朝一日考上律師司法官 受訓的時候就會教你寫狀紙的啦 硬學這種怪怪的句子只會讓人覺得怪怪的 ^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61.228.34.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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