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討論] 關於台灣正名,制憲與違憲之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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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2推 0噓 0→)留言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vongo (de jure?de facto!)時間22年前 (2003/09/08 13:4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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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啊. 真搞不懂你們這群. 重點沒回 其他的回了一堆XD. 你們不覺得聖王那張超可愛的嗎?. --. 老實說 版主這主題會在這裡有如此大的迴響. 還真是讓我意外啊~.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218.187.49.159.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handsomeh (重新出發吧)時間22年前 (2003/09/08 01:0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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恕刪. 話說...那些像論文的字句. 其實都適應ㄍ一ㄥ出來的吧. 哈. 等你有朝一日考上律師司法官. 受訓的時候就會教你寫狀紙的啦. 硬學這種怪怪的句子只會讓人覺得怪怪的. ^0^.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61.228.34.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vidar (^^)時間22年前 (2003/09/07 22:4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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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 前所論者. 對於所謂的正名運動 違憲於否 資不在贅述. 僅於後作些微補述. 之前 所述之政黨違憲審查 (並請查刑法內亂外患罪章). 其實質構成要件有三(參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第五項)(陳慈陽憲法基礎理論二). 1)探查政黨之目的及行為. 簡而述之 即需探求政黨之主張.其欲達之目的目的及一切實質活動
(還有516個字)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eslite12 (Kreutze!)時間22年前 (2003/09/07 15:4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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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學 法學討論沒必要弄得套人家帽子吧? 我支持台灣正名 但我就反對李登輝跟台聯. 請別忽略個體差異 這很arrogant. ^^^^. 更改國名涉及法秩序同一性是更換 無所謂"合法途徑". ^^^^^^^^ ^^^^^^^^^^^^^^^^^^^^. 制憲亦是革命行為. ^^^^^^^^
(還有26個字)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eslite12 (Kreutze!)時間22年前 (2003/09/07 14:1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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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並不需要合乎自由民主法秩序. 自由民主法秩序的要求僅能說是合乎自由民主價值取向的評價 為歷史發展之偏向. 卻非歷史發展之必然. ^^^^^^^^. 我下一段說了 對事實力之制衡非可謂法學之上 而僅存乎於事實力. ^^^^^^^^^^^^^^^^^ ^^^^^^^^^^
(還有514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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