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關於台灣正名,制憲與違憲之討論

看板NTPU-LCLS91作者 (de jure?de facto!)時間22年前 (2003/09/07 12:2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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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你們都提了 我就來篇超越法學的討論吧:p 那就是 還管法律幹嘛 就革命就好啦~ 管他什麼修憲 什麼實質 什麼鬼的 把中華民國革掉 不就ok了^^ 建新國 立新憲 就這麼簡單囉 :DDD (如何 很實證法學派吧:p 如陳老師所說的 所謂的政府就是統治者而已 法律只是統治取得統治權後採取的一種社會規範 而取得的過程本身是否合法 那又如何? 更何況世界各國的統治者當初多是暴力+武力取得的啊 那個什麼中華民國的國父 孫文 對中國清朝來講 還不就是個通緝要犯 判國賊 可是他革命成功了 就變國父啦 難道革命還要管有沒有合憲 合法啊@@? 好啦 其實我這篇文章的重點在後面 :Q http://tw.photo.yahoo.com/vongo_tw/ab1 其實照的不多 因為又累也沒時機 (我們要忙著搖旗吶喊啊 :p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203.68.107.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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