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關於台灣正名,制憲與違憲之討論
看板NTPU-LCLS91作者vongo (de jure?de facto!)時間22年前 (2003/09/07 12:29)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 0人參與討論串4/9 (看更多)
既然你們都提了 我就來篇超越法學的討論吧:p
那就是 還管法律幹嘛
就革命就好啦~
管他什麼修憲 什麼實質 什麼鬼的
把中華民國革掉 不就ok了^^
建新國 立新憲 就這麼簡單囉 :DDD
(如何 很實證法學派吧:p
如陳老師所說的 所謂的政府就是統治者而已
法律只是統治取得統治權後採取的一種社會規範
而取得的過程本身是否合法 那又如何?
更何況世界各國的統治者當初多是暴力+武力取得的啊
那個什麼中華民國的國父 孫文 對中國清朝來講
還不就是個通緝要犯 判國賊
可是他革命成功了 就變國父啦
難道革命還要管有沒有合憲 合法啊@@?
好啦 其實我這篇文章的重點在後面 :Q
http://tw.photo.yahoo.com/vongo_tw/ab1
其實照的不多
因為又累也沒時機
(我們要忙著搖旗吶喊啊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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