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民主可以是多人統治
※ 引述《DonaldDuck (好折凳!!!)》之銘言:
: ※ 引述《nangle (只怕我自己會愛上你)》之銘言:
: 200個立法委員
: 400個立法委員
: 800個立法委員
: 1000個立法委員
: 他們到底有沒有代表"民意"?
: 白話一些:"他們在立法院投票贊成或反對時"
: 是不是根據自己選區的民意?(如果是分區立法委員)
各自代表民意的效率不同
兩百人比五百人沒效率 五百人未必比一千人沒效率
我個人認為代表人數與代表效率的關係可以畫成這樣的圖
以下是我的假設:
代表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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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代表人數
一開始代表人數低,所以代表效率低,隨著人數上升而提升
但是當人數提高,資訊的篩選也變的困難的時候(俗稱人多嘴雜)
代表的效率就會因資訊難以篩選而降低
最後
我想 在民主國家 議事效率是應該被最後考慮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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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亂了好一陣子
最近大腦 可能 清醒一點了吧
希望大家看的懂
看不懂 多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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