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民主可以是多人統治

看板NEW_ROC作者 (好折凳!!!)時間22年前 (2002/06/09 13:29),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3/31 (看更多)
※ 引述《nangle (只怕我自己會愛上你)》之銘言: : ※ 引述《DonaldDuck (好折凳!!!)》之銘言: : : 拿為了實踐民主而實施的代議政治來講好了 : : 理論上代表的數量越多越能代表更多民意 也就越民主 : : 像在台灣有225個立法委員 : : 如果以20000000人來算 : : 每88889個台灣人有一個立法委員 : : 這樣的制度下 這個立法委員能代表多少民意 : : 或者說"誰"的民意 : : 難道他在立法院投票前都會在自己選區做民調? : 所以我說這是政治現實 : 關於這樣的問題 : 我認為比較理想的解決方法是 : 1.縮小選區,增加民代人數 就拿台灣來說 我們現在還打算減少民意代表的人數 而且事實上在進行議會的時候 人數如果超過一定數量 議程根本沒辦法進行 我們現在的立法院有分那麼多委員會就是基於這個原因 因為不可能225個立委一起討論案子(大部份) 就像開班會 如果現在有兩百人以上參加 而且幾乎每個人都有意見要發表 議程不可能進行 所以如果增加民意代表的數量 舉例來說增為500人 那理論上是比225個代表更民主 但是審核和立法效率可能拖延許多 理論上最民主的情況是全台灣所有公民 都參加議會討論一起決定所有法案 畢竟這些法案很多都關係到全國所有人 但是實在不可能在人口破白百萬的國家實行 而且也未必是好的方法 因為現代的社會需要更多專業人士來評估,甚至決定 : 2.罷免,創制,複決等權的立法 : 前者藉由選區的縮小,民代要確認選區民意的難度,以及民眾要反映民意的難度都會下降. : 後者則讓民意有機會藉由這些權力的實行與否,來判定民眾對民代的決定的支持. : 政治的權力來自於人民的授予,當民意不能充分被表達時,應該做的是,使反映民意的效 : 率提高,而不是先以藉民主之名的不民主現況來論證民主是應該不民主的. -- 老佛爺我當然不放在眼裡,老佛爺是要放在心裡面尊重的, 像你這樣整天掛在嘴邊就是不尊重老佛爺,你娘把你養這麼大, 你確跑去當太監,就是不孝,不尊重老佛爺就是不忠, 你這個不忠不孝的死太監坐在這裡幹什麼!!!!!!!!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4.128.33
文章代碼(AID): #z0kVB00 (NEW_ROC)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z0kVB00 (NEW_R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