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我們的未來.........................
原PO對這個議題相當關切,不才受原PO影響就先來班板開個頭
希望能激起各位同學們針對這個議題發聲,無論是支持或反對
在集結了較多意見後,再透過其他的方式將我們的聲音傳出去
(連署、開會或其他可以再討論的方式等)
畢竟如果這樣的政策通過了,影響所及將十分全面。
甫得知這個訊息是在某堂課的課堂上
教授簡略的分析了這個制度可能改變的地方
這個方案如果真的過了,將在民國100年即開始實施
試題的類型一分為二,即附檔中的測驗式試題及申論式試題
暫且不論應試科目的增加所提高的難易度
就該實施的年度而言,對於即將在這一兩年內接觸國考的學生
將增添多少的困難度,及在科目準備時該朝怎樣的方向去努力?
明年(99年)應屆畢業有意國考的學生們,如果該年名落孫山
隔年(100年)即面臨考試科目的轉變,多了選擇題的關卡
如此,在未畢業的在學期間,是否應就加考的科目為準備?
還是該豪賭一把,賭一試即上的機會?
再者,純就第一階段測驗式試題所考的科目而論
加考的財經法科目所佔的比重是否過高?
是否在制度的過渡期內大幅提高應試者準備時的難度?
且就可能的試題內容加以臆測,其試題解答必求單一且正確
如此一來,試題的方向必定朝向單純的法條適用方不生爭議
而非吾人長期受法學知識培養所學習的學說與理論
換句話說,不外就是要求學生單純的熟背所有法律條文?
果真如此,何必在近年開放國考得以參考條文的新制度?
以上兩點,僅為個人在課堂上所知與參考了些粗淺資訊的疑問
希望各位同學們能夠一起參予討論,為自身的權益發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191.90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8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