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選秀權制度的個人看法
看板NBA作者LillardTime (Tell me what time it is)時間1年前 (2022/10/28 11:14)推噓16(19推 3噓 34→)留言56則, 25人參與討論串7/9 (看更多)
說真的實在不知道今年怎麼又一堆人冒出來討論這個
76人的process都過去多久了 有拿到一冠嗎
Duncan之所以為Duncan 就是因為NBA好幾年的歷史裡也只出過這麼一個
當年Simmons, Zion不也被捧在神壇上嗎
不是說斑馬不強 只是被大家過度放大了
回到問題本身 該如何防止擺爛
現有的討論全部都有一個大問題 那就是:方案本身會限制爛隊的補強
這很直接 但最大的問題就是很多留言提到的:真爛隊無法改善體質
那麼要怎麼在不影響補強空間的前提下去改善球隊呢?
其實很簡單 把懲罰設在補強以外的地方就好 以下提供兩個想法:
1. 轉播金收入重分配
NBA的轉播金會分紅這是大家都知道的
而轉播金確實也與球隊的強度掛勾
因此 聯盟可以設定一個門檻 只要球隊勝率低於一定程度
那麼轉播金的分紅就會遭到重新分配而減少
甚至可以比照豪華稅制 採取累進懲罰(多出來的錢 可以拿來獎勵戰績好的球隊)
NBA畢竟是在商言商的聯盟 老闆一直虧錢的話 勢必會要求球隊作出改善
而強隊也不會因為賺比較多錢而更能補強 因為聯盟還有豪華稅這個天花板
(當然也是有勇士這種不要命的花錢法 但那是另一個議題了...)
透過這樣的模式 不去限縮補強的空間 但卻也能迫使球隊對自己的戰績做出改善
2. 聯盟介入改善
相較於第一種 這是更極端的手法了
由聯盟立下規章 以改善NBA收益為理由 直接介入萬年爛隊 對其進行球隊體質改善
介入程度可大可小 更換教練/更換管理層/管理自由市場簽約
甚至更誇張一點 直接進行球員異動(也就是直接交易or裁掉不適任球員)
在後續的幾年裡 球隊必須定期向官方提出改善報告及下一步方案等等
不過這個更偏向是最終手段 也就是沒有辦法中的辦法
但也可以變成一個嚇阻傾向的規章
例如 將規章訂為只有「連續三年倒數前三名」的球隊 官方才會啟動此項措施
那麼就會警告那些爛隊 必須以三年為一個時期 進行體質改善 像是這樣
以上兩個想法 其實也只是我吃早餐時想到的
一定還有很多漏洞可以被改善
我只是想表達 在不動到選秀權aka補強空間的前提之下
其實還有很多的方法 能夠給那些爛隊一個警惕的效果
不要把歪腦筋動在選秀權上的話 聯盟還是有很多手段的 就看阿銀要怎麼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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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ne-tenth left, a THREE wins the series.
It's Lillard, HE GOT A SHOT OFF !!! That right good, GOOD !!!
And the BLAZERS, WIN the series !!! For the first time, IN FOUR-TEEN YEARS !!!
" RIP CITY !!!" Damian Lillard,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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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才說是最終手段
以豪華稅來說 累進稅制的稅額也是高到不合理的程度
那樣的金額基本上就是在警告你 不要踩到這條底線 這樣的概念就是了
(勇士老闆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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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真的 如果球隊老闆那麼大 那我想這議題可能也沒什麼討論的空間
畢竟總管們可都是"奉旨擺爛"
不過話又說回來 就像前面說的 球隊擺爛老闆收入也會變少
能改善球隊的戰績 這對老闆應該也是好事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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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不是搞錯重點了 因為老闆摳所以爛 跟 故意擺爛 是兩回事
上一個老闆摳的球隊叫做太陽 太陽的戰績叫爛嗎
換另一個角度來說 擺爛的球隊 根本連老闆摳不摳都沒資格談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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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如果是重新分配就有可能
我不知道多少人有看懂 但我有講到"減少的錢可以拿來獎勵強隊"
不想被砍錢?那就把你球隊的戰績拉起來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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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大說的有道理 這部分感覺經濟學有很多討論的空間
例如相較於獲得額外收入 減少帶來的痛苦是否能更立竿見影等
另外戰績不可控這點也滿值得思考的
畢竟前提在說的就是某些球隊把戰績"控爛"的問題
我想說的是切入角度可以有很多 而且是不需要動到選秀權的
在我來看 任何會動到選秀權的 基本上都抹殺了那些真心想改善的球隊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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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按戰績分紅的制度NBA早就有在做了
https://www.jcontaiwan.com/?p=6243
但確實有更多的角度可以切入 比如目前的分紅更像是獎勵季後賽球隊
對於未進季後賽的 也可以設計一套制度
但總之 我想說的已經表達在原文的最後一段了
很高興我拋出的磚能有機會帶來一些玉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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