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軍隊人權 vs 軍隊紀律

看板Militarylife作者 (阿富)時間10年前 (2013/08/07 03:04), 編輯推噓12(12022)
留言34則, 1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15 (看更多)
※ 引述《wadewang (小龜)》之銘言: : 洪案已經過了一個多月 : 遊行結束了 : 審判回歸一般司法了 : 人權委員會要成立了 : 也該是回歸理性思考的時候了 : 洪案有很多事情需要討論 : 先拿軍中人權來說好了 : 軍隊不是一個正常的社會體系,它是為了因應戰爭而設立 : 很多條件一定與一般社會不同,人權也是 : 今天在新聞討論區看到一個想法: : 只要是非出於自願(像是五點半起床跑3000很累,他不想跑) : 都叫違反人權=.=" : 如果是這樣,我想軍隊可以解散了 : 每個人心中對於 人權 vs 紀律的平衡點應該都不一樣 : 這個點也不是總統、國防部還是立委可以決定的 : 不知到大家認為怎樣才能維護軍中人權又能確保維持紀律呢? 為什麼很多人 搞不懂修法是修甚麼 今天 所有法律的條文 都還是陸海空軍刑法的刑度 今天一個現役軍人 犯了 陸海空軍刑法----依然是陸海空軍刑法的刑度 也就是今天小兵抗命OR 犯法 還是可以依照陸海空軍去移送 只是今天改成由一般司法檢察官去調查 一般法院去審理 判刑的刑度還是依照陸海空軍刑法 所以軍隊訓練照常訓練阿... 只是今天長官搞死人 嚴重凌虐士兵 改由一般法院去審理 今天 你如果自認你的訓練沒問題 懲罰沒問題 那一般法院還是會還你清白... 為什麼軍方很怕這件事情發生 因為... 當軍檢、軍事法庭不存在的時候 就不能亂搞了...明明就有弊案 有貪汙 有凌虐 在軍審軍檢時代...可以湮滅證據 空口說白話 反正檢察 審判體系都是自己的人 改成一般司法檢察跟審判..如果有明顯不符合事實就會被質疑 重新找證據 沒那麼好呼嚨 ----------------------------------------------- 直接就說 就是現在的職業軍人 "害怕" 自己犯罪 不是由軍檢、軍審去查案審判 就沒辦法淹蓋事實 舉例來說 江國慶命案 當初江國慶犯法 由軍方提供的證據 軍事檢察官 軍事法庭 完全沒發現疑點(就是一起當共犯體系) 直接槍決 這種荒謬的事情如果回歸司法審判 一定會提出質疑 翻案 另外 如果今天有小兵有證據長官貪汙 拿證據告發...以前是軍檢軍審去判貪汙...你認為有可能成功嗎? 如果現在是司法審判呢? 長官有機會全身而退? 軍人在怕甚麼? 怕的是自己不能私底下球員兼裁判搓掉很多事情 ------------------------------------------------------------ 甚麼叫做不能訓練? 根本是模糊焦點 今天正常訓練...小兵無故去提告 你認為司法檢察官會受理?? 一堆模糊焦點的言論 破綻百出....頗呵 修法的結論是 現役軍人犯法刑度依然是陸海空軍刑法加重的刑度 只是檢察 審判 改由司法 就這麼簡單而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7.128.152

08/07 03:06, , 1F
的確就是這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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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這麼簡單 就還是可以混淆焦點 記者可不可以認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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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 03:07, , 3F
太單純了 檢察官外面辦案都一堆人滅證了 何況軍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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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很簡單!!!雖然會累死一般司法人員,卻也是為了軍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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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 03:10, , 5F
如果證滅了 普通司法又要求嚴格證據 罪疑惟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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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 03:11, , 6F
不過還是肯定交給普通司法 但不要太天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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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在於 軍方能不能像原來那樣肆無忌憚的滅證? 因為一般司法有機會看出破綻 或是像 小兵的死因都推給自殺? ※ 編輯: radi035 來自: 122.117.128.152 (08/07 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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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可能讓國軍滅證技巧修練到S級 以後犯罪變成第一時間速採滅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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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要看軍人的滅證技巧和功力了 但肯定交給普通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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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以為軍方自己審自己判 軍方就不會滅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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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滅證的就分案辦滅證,敢坦就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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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指mx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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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司法也滅證 軍檢也滅證 滅證的錯不是因為普通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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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體系也有其盲點 這些不需要討論 只是如果都是軍方去搞 軍方自己上下其手的容易度100% 就這樣而已 ※ 編輯: radi035 來自: 122.117.128.152 (08/07 03:19) ※ 編輯: radi035 來自: 122.117.128.152 (08/07 03:19)

08/07 03:20, , 13F
推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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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提出個人觀點 如果是要追求軍法獨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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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只是要表達以後民檢跟軍方將有互相搶時間的競賽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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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也可以不需要廢掉軍檢審 (上面軍法打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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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檢審也是統帥權的一環 有貫徹統帥命令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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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獨立 可以從外部注入人才 廢掉軍校法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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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將位階提升到總統轄下的位階 直接隸屬三軍統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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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重要首長由總統從一般司法官中遴選任命 任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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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 03:28, , 21F
樓上審判權從來不是統帥權的一部份,讓行政司法集一身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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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違憲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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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的軍事司法與軍事指揮權也是合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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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記得美國聯邦法院的人事和財務是獨立的 所以不受干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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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日本韓國都回歸一般司法 看怎麼改 只要不要做半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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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 03:48, , 26F
軍檢是玩躲貓貓那套,閉著眼數到10才開始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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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 03:51, , 27F
當然要討論各國憲法制度可以,但在我國除非憲法第77條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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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 03:53, , 28F
正,要不然總統行政與司法於一身絕對會引發另一號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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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 05:24, , 29F
的確 一堆為反而反的 說甚麼無法訓練 根本狗屁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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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 05:25, , 30F
還是說 太多醜事被知道 無法(軍檢審)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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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 06:58, , 31F
你講這麼清楚,還是有人會跳針看不懂人話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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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 08:24, , 32F
審判權從來不是統帥權的一部份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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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 12:00, , 33F
樓上有高見嗎?要扯政治嗎?願請賜教
08/07 12:00, 33F

08/07 12:04, , 34F
還請J大說明,為何憲法統帥權包括審判權?誠心請問.
08/07 12:04, 3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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