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正經] 支付命令修法

看板MenTalk作者 (黑虹)時間10年前 (2015/05/28 22:31), 編輯推噓2(208)
留言10則, 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6 (看更多)
※ 引述《OyAlbert (Belphegor)》之銘言: : http://goo.gl/XAhZre : http://goo.gl/9BjmVk : 兩則相關 : 怎麼說呢... : 如同陳法官所言,房屋漏水,到底該抓漏還是拆屋頂? : 支付命令的制度缺陷究竟是出在既判力還是事後救濟的過於嚴苛呢? : 直接仿效德國制度改為兩階段始取得既判力會不會比現在這樣倉促修法來的妥當? : 可惜支付命令這制度我不是很熟,只隱約覺得現在這樣倉促修法好像不太恰當 : 大家的看法呢? 因為詐騙集團常冒用法院,稅務單位,警察的名義進行詐騙行為,造成民衆接到上述三個 單位的信件或電話都會有疑慮而不予理會,說到底,就是對詐騙罪的罰則太低,使得詐騙 集團痛苦太少收穫太多,才間接造成法院威信低落,而法院人力經常性的不足也是個問題 ,總之這個法條還存在很多值得討論的地方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45.1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enTalk/M.1432823463.A.B05.html

05/28 22:40, , 1F
先謝謝回應,唔,與其說罰則太低,不如說是人性問題
05/28 22:40, 1F

05/28 22:40, , 2F
這種一本萬利的賺錢方法,即使明訂無期也是會有人甘冒大
05/28 22:40, 2F

05/28 22:41, , 3F
險而為之
05/28 22:41, 3F

05/28 22:41, , 4F
不過法院人力的不足確實是大問題,但司法院好像也沒當回
05/28 22:41, 4F

05/28 22:41, , 5F
事就是了XD 法官其實是廉價苦力R
05/28 22:41, 5F

05/28 22:48, , 6F
只要付出代價超過潛在利益,連呆子都會知道怎麼選。
05/28 22:48, 6F

05/28 23:24, , 7F
支付命令本身就是一個大漏洞,過去幾年很多人都身受其苦,
05/28 23:24, 7F

05/28 23:24, , 8F
但是最近那版還有修正的空間,不知道是在趕什麼!?
05/28 23:24, 8F

05/28 23:31, , 9F
我回了一篇自己的經驗
05/28 23:31, 9F

05/29 00:08, , 10F
摁摁
05/29 00:08, 1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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