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姆咪] 媽媽嘴咖啡廳老闆好可憐

看板Marginalman作者 (謹言慎行 拼relocate)時間4年前 (2021/10/29 18:18), 編輯推噓7(7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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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osDonalds (薛丁格的速食店)》之銘言: : 總是要有一個人衰ㄚ : 啊老闆不賠 兇手沒錢 : 死者不就很衰 : 你各位發生兇殺案的時候不是都說死者慘 : 現在怎麼死者又不可憐了老闆比較可憐 : 總是要有個人衰 : 風險分擔ㄚ : 對ㄚ 不是ㄚ 你今天開砂石車公司員工撞死人 或是開餐廳員工害人食物中毒掛掉 這都是行業本身帶有的風險 那要你準備一筆錢墊著也很合理 但是員工預謀下毒殺人這啥風險啊 砂石車司機如果在上班途中跑去砍死人也要算老闆的嗎 偉哉文組法律人== ----- Sent from JPTT on my Google Pixel 3 XL. -- ~$ sudo make love -j4 Error: 女朋友.c: 沒有此一檔案或目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0.19.24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ginalman/M.1635502720.A.99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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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好像會通靈,各位不能通靈的就不要開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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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石車砍人應該不會用到這條 如果是撞死人才會用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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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阿 司機用不到刀 他帶刀你沒注意不是你的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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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案子是咖啡店員下毒毒死 比較算是執行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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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改成司機改變行駛路徑預謀撞死王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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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牙都會叫你簽不酒駕切記書了 比照辦理應該要每個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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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簽不殺人切結書才合理 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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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石車下車幫忙推貨的時候砍人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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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是上班都要檢查私人物品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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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前科的最好直接關到死或槍斃,不然雇用更生人出事,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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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風險比無前科的人高,那一定是老闆沒管好員工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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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了有屁用 簽了就不用負責嘛 這裡是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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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錯 不是毒死 總之是先下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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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是國民黨開的 對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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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都自帶精障V豚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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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弄死一個人主犯會賠到三百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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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途中跑去砍死人要看是跑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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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跟防衛駕駛一樣無限上綱啊 什麼都加個應注意未注意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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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 這樣就不用全賠惹 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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