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新世代面目模糊? ◎陳宛茜
※ 引述《Kiri1enko (爵士趕快交易我)》之銘言:
: ※ 引述《bhboy》之銘言:
: : 新世代面目模糊?
: : ◎陳宛茜
: : 這類文學獎字數短而固定,參賽者若想在數百篇對手中突圍而出,就必須像馬
: : 戲團一樣,用最短時間玩最多高難度把戲,讓得了「閱讀疲乏症」的評審眼睛
: : 一亮。久而久之形成一種「得獎體」,像緊箍咒一樣箍住寫作者的表達形式。
: 這一段有什麼問題嗎?在限制的字數下表達完整吸引人的故事
: 這不是一名作家該有的能力嗎?評審不能為之一亮,又憑什麼讀者要賣你創作者的帳?
: 退一步來說,這也是訓練文筆的一種篩選方式
: 流覽過一些文學獎版討論區裡的落選作品,有些人落落長寫一堆跟故事無關緊要的
: 他自己寫得很高興,卻不知道別人不一定看得很高興
比方說這一屆聯合報文學獎的評審記錄中,連朱天心都承認,要在規定的六千字內
說故事並不容易(其實我讀到這一段時有點感慨:小說如果不是說故事,那讀小說
做什麼?),在評審已形成心證的情況下,很多參賽者的作品都以修辭,技巧為主
攻,也就是所謂的〔得獎體〕.
我不否認修辭和技巧是寫小說的必需能力,但光有修辭和技巧的作品,並不能稱之
為小說.而且文學獎的定義,應該是選出足以代表小說,供新人參考的典範,而不
是〔訓練文筆〕的駕駛執照.
: : 這類「文學獎作家」的作品為文學獎量身打造,計算精準,隱喻象徵樣樣不缺
: : ,哪一段要高潮、哪一段要轉折,計算得清清楚楚。但對普通讀者來說,計算
: : 太過精準的作品無聊至極──因為人生無法計算精準。
: 這整段矛盾,一部高潮轉折合宜的作品,又怎麼會讓人看得無聊之極
: 我能想到的比喻可能是這樣的,拿哈利波特這本書來說,有人做出這樣批判
: 一堆雞毛蒜皮的事都要扯魔法
: 切個菜寫說 "菜刀自動切了起來"
: 難道還會有人讚歎說"天ㄚ~好神奇阿..."
: 偏偏這種小事每次都扯很多篇幅
: 可是對一些書迷來說,就會覺得有人替他開闢一個想像空間
: 瑣碎跟情節無關緊要的描寫反而是他喜歡的,但這樣算不算一部好作品?有待商榷
: 這牽涉到文筆功力、篇幅長短、故事要旨,不能一蓋而論
舉個例子來說,像喬依斯的〔尤里西斯〕或是〔一個青年藝術家的畫像〕,裡面的確
有高潮,有轉折,但是有很多人會看到和周公比賽釣魚(而且通常都會輸 - 有誰打
瞌睡醒來後,發現自己手上真的有魚?).為什麼?
因為這些作品大部份都用非常繁複細膩的描述和華美的詞彙,像隱喻,典故等,但就
像英國造船界的格言:〔濃妝令女人身亡〕.過度繁複細密的描述,反而掩蓋了故事
的結構和精彩度,如果以成語來說,可以稱之為〔三紙無驢〕:為了買驢寫了三張紙
,但上面連個驢字都沒有.
其實這樣說有點籠統,我們不妨用美國作家勞倫斯.卜洛克的方法實驗看看:將最近
幾屆小說獎得獎作品的故事大綱寫下來,相信有不少作品的故事相當單薄,甚至不能
稱之為故事.回到開頭時的主旨:〔小說如果不說故事,那讀小說做什麼?〕
: : 他們寫作不是為了療傷或發洩,而是為了表演別出心裁的技巧與形式;他們寫
: : 作不是先有故事,而是先有技巧與形式。
: 這點我認同,有些文學獎得獎作品真的會給人有那麼一點點感覺
: 但寫作又豈是療傷發洩就可以計入登堂之作?那大家看部落格就好了 寫什麼作品?
: 我對文學獎的態度很簡單,沒錯,評審可能有劃出一條線
: 沒錯,我有滿滿的東西想藉作品表達,那就去克服呀
: 用絕對的文筆和創意壓過那些純粹靠技巧或形式的作品
: 如果真的想擠身作家世界,這一點功夫總該還是要有吧
我承認光是療傷發洩,並不能成為登堂之作(其實如果要療傷,關在房間裡哭或大吃
一頓會比較有效,寫小說太累了),但如果沒有真摯的情感做底,則小說不可能動人
.可惜目前的文學獎評審,大部份仍以〔修辭〕和〔技法〕為主要的指標.有時候會
令人想到小仲馬在〔茶花女〕裡,借墓園管理員之口說的一段話:〔他們在墓碑上刻
著為死者逝去而嚎啕大哭,但在葬禮時卻沒掉幾滴眼淚.〕
: : 他們擅長搞顛覆、玩破格,樂於把散文寫成小說、小說寫成散文、散文再寫成
: : 新詩……這種文體的顛覆總讓評審拍手叫好、大讚「有創意」。然而這類炫技
: : 對普通讀者來說,除了減損閱讀樂趣,沒有任何意義。
: 創意不就是一種閱讀樂趣?暢銷作品難到就沒有「炫技」?
: 怎麼這一段描述得好像文學獎才是文學未來的新希望,因為可以不斷推陳出新
: 比起迎合市場主流的大眾小說,文學獎反而需要更高創意和文筆
: 總結:
: 會回這篇文主要還是回到文學創作者最古老的問題,大眾與純文學的差異
: 但定義純文學我不是很樂見,文學獎作品的可看性,我還是認為比暢銷小說要來得高
: 每個人對讀物的需求本來就很不一樣,我最近看歷屆倪匡科幻獎的作品
: 就感受很多,甚至覺得比起暢銷書還來得好看許多,我認為這些得獎作品仍有市場
: 只是大眾口味這麼多,多數人又不一定喜歡在字裡行間打轉
: 講個最白的例子,星光幫或超偶幫那種辦個徵選歌唱選手,一場就五千多人報名
: 可是投稿文學獎才幾百名,大眾市場和文學市場先天就已存在這種差異,那文學獎的
: 作品就不應該拿來跟所謂暢銷小說來做比較或檢討,兩者取向是有差別的
: 尤其這中還參雜廣告行銷及出版社的和電影的互相包裝,還有讀者對流行的盲從
: 我不敢拿哈利波特來做例子,暮光之城就是最好例子
我記得聯合報在1991年短篇小說獎首獎,曹麗娟女士的作品〔死亡與童女之舞〕的評審
評語中,有這麼一段話,今日讀來,格外顯得諷刺:
〔目前有很多年輕作家喜歡在作品中使用誇張的用語,詭奇的文辭,他們認為這也是一
種創作的方式,但就像俄國作家契訶夫所說:如果你有一個精彩的故事要說,最好是若
無其事地說出來,比較能夠感動人.〕
我想陳小姐這篇文章的主要目標,應該是以純文學為主的三大報和地方文學獎為主(其
實地方文學獎的問題,可能比陳小姐說的還要嚴重,根據馬路消息,有些縣市的文學獎
只有以台語寫作才能入圍,標準中文的作品,通常初選時就會被刷掉,雖然參賽辦法中
沒有規定),雖然就像俗語說的:青菜蘿蔔各有所好.但如果在辦獎時豪氣干雲地說要
〔選錄可以作為文壇典範的作品〕,但是每屆首獎作品都離小說的範疇漸行漸遠,相信
亦非文壇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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