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法律精神的權力基礎為何??

看板LegalTheory作者 (Fuzishan)時間14年前 (2010/02/27 00:37), 編輯推噓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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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個標題 剛好小弟也想提一問,是關於廢死刑的 如果端看民意,我們可以發現台灣地區人民並不想廢除死刑 但端看許多法學教授的論點,好像在法律的邏輯裡位階裡,死刑是違反法律原則的 當分歧出現,法律的最高依循,到底是社會上的意見?還是學術界裡的權威? 到底是社會創造法律?還是部分得人創造法律給社會? 個人認為 應該依循民意,畢竟多數人應該有權決定自己生活於的社會的理想藍圖 小弟不是法律系學生 所以很不專業,問題可能也很沒sense...多多包涵 -- 教育沒有喚醒個人的智慧,反而鼓勵個人去因襲某種模式 因而阻礙了個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7.2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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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law was made for man, not man for the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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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板塊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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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BX_ZH45 (LegalThe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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