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不服Stock板rayccccc/aloness的判決

看板Law-Service作者 (賴粉意見領袖)時間8月前 (2023/08/19 15:49), 8月前編輯推噓0(001)
留言1則, 1人參與, 8月前最新討論串5/5 (看更多)
補充 一、分析師是需要取得執照的職業 也就是經過國家、政府認定合格的職業 工作內容就是針對總經、產業、股市等進行分析 許多分析師也會提醒只是個人見解 請勿盲目跟單 而詐騙集團是非法的工作 希望的是越多人跟單越好 一個是合法賺錢 一個是非法撈錢 完全不一樣性質的東西如何能類比? 二、股板有許多板友會分享自己對於股市、總經的觀察與分析 行為跟分析師沒兩樣 但是分析師是有牌的 大多板友卻是沒牌的 經過合格取得執照的職業被說是詐騙集團 那板友們是什麼呢? 此例一開 以後都可以說fj、抄底王、航海王這些名人是詐騙集團? 畢竟合法有執照的都可以說是合法的詐騙集團了 那沒執照的板友 都是不合法的詐騙集團嗎 同樣的文章如果改個主詞呢 ─────────────────────────────────────── 其實FJ就跟詐騙集團一樣 他打著可以十年線 業績成長是好位階的口號 騙的是一種人性的貪念 這是一種政府做莊 股板是合法的詐騙場所 板上名人也亂亂喊 反正就是一場詐騙遊戲而已 跟人生一樣 ─────────────────────────────────────── 難道這樣FJ檢舉的話 不成立4-5-1 ? 不管分析師還是板友 其實行為都一樣 就是在分析 有時看準 也有看錯的時候 詐騙集團一詞太過嚴重 板主有義務匡正股板討論風氣 三、rayccccc的理由是:個人認為檢舉人是基於他所認知的事實 那某A如果因為跟了股板名人的單賠錢 也是基於他所認知的事實 就可以在板上說別人是詐騙集團嗎? rayccccc跟aloness也常po標的文 那有人跟了你們單賠錢 大罵你們是詐騙集團 你會高興嗎? 股板常提倡的是投資有賠有賺 要跟單就要自負盈虧 而不是指稱他人詐騙吧 分析師當然有好有壞 任何職業都有好人跟壞人 如果原PO可以拿出自己親身經歷來說自己為何認為是詐騙集團 那還有說服力 但是從頭到尾都未說出自己理由、故事 之前有些板友分享自己或親友被騙的事 就不會被檢舉 而且即使被騙 也該針對壞的分析師就好 而非一竿子打翻所有分析師 沒有自己的親身經歷 就這樣說這職業是詐騙集團 就是純粹牴毀這個職業而已 就像如果有人說公務員都是薪水小偷 都是米蟲的話 對於很認真 經常加班 風險性高的公務員 聽了也會很不服氣 四、aloness近期處理很多4-5-1 有些沒主詞的 他也判成立 遇到此文卻說「沒有主詞」 有些在"推文"謾罵 沒有主詞 很難認定在講誰還算可以接受 但此文是用「回文」的方式 回的文章標題就是在問「分析師是不是很好賺」 不管主觀客觀都會認為這就是在回前文 aloness卻說此文沒有主詞 又說讀起來是對應標題

08/02 12:28,
認4-5-1未達,原文少了主詞,雖然讀起來是對應標題,但原
08/02 12:28

08/02 12:28,
文敘述缺乏主詞(對象)
08/02 12:28
完全不知道他在講什麼 ※ 引述《aloness (aloness)》之銘言: : 一、請 Stock板板主laptic與實習板主rayccccc與 aloness於72小 : 時內至組務板 Law-Service說明對申訴文#1aovNo3m (StockPicket) : 支持或反對原判決的理由 : 依小組長通知,於本板說明申訴文支持或判的理由 : 二、 : 1) 原文 &判決 : 下述引用原文 : 檢舉規定為4-2-1 & 4-2-5 &4-5-1 : 「其實就跟詐騙集團一樣 : 他們打著可以賺很多錢的口號 : 騙的是一種人性的貪念 : 這是一種政府做莊 : 合法的詐騙場所 : 外資也亂亂喊 : 反正就是一場詐騙遊戲而已 : 跟人生一樣 : 就文意而言,可拆成三段 : 其中第二段為說明"詐騙行為",第三段大致上為心情文 : 綜觀全文沒有提及股票,可歸類為閒聊 : 故4-2-1 & 4-2-5於版主群多數決判定下,均已成立 : 2)就申訴的原判決文說明 : 解釋上有問題的為第一段 : 「其實就跟詐騙集團一樣」→就字面上意義 : 純談論詐騙集團,但沒有指明是誰 : 也可以單純認為,這就是在講「詐騙集團」 : 至於閱讀者在腦海迴響到與誰做出連結,與發文者無關 : 就主觀解讀,擅自在心中加上主詞即構成下句 : 「分析師其實就跟詐騙集團一樣」,而該解釋呼應原標題 : 但須留意,該詞"分析師"是"閱讀者"自行加上去的 : 當閱讀者,尤其還身兼管理責任時,已認為存在歧義見解 : 就管理者而言不應擅自選擇一種解讀,逕行認定 ^^^^^^^^^^^^^^^^^^^^^^^^^^^^^^^^^^^^^^^^ : *也因此,我們才有申訴規定,讓被檢舉人或被判違規者 : 有空間提出說明聲明自己的觀點與看法,予以尊重 : 此原說明已充分述明於該申訴文解釋 股檢板板規規定 2-1-6 如認為檢舉理由不充分或需對造釐清案情者, 板主群得視情形要求檢舉人補充修正,或傳喚被檢舉人到案說明, 時效以二十四小時為限。 未於期限內提出者,應自行承擔其不利益。 aloness自稱不應擅自選擇一種解讀 但也沒見aloness在有疑慮的時候 請被檢舉人到股檢板說明 過去laptic板主在不解被檢舉人意思時 也會請被檢舉人到股檢板補充 既然不知道被檢舉人是a意思還是b意思 aloness又怎麼能擅自選擇其中一種判未達? 而且aloness理由是沒有"主詞" 這跟哪一種解讀已無關 這言下之意就是只要沒主詞(對象) 就不違規 另外過往有些推文沒寫主詞也是被判違規 例如 ┌─────────────────────────────────────┐ │ 文章代碼(AID): #1asE4QhE (StockPicket) [ptt.cc] [檢舉] #1ars0g9I 4-5-1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ockPicket/M.1691935002.A.ACE.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87 Ptt幣 │ └─────────────────────────────────────┘ → nk10803 : 媽的白癡== 08/12 18:44

08/17 11:03,
[1][3]4-5-1,其餘未達
08/17 11:03
這個沒有主詞耶 aloness怎麼知道nk10803是在罵原po還是罵推文某個人 還是罵內文? : 3)就申訴者提出的申訴理由 : 「顯然aloness又在雙標了 : 一下子要主詞 一下子又不用主詞 : 照aloness的邏輯 未來可以回文罵人 只要沒寫主詞就可以了」 承上例 nk10803的推文沒主詞 就會被判4-5-1 "回文" 而且板主都承認讀起來是回應標題 卻說沒主詞? 板主每個判決都會變成未來的判例 先前小組長也多次板務指導過了 請板主群在處理檢舉案與申訴案時,注重檢視前後邏輯    的一致性,並合理理解板規,板主群見解衝突時可請小    組介入。若有惡意曲解板規而被申訴成立將由小組介入 管理。 而且至少指導三次了 aloness真的有把小組長的話聽進去嗎? : 就"申訴"這件討論事情而言 : 將討論重點圍繞在事件本身 : 雙方就檢討事實提出說明 : 不足的話可以再提出新的看法、證據或想法 : 反擊對方的理念,並爭取對方同意 ^^^^^^^^^^^^^ 所以我不就在拿你過去的標準 在檢視你後來的標準? 身為板主本來就應公平公正 你的標準一直變的話 板友要怎麼遵循呢? : 可惜檢舉人逕行一再對管理者發表攻擊言詞 : 甚至於本版發表攻擊論述,脫離原申訴案件命題 : #1ag2a8ed (Law-Service) : 又或是前案申訴理由 : #1agetmmi (Law-Service) : 「rayccccc/aloness卻認為這未違反板規 : 視[心得]分類板規於無物」 : 就事論事而言,不接受他人的看法就逕自發表攻擊言詞 「rayccccc/aloness卻認為這未違反板規 視[心得]分類板規於無物」 哪個用詞是攻擊= =?? 你對於"攻擊"的定義真廣泛 先前WADE0616攻擊我是反社會人格時 你又說那不是攻擊 而我的文章都沒有對你進行人身攻擊 只就事論事 你又說這是攻擊? 板主的判決本來就是可受公評之事 並不是你被challenge了就叫攻擊 台灣是民主國家 只要不口出惡言 人人皆可對不公不義的事進行評論 : 說穿了就是標準的引戰文起手式 : 對被申訴的管理員來說 : 不可能因為攻擊性言詞或是人身攻擊造成改判事實發生 : 無法建立有效溝通,並達成共識 : 這樣行為一再發生,就管理者而言如何執行規定? : 不照申訴人的想法判決,就一再的提出攻擊性言詞申訴 : 申訴到他自己第一個還覺得合議制沒意思 你真的看得懂板務文嗎? 並不是覺得合議制沒意思 是現今初審採用合議制 導致有些板主已即時處理檢舉文了 卻還要等其他2個板主拖幾天 有些違規文就放在板上五天六天七天 效率不好 而且會引發更多違規文或推文 例如有些人會故意PO政治新聞釣魚文 若已檢舉4-6-1 板主不即時處理 拖了四五天 結果推文更多人違規4-6-1 有些案件本來就要有效率的處理 而且還有一個板主常常請假 三個板主採用合議制 其中一個請假 那表決是1:1時呢? 合議制當時是參考八卦板的 但八卦板也只有針對板規七進行合議制 違反其他板規 板主仍可直接處理 股板根本沒有必要全面合議制 而且申訴的合議制還是會留著阿 你連板務文都能看成這樣? 文裡也有說到吧 這樣如果有100篇檢舉案 平均一個板主處理33篇即可 但合議制的話 等於每個人都要處理100篇 效率差又更耗神 之前aloness說他每篇檢舉文都要想很久 我發現板主群效率很差 所以建議取消合議制 讓有空的板主先處理 有爭議的檢舉人跟被檢舉人再申訴 再進行合議制 也就是回到最初的作法 這樣板主群效率高 而且處理量也減少 完全是對板務、板主、檢舉人都是好事 結果aloness因為被申訴了 就拿這篇板務來亂抹XD : 提出版務要求改變合議制 : #1asB68xF (StockPicket) : 完全不尊重他人表達意見之行為 提出板務是依規定提出 [板務]分類本來就是討論用 板務文也有說明理由: 因為合議制效率就是很差 依板規規定提出板務文進行討論 有幾個人推文回應 我也沒再回應什麼

08/13 19:03,
但是不知道實習板主有沒有什麼指令不能執行?
08/13 19:03

08/13 19:04,
可能要等到板主轉正票選結束才能執行此案(通過的話)?
08/13 19:04

08/13 19:30,
其實權限相等,只是位階不同
08/13 19:30

08/13 20:46,
存在會對版主執行規定下指導棋的人在,還是先維持合議制
08/13 20:46

08/13 20:46,
,起碼攤牌看多數決,不然可以預見申訴文會爆量,工作量
08/13 20:46

08/13 20:46,
更多,推文判是一則數分鐘的事,申訴文是一則數十分鐘
08/13 20:46

08/13 23:17,
08/13 23:17

08/14 15:04,
不覺得存在效率差的問題
08/14 15:04
什麼叫「完全不尊重他人表達意見」? 真不知道你在鬼扯什麼 還是你覺得板友不能提板務文? 另外這是我的申訴文 你提一個不相關的板務文來辯解 這才是 → 脫離原申訴案件命題 這篇板務文跟此申訴文完全沒關係 一個是8/3提的 一個是8/13發的 可以連結在一起滿強的 不要因為被申訴 就拿一篇不相關的板務文來亂抹 亂連結 這2篇還真的沒半點關係呢 此申訴文是針對個案 板務文是為了提昇效率 減少違規文在板上存活時間 減少板友破窗效應 避免釣魚文大豐收 當板主要看很多文章、板規、檢舉文 還是希望aloness多加強識讀能力 : 望請小組長協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6.117.3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Service/M.1692431368.A.A3F.html ※ 編輯: BlueBird5566 (223.136.117.33 臺灣), 08/19/2023 16:14:57

09/11 23:54, 8月前 , 1F
預計09/12宣判
09/11 23:54, 1F
文章代碼(AID): #1au7G8e_ (Law-Service)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au7G8e_ (Law-Serv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