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不服Stock板rayccccc/aloness的判決

看板Law-Service作者 (IanLi)時間9月前 (2023/08/13 23:2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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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 Stock板板主laptic與實習板主rayccccc與 aloness於72小 時內至組務板 Law-Service說明對申訴文#1aovNo3m (StockPicket) 支持或反對原判決的理由。 為避免持續迴避表示看法,請務必都要在本小組回覆。 本文同步轉發至laptic/ rayccccc/ aloness信箱內。 以上 ※ 引述《BlueBird5566 (賴粉意見領袖)》之銘言: : 申訴人 :BlueBird5566 : 看板板名:Stock : 被申訴人:rayccccc/aloness : 申訴訴求:應重判 : 申訴事由: : 一、某板友在股板發文詢問 [請益] 分析師是不是很好當 : 使用者 josh79103 回文如下 : 「其實就跟詐騙集團一樣 : 他們打著可以賺很多錢的口號 : 騙的是一種人性的貪念 : 這是一種政府做莊 : 合法的詐騙場所 : 外資也亂亂喊 : 反正就是一場詐騙遊戲而已 : 跟人生一樣」 : 但分析師是合法的職業 : josh79103 此言將合法職業抹上「詐騙集團」這種非法職業 : 是一種侮辱 已經是攻擊特定職業 : 照這邏輯其實每個職業都是詐騙 : 例如餐廳也是用低廉成本食材組合成看似美味的餐點 開高價格騙客人來消費 : 雖然使用者辯稱他有加「合法」二字 : 然而大家都知道 說別人是「披著羊皮的狼」 指的是對方是羊還是狼? : 二、經檢舉及申訴後 : aloness判未達,理由是 : 推 aloness: 認4-5-1未達,原文少了主詞,雖然讀起來是對應標題,但原 08/02 12:28 : 推 aloness: 文敘述缺乏主詞(對象) 08/02 12:28 : 然而大家都知道在ptt 「回文」就是在回覆該文章 : 而原文章就是在詢問「分析師是不是很好當」 : aloness也說讀起來是對應標題 : 卻又硬凹「少了主詞」 : 但事實上 : ┌─────────────────────────────────────┐ : │ 文章代碼(AID): #1arE8pUV (StockPicket) [ptt.cc] [檢舉] #1aqrjW6t 4-5-1 4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ockPicket/M.1691673139.A.79F.html │ : │ 這一篇文章值 49 Ptt幣 │ : └─────────────────────────────────────┘ : 這篇有很多推文都缺少「主詞」 只有寫個 詐騙母豬 : 就被aloness判違規 : ┌─────────────────────────────────────┐ : │ 文章代碼(AID): #1arEmC9I (StockPicket) [ptt.cc] [檢舉] #1aqw4qCJ 4-5-1 4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ockPicket/M.1691675660.A.252.html │ : │ 這一篇文章值 35 Ptt幣 │ : └─────────────────────────────────────┘ : 而這篇推文寫「一堆低能兒」 一堆什麼都沒寫出來 才是真的連主詞都沒有 : aloness也判違規 : 顯然aloness又在雙標了 : 一下子要主詞 一下子又不用主詞 : 照aloness的邏輯 未來可以回文罵人 只要沒寫主詞就可以了 : 三、rayccccc判決如下 : → rayccccc: 侮辱是指和事實敘述沒有關聯的表達內容,被檢舉人針對行 08/07 19:41 : → rayccccc: 為做評論,認為不算侮辱 08/07 19:41 : 何時對行為做評論又不算侮辱? : 有個東西很難吃 你說「很難吃」 基本上是陳述事實 : 但你說「難吃得像屎」 就是侮辱了 : 或者有個人長得很醜 你說「他長得不好看」 也不算侮辱 : 但說「他醜得像隻豬」 就會是侮辱 : 即使你覺得和事實敘述有關 但只要過於誇張 意圖貶損他人尊嚴的描述 : 在刑法上也是會成立公然侮辱 : rayccccc說的「和事實敘述沒有關聯的表達內容」這在刑法上叫誹謗 : 顯然連公然侮辱跟誹謗都分不清楚 : 而且4-5-1 : 4-5-1. 引戰、人身攻擊: : 對特定人物、使用者、特定族群進行言詞侮辱、挑釁、威脅、謾罵、歧視者。 : 也不只有侮辱 還有很多列舉禁止事項 : 分析師通常也會強調 : 「本節目資料僅參考,投資人應獨立判斷,審慎評估,並自負投資風險」 : 跟詐騙集團的性質完全不一樣 : josh79103的文章已是在對分析師這職業引戰、挑釁 : 個人認為應重新判決 : 否則未來也可以指稱fj 之類的股板名人都是詐騙嗎? : (分析師至少還是有牌的) : 註:原違規文章已被刪除 請laptic板主協助轉錄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192.5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Service/M.1691940203.A.AB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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