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不服Stock板laptic/rayccccc/aloness判決

看板Law-Service作者 (IanLi)時間10月前 (2023/06/15 19:53), 編輯推噓0(003)
留言3則, 2人參與, 10月前最新討論串2/15 (看更多)
請 Stock板板主laptic與實習板主rayccccc於72小 時內至組務板 Law-Service說明對申訴文#1aY8LL_U (StockPicket) 支持或反對原判決的理由。 實習板主aloness請於06/27日結束起72小 時內至組務板 Law-Service說明對申訴文#1aY8LL_U (StockPicket) 支持或反對原判決的理由。 本次爭點為執法尺度與認定,全體板主群皆須表示意見。 本文同步轉發至laptic/ rayccccc/ aloness信箱內。 以上 ※ 引述《BlueBird5566 ( 唯一支持賴清德)》之銘言: : 申訴人 :BlueBird5566 : 看板板名:Stock : 被申訴人:laptic/rayccccc/aloness : 申訴訴求: : 1、需請組務評斷「反社會人格、建議去看醫生」是否屬人身攻擊 : 2、aloness有些脫序行為,希望組務糾正他 : 3、aloness與rayccccc超過七天未處理檢舉案 : 4、rayccccc說用問號不算人身攻擊 但現實生活用問號一樣有會有公然侮辱問題 : 因此請組務評斷是否未來使用問號都不算人身攻擊 : 5、laptic說反社會人格不是人身攻擊,猴痘新冠是 : 這會導致板友不知哪些病是攻擊,哪些不是 : 板主群應修改板規,列出哪些病是人身攻擊 哪些不是 : 而不是憑自己心情決定 : 申訴事由: : 一、 股板使用者WADE0616在 #1aUo5Neh (Stock) (證01) : 這篇噓文攻擊本人是反社會人格、建議去看醫生 : 噓 WADE0616 : 所有人都在賺錢 就你一個反社會人格? 建議去看醫生 06/04 11:55 : 二、經查反社會人格乃精神疾病-人格障礙的一種 : 需經心理醫師或精神科醫師診斷後才可判斷是否為人格障礙 : WADE0616並非醫師且我也並未接受其診斷過 : 我與他在現實生活並不相識 不過是股板的使用者之一 : 未經醫師診斷,任何人均不可隨意指稱他人有病 : 然而WADE0616 只因對股票的見解與我不同 卻以反社會人格一詞來攻擊本人 : 此為嚴重的侮辱 就像指稱他人是「神經病」一樣 : 於是本人6/5至股檢板檢舉 : 檢舉文: #1aVDIjjD (StockPicket) (證02) : 三、然而rayccccc與aloness卻不審理此案 : rayccccc一直有在Stock開賭盤,所以並非沒空 : aloness雖然請假,但還是有在StockPicket處理其他案件 : 唯獨本人這篇檢舉被忽略 : 四、本人6/13再次發表一篇詢問文 #1aXqUlya (StockPicket) 提醒 (證03) : aloness才審理 : rayccccc仍然未審理 : 五、aloness判未達的理由是 : : 推 aloness: 4-5-1未達,依原文,這樣就要罰得兩個一起 06/13 06:18 : 然而4-5-1板規是對其他使用者引戰 人身攻擊 侮辱 : 4-5-1. 引戰、人身攻擊: : 對特定人物、使用者、特定族群進行言詞侮辱、挑釁、威脅、謾罵、歧視者。 : aloness只需判斷WADE0616的推文有無人身攻擊即可,卻說「要罰就要2個一起」 : 我看不懂這邏輯是什麼? : 若A跟B吵架,A公然侮辱,B告A公然侮辱,法官會說兩個都得一起罰嗎? : 若我的回文有違反4-5-1 也是該由WADE0616來檢舉我 : 跟WADE0616有沒有違反4-5-1是兩件事 : aloness為了護航WADE0616 不惜用「要罰就要2個一起」來威脅我 : 完全不照無罪推定、不告不理、證據原則、當事人檢舉原則 等法理處理檢舉案 : 六、因不服aloness的判決 以及 rayccccc一再延誤判決 : 於是本人發表申訴文 #1aY8LL_U (StockPicket) (證04) : 並在文中說明 反社會人格乃精神疾病-人格障礙 等等事由 : 但laptic還是堅持 反社會人格不是人身攻擊 : 後來又說猴痘 新冠這些疾病是一回事 : 明明都是疾病,指稱他人有心理疾病沒事,指稱有猴痘新冠卻不行 : laptic的標準令人質疑 : rayccccc則是說有加問句,所以不是人身攻擊 : 但事實上現實社會 用問號並不能為公然侮辱脫罪避責 : 而aloness持續跳針 : → aloness: https://i.imgur.com/4TlTtnK.jpg
白色字是你寫的,你要 06/14 17:05 : → aloness: 檢舉別人4-5-1就別挑你也嘲諷別人的文來檢舉 06/14 17:05 : 我看不出來我的回話與WADE0616違反4-5-1有什麼關係 : 若我有違反4-5-1 也是該由WADE0616來檢舉我 : 用這來當作WADE0616沒有違反4-5-1的理由 完全沒道理 : aloness完全沒有依獨立事件來判案的能力 : 基於以上事由,需請組務評斷 : 1、 rayccccc aloness逾期未處理檢舉案 : 2、 請組務裁定:指稱他人為反社會人格是否屬人身攻擊? : 若不屬人身攻擊 : 未來股板充滿「互相指稱對方為反社會人格」時,板主群也不得再以4-5-1處分 : 3、 我的檢舉案 aloness一直扯 「要罰就2個一起」云云 : 假設我有違反4-5-1 也該由WADE0616來檢舉我 不解關aloness什麼事 : 何況我的用字遣詞都是股板常見的用詞 完全沒有其他人身攻擊用語 : 希望組務請aloness克制 : 單一檢舉案就單一判決 不要把別的事扯進來 : 4、rayccccc說問句不算人身攻擊? 若要如此 應寫入板規4-5裡 : 以後大家都加問句就不會違反板規了 : 5、laptic說指稱他人反社會人格不是人身攻擊 但指稱他人有猴痘、新冠是 : 若是如此 應請板主群列出哪些疾病是人身攻擊 哪些不是 : 而不是某些人被攻擊時 就說不是攻擊 : 某些人沒攻擊 又硬說是攻擊 選擇性判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7.193.21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Service/M.1686829996.A.A7A.html

06/15 21:52, 10月前 , 1F
由於目前出國請假中,請問是否可延長至
06/15 21:52, 1F

06/15 21:52, 10月前 , 2F
返台後再處理?
06/15 21:52, 2F

06/17 00:15, 10月前 , 3F
原內文已說明由請假截止日起開始起算
06/17 00:15, 3F
文章代碼(AID): #1aYlkifw (Law-Service)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15 篇):
文章代碼(AID): #1aYlkifw (Law-Serv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