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不服Stock板laptic/rayccccc/aloness判決
申訴人 :BlueBird5566
看板板名:Stock
被申訴人:laptic/rayccccc/aloness
申訴訴求:
1、需請組務評斷「反社會人格、建議去看醫生」是否屬人身攻擊
2、aloness有些脫序行為,希望組務糾正他
3、aloness與rayccccc超過七天未處理檢舉案
4、rayccccc說用問號不算人身攻擊 但現實生活用問號一樣有會有公然侮辱問題
因此請組務評斷是否未來使用問號都不算人身攻擊
5、laptic說反社會人格不是人身攻擊,猴痘新冠是
這會導致板友不知哪些病是攻擊,哪些不是
板主群應修改板規,列出哪些病是人身攻擊 哪些不是
而不是憑自己心情決定
申訴事由:
一、 股板使用者WADE0616在 #1aUo5Neh (Stock) (證01)
這篇噓文攻擊本人是反社會人格、建議去看醫生
噓
06/04 11:55,
06/04 11:55
二、經查反社會人格乃精神疾病-人格障礙的一種
需經心理醫師或精神科醫師診斷後才可判斷是否為人格障礙
WADE0616並非醫師且我也並未接受其診斷過
我與他在現實生活並不相識 不過是股板的使用者之一
未經醫師診斷,任何人均不可隨意指稱他人有病
然而WADE0616 只因對股票的見解與我不同 卻以反社會人格一詞來攻擊本人
此為嚴重的侮辱 就像指稱他人是「神經病」一樣
於是本人6/5至股檢板檢舉
檢舉文: #1aVDIjjD (StockPicket) (證02)
三、然而rayccccc與aloness卻不審理此案
rayccccc一直有在Stock開賭盤,所以並非沒空
aloness雖然請假,但還是有在StockPicket處理其他案件
唯獨本人這篇檢舉被忽略
四、本人6/13再次發表一篇詢問文 #1aXqUlya (StockPicket) 提醒 (證03)
aloness才審理
rayccccc仍然未審理
五、aloness判未達的理由是
推
06/13 06:18,
06/13 06:18
然而4-5-1板規是對其他使用者引戰 人身攻擊 侮辱
4-5-1. 引戰、人身攻擊:
對特定人物、使用者、特定族群進行言詞侮辱、挑釁、威脅、謾罵、歧視者。
aloness只需判斷WADE0616的推文有無人身攻擊即可,卻說「要罰就要2個一起」
我看不懂這邏輯是什麼?
若A跟B吵架,A公然侮辱,B告A公然侮辱,法官會說兩個都得一起罰嗎?
若我的回文有違反4-5-1 也是該由WADE0616來檢舉我
跟WADE0616有沒有違反4-5-1是兩件事
aloness為了護航WADE0616 不惜用「要罰就要2個一起」來威脅我
完全不照無罪推定、不告不理、證據原則、當事人檢舉原則 等法理處理檢舉案
六、因不服aloness的判決 以及 rayccccc一再延誤判決
於是本人發表申訴文 #1aY8LL_U (StockPicket) (證04)
並在文中說明 反社會人格乃精神疾病-人格障礙 等等事由
但laptic還是堅持 反社會人格不是人身攻擊
後來又說猴痘 新冠這些疾病是一回事
明明都是疾病,指稱他人有心理疾病沒事,指稱有猴痘新冠卻不行
laptic的標準令人質疑
rayccccc則是說有加問句,所以不是人身攻擊
但事實上現實社會 用問號並不能為公然侮辱脫罪避責
而aloness持續跳針
→ aloness: https://i.imgur.com/4TlTtnK.jpg
白色字是你寫的,你要 06/14 17:05
→ aloness: 檢舉別人4-5-1就別挑你也嘲諷別人的文來檢舉 06/14 17:05
我看不出來我的回話與WADE0616違反4-5-1有什麼關係
若我有違反4-5-1 也是該由WADE0616來檢舉我
用這來當作WADE0616沒有違反4-5-1的理由 完全沒道理
aloness完全沒有依獨立事件來判案的能力
基於以上事由,需請組務評斷
1、 rayccccc aloness逾期未處理檢舉案
2、 請組務裁定:指稱他人為反社會人格是否屬人身攻擊?
若不屬人身攻擊
未來股板充滿「互相指稱對方為反社會人格」時,板主群也不得再以4-5-1處分
3、 我的檢舉案 aloness一直扯 「要罰就2個一起」云云
假設我有違反4-5-1 也該由WADE0616來檢舉我 不解關aloness什麼事
何況我的用字遣詞都是股板常見的用詞 完全沒有其他人身攻擊用語
希望組務請aloness克制
單一檢舉案就單一判決 不要把別的事扯進來
4、rayccccc說問句不算人身攻擊? 若要如此 應寫入板規4-5裡
以後大家都加問句就不會違反板規了
5、laptic說指稱他人反社會人格不是人身攻擊 但指稱他人有猴痘、新冠是
若是如此 應請板主群列出哪些疾病是人身攻擊 哪些不是
而不是某些人被攻擊時 就說不是攻擊
某些人沒攻擊 又硬說是攻擊 選擇性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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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71.213.11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Service/M.1686745011.A.0F8.html
※ 編輯: BlueBird5566 (111.71.213.116 臺灣), 06/14/2023 20:2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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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4 20:40,
11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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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4 20:40,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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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4 20:40,
11月前
, 2F
06/14 20:40, 2F
我的檢舉文 #1aVDIjjD (StockPicket) 是在6/5 發佈的
aloness請假時間:6/6 ~ 6/27
aloness在請假文中也有說:『STOCK目前為合議制,以推文方式執勤應該還行』
而他確實有處理其他6/5~6/14 其他案件
在我檢舉文的前後篇檢舉文,aloness也有處理
4059 m 3 6/05 BlueBird5566 □ [檢舉] #1aVAfwpG 4-2-1 4-2-3 4-4 can22dy636
4060 s 4 6/05 BlueBird5566 □ [檢舉] #1aUo5Neh 4-5-1 WADE0616
4061 m 2 6/05 BlueBird5566 □ [檢舉] #1aVJheCW 4-2-1 TFBoys
4062 m 2 6/05 BlueBird5566 □ [檢舉] #1aVOkBcB 4-1 HaiYan330
換句話說,他請假是因為發文不方便,可能無法發水桶公告
但還是可以用推文執勤
他也確實有在6/5~6/14使用板主權力 (處理其他件檢舉文)
唯獨不處理我這篇檢舉文
所以與我的申訴理由沒有衝突
但請假了又動用板主權力參與判決 然後部份參與 部份不參與 這樣也怪怪的
就好像跟主管請假了 卻又進公司處理公事
結果出包了就說自己是請假中
不過若組務認為他確實請假了 那超過七日未處理這件不申訴也無妨
其他訴求還望組務評判
最主要還是想請組務評斷 指稱他人「反社會人格 建議看醫生」是否屬人身攻擊?
※ 編輯: BlueBird5566 (111.71.213.116 臺灣), 06/15/2023 01:2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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