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申請] ufosty卸任
共 19 篇文章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puec2 (^^y)時間15年前 (2010/06/12 16:4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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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文恕刪。. 對,如果是連署上的版主,上任第一天就可以參與罷免,這就是我的意思。.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2.168.230.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ljrll2000 (吉他新手)時間15年前 (2010/06/12 16:3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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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非經連署上任之版主,任該版版主未滿2個月不得參與罷免。. : : 條文已很白話了,非經連署上任之版主不得參與罷免,任該版版主未滿2個月不得. : : 參與罷免。. : : 條文與語文都作如是解,當然,政治魔人可以不理會條文,官大學問大,官啊,官啊!: 非經連署=條件A. : 未滿兩個月=
(還有533個字)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puec2 (^^y)時間15年前 (2010/06/11 14:3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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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經連署=條件A. 未滿兩個月=條件B. 同時滿足A+B則不得參與罷免。. 在我看來應該是這樣解釋的。. 有這種疑義也好,站方可以一次解釋清楚那個逗點後面是"或"還是"若",免得讓. 某些政治魔人吵不過人只好鑽漏洞囉。.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jiniba (糖果)時間15年前 (2010/06/11 10:0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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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非經連署上任之版主,任該版版主未滿2個月不得參與罷免。. 條文已很白話了,非經連署上任之版主不得參與罷免,任該版版主未滿2個月不得. 參與罷免。. 條文與語文都作如是解,當然,政治魔人可以不理會條文,官大學問大,官啊,官啊!.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bullsgogo (加油)時間15年前 (2010/06/09 14:4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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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主群之前問過群組長法條涵義. 群組長說 該條包括民選與非民選板主. 該條意思是 板主要上任兩個月才能參與連署罷免. 群組長分析跟ljrll2000的分析哪個較可信?. 一般人都知道吧.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1.4.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