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setzer bismarcp 亂造法"加重誹謗"我造謠

看板L_SecretGard作者 (小孜)時間12年前 (2013/03/09 08:42), 編輯推噓14(14010)
留言24則, 8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4/6 (看更多)
※ 引述《Fengyeh (小孜)》之銘言: : ※ 引述《gaudete (芬芳)》之銘言: : 原文恕刪,本文以原檢舉人身份做發言。

03/09 04:09,
能在板面上鍵盤言和 不就不用進入司法實體
03/09 04:09

03/09 04:13,
現在嚴禁這種管道 大家在板面上討不到公道
03/09 04:13

03/09 04:20,
大街打架 小巷握手 私了怎麼有爽度與快感
03/09 04:20

03/09 04:56,
先得知可能被告 也比冷不防被寄傳票還被家
03/09 04:56

03/09 05:01,
人接到有心理準備或前置作業 甚至小事無化
03/09 05:01

03/09 07:50,
大 化無
03/09 07:50
憑良心講,個人覺得你要的根本就不是公道。 每一次檢舉,只要你被被判決輸的,你有哪一次不向組務申訴? 試問,如果你根本不想接受版主、版規管理, 你要不要考慮換一個版面發文? 另外喔,你自己捫心自問,有沒有水桶期間開分身發文章的事實,頻率高還是不高。 讀法律的人總聽聞過"惡法亦法"吧,哪有人會說自認為是惡法, 就可以不必遵守這套法律的道理? 如果你真的是這樣想,要不要考慮到批兔去開一個個人版, 保證版規定到爽,誰敢忤逆你就把他終身水桶, 豈不快哉。 如果說今天你在版面上處處奉公守法、循規蹈矩, 那誰在乎你整天用三字經去罵馬英九啊 = = 就好比主題哥,整天開一些五四三的討論,大家講講念念就算了。 要不是他自己老愛自打嘴巴、唱衰中華隊,還沒事跑去對版主提告, 誰願意追著他有沒有分身的事去探究呢? 講到這,親愛的Ki版友,您還真的是趕上了少年Pi的奇幻漂流啊。 真的是笑死我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0.30.130

03/09 08:54, , 1F
你竟然對阿分認真
03/09 08:54, 1F

03/09 08:57, , 2F
他的想法很簡單"只有這麼做才會有人理睬"
03/09 08:57, 2F

03/09 09:02, , 3F
參考文章: #1F6YAyGz (NTU)
03/09 09:02, 3F

03/09 10:44, , 4F
阿芬現在不就是要找人質來要別人聽他話
03/09 10:44, 4F

03/09 11:33, , 5F
推"找人質來要別人聽他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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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9 11:37, , 6F
我想這一定是學dearkillla的
03/09 11:37, 6F

03/09 11:53, , 7F
誰規定台灣人民不能支持日本隊?
03/09 11:53, 7F

03/09 12:41, , 8F
Dear Killla :)
03/09 12:41, 8F

03/09 17:00, , 9F
killla是政黑的老朋友了 這其中一定有啥
03/09 17:00, 9F

03/09 20:45, , 10F
我還在想找我幹嘛(愣)
03/09 20:45, 10F

03/09 22:08, , 11F
Dear Killercat (誤
03/09 22:08, 11F

03/09 23:43, , 12F
誤會? killla老友MENOCHEN那個帳號怎麼了
03/09 23:43, 12F

03/10 01:07, , 13F
Dear ㄎ
03/10 01:07, 13F

03/10 05:26, , 14F
誰規定猶太人民不能支持德國隊?
03/10 05:26, 14F

03/10 05:37, , 15F
bbbing推薦的文章很值得MrTexas引以為戒
03/10 05:37, 15F

03/10 05:41, , 16F
自己捫心自問 板務和司法實務有無雙重標準
03/10 05:41, 16F

03/10 05:44, , 17F
我火力再猛也從未罵過三字經 不信去找出來
03/10 05:44, 17F

03/10 05:49, , 18F
貪污治罪條例是"良法"吧?馬英九連良法都
03/10 05:49, 18F

03/10 05:52, , 19F
不屑遵守反正司法會罩 別人又幹嘛遵守惡法
03/10 05:52, 19F

03/10 05:59, , 20F
等等 我想錯了 馬英九就是自認為貪污對國
03/10 05:59, 20F

03/10 06:00, , 21F
民黨來說本就天經地義 故貪污治罪條例在他
03/10 06:00, 21F

03/10 06:02, , 22F
眼中屬於惡法免遵守 感謝原波讓我恍然大悟
03/10 06:02, 22F

03/10 07:38, , 23F
受迫害海外黑名單就不能分身潛返爭人權?
03/10 07:38, 23F

03/11 20:39, , 24F
這篇以下的阿分文不要推,看他演
03/11 20:39, 24F
文章代碼(AID): #1HEeLhXn (L_SecretG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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