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有關罷免之疑問與建議
※ 引述《TonyQ (自立而後立人。)》之銘言:
: ※ 引述《a128a128 ()》之銘言:
: : 對於使用者之建議,板主或小組長認有理由者,得參考建議之內容,修正其管理。
: : 第二十八條(罷免提出及審查)
: : 使用者提出建議後,對於板主或小組長之處理方式仍不滿意者,得循本站關於板主
: : 或小組長罷免程序之規定,提出罷免案。
: : 本站對於前項罷免案提出之事由,得予以審查。但除罷免事由係針對板主或小組長個人
: : 與板組管理無關之事項外,應予以核准成案。
: : 前兩項規定不適用於批踢踢兔及批踢踢參。
: : 所以有關這部份 不一定要申訴紀錄 關於板規的建議
: : 若到時#1Er4m_Tr板主之解釋或小組長之判決不滿意的話
: : 就可循站規第二十八條的部份 對板主提出罷免
: 個人意見,
: 按照站規28條,此規規範應循相關程序進行罷免。
: 本站目前對於 CCR 板及 PTTAvenue 的罷免程序之規定,是本站群組組規,
: 而群組組規規定要申訴紀錄。#1B-qsaTI (L_PTTAvenue)
: 所以並沒有「不一定要申訴紀錄」的論述可言。
你根本就上錯色重點
第二十八條(罷免提出及審查)
使用者提出建議後,對於板主或小組長之處理方式仍不滿意者,得循本站關於板主
或小組長罷免程序之規定,提出罷免案。
白話一點 你講了人家還是不理你 你就已經可以提罷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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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禽獸可以做
還有誰想當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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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3.30.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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