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立報] 不認同
◆品味低俗但並不犯法
菁英主義的觀點總認為通俗大眾的節目意味著低級、迷信、無聊,必禁之而後快
。十多年前美國菁英主義團體控告《好色客》色情雜誌老闆傳播色情。法官最後
判該老闆無罪,理由是:該老闆品味低俗,但品味低俗並不犯法,也屬於憲法保
障的表意自由範圍。所以,用違反《兒福法》、《食品衛生管理法》等罪名禁播
,是站不住腳的,尤其是抵觸了最高階的《憲法》,應屬無效。
菁英主義者總站在高高的位置睥睨眾生,堅認通俗事物有害眾生身心健康與靈魂
的純淨,必須予以教訓規範。所有共產主義者、法西斯主義者、激進宗教信徒及
長老、道德說教主義者都是菁英主義的信徒,這群人一向有偽善本質,對大家生
活的害處大於好處,歷史已經證明了。孔子為什麼說:「禮不下庶人」?就因為
他看到了庶人生命力的來源,很大一部分是來自沒有禮教束縛的原味生命。菁英
主義因此也與民主的通俗大眾性格相違背,而所謂「大眾」媒體必須有通俗性格
才符合其本質。說教性格與優越感的態度相當令人討厭,我們因此不認為媒體的
主要任務是教化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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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啊 我也這麼覺得 我覺得喜歡優質或有意義的報導是一回事
要求不優的新聞台去死是另一回事
最多不實報導可以去處罰 但是它高興林志玲報不停觀眾愛看就好
更重要的是 現在公視"一家"優質媒體收視率都差
觀眾根本沒有要第2家優質媒體的需要(也沒有資格要)
媒改社跟閱盟真是雞婆又不知道社會需要
個人最討厭知識份子想一些擾民又不知社會需要的無聊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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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9.91.7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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