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被誣告性騷擾如何自救

看板LAW作者 (桃型潛水艇)時間7年前 (2019/03/06 17:22), 7年前編輯推噓8(11358)
留言72則, 13人參與, 7年前最新討論串2/5 (看更多)
※ 引述《aegisty (桃型潛水艇)》之銘言: : 小弟之前跟公司的女同事曖昧 : 每天都聊到半夜1.2點 : 期間還出遊一次(有第三者同事) 吃飯一次 : 後來她覺得我們不適合,後來小吵了一下 撕破臉 : 本來以為反正就這樣結束了 : 後來被公司性平會叫過去 : 說我被檢舉性騷擾 : 理由是常去她位子騷擾她 : 和私訊用不雅字彙 : 我當場拿出 對話記錄 出遊合照 以自清 : ""在場的六位委員看了有五位說覺得沒什麼"" : 我知道性騷擾的定義是:只要女生覺得被騷擾就算 : 但曖昧期間難免會說一些曖昧的話 : 當初的你情我願,現在變成我在性騷擾 : 這已經讓我在這公司變成了"性騷擾嫌移犯" : 我還有辦法討回公道嗎? : 我不該搞辦公室戀情,真的好可怕 一個禮拜後,被叫去小房間簽自願離職書 理由是"性平會認定有性騷擾" 我要求看提供的證據、開會記錄、偵查等等 得到的答案都是"偵查不公開,無法提供" 偵查不公開是這樣用的嗎 ? 我後來也沒有任何跟這位女生面對面答辯的機會 所以她後來跟公司講了什麼,我也不得而知 過程只有一個法務很兇的一直要我簽自願離職 不然就要用性騷擾條例解雇 (這位法務開性平會時並無在場,所以他僅能從書面資料得知開會情形 開會現場我沒看到錄音/錄影設備) 後來有其他性平會成員的說性騷擾的定義很廣,如果我去申訴是站不住腳 只能自己小心。 我問可以上訴嗎? 他們跟我說已經定案了,無法更改 反正就是一直要我簽就對了 總結問題: 1.我可以要求看性平會所謂的證據跟偵查紀錄嗎? 如果認為有性騷擾,應該就具體事實,不是通知你有,直接叫你走吧 ? 2.我們的對話無提及性器官或性行為。 且當時我認為對方有好感 (對方主動邀約單獨出遊和吃飯) 有講一些曖昧的話,當下在對話中對方並沒有表示不舒服。 無傳任何裸露的照片。 3.跟對方無任何肢體接觸。 4.第一次請我過去時,我有公佈爭議的對話記錄 當時6個委員有5個看了說覺得沒什麼 我問說要不要給截圖當附件,他們回答"不用,有需要再跟你拿" 後來也沒有任何上訴機會,就直接請我簽自願離職 我只能自己吞下去了嗎 ? 謝謝大家 BTW 我最後還是簽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50.21.22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51864138.A.700.html

03/06 17:25, 7年前 , 1F
你簽了,就代表你同意自願離職啊!
03/06 17:25, 1F

03/06 17:29, 7年前 , 2F
即使簽了也能找勞工局申訴是被迫的,重點是有保留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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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6 17:30, 7年前 , 3F
所以,原PO被迫離職的證據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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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6 17:34, 7年前 , 4F
1. 偵查不公開不是這樣用的 除非鬧上地檢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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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6 17:34, 7年前 , 5F
2. 你可以拒簽 但對方也可以舉證你確實有騷擾行為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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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6 17:35, 7年前 , 6F
3. 這點鬧上法庭仍有很大的空間可以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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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6 17:35, 7年前 , 7F
但已經簽了 建議就是放寬心去找下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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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6 17:36, 7年前 , 8F
要上法院要有證據 如果你錄音啥都沒有 就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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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6 17:36, 7年前 , 9F
當初應該不要簽自願離職書,起碼去法扶那邊問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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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6 17:37, 7年前 , 10F
放寬心就找工作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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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6 17:47, 7年前 , 11F
一開始叫你找律師,現在都省了,但是看著文章,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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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6 17:47, 7年前 , 12F
覺得很低卡…信你都傻了
03/06 17:47, 12F
我還沒閒到拿自己帳號寫作文,當然你可以不信,被弄走心情已經很差了

03/06 18:19, 7年前 , 13F
別碰辦公室的人 當學教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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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6 18:55, 7年前 , 14F
1.你誤會一件事 別說曖昧對像男女朋友夫妻也會成立性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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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6 18:56, 7年前 , 15F
2.妳怕認出不敢直說的那些字眼才是重點你不說在這沒意義
03/06 18:56, 15F
我好奇如果連夫妻或交往中男女都可以告,誰來保障被告者的權益?

03/06 20:13, 7年前 , 16F
推樓上,你主觀怎麼認為不重要啊,重點是對方怎麼想
03/06 20:13, 16F

03/06 20:14, 7年前 , 17F
貼判決給你了,自己慢慢看吧
03/06 20:14, 17F

03/06 20:26, 7年前 , 18F
他是觀念偏差到認為曖昧中所以有些行為是鄭常不算騷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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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6 23:02, 7年前 , 19F
所以到現在還不知道對方跟委員會或其他人說啥嗎?
03/06 23:02, 19F

03/06 23:04, 7年前 , 20F
當初的對話紀錄 你應該都有留著 要不要馬賽克一下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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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6 23:04, 7年前 , 21F
你自認最曖昧(首篇自述形容詞)的段落 讓大家看看狀況?
03/06 23:04, 21F
不想被認出來,其實我在這講我覺得已經有風險了 講的時候都沒事,隔天還一起出去玩 然後兩個禮拜後突然覺得被性騷擾 當然,只看截圖內容,我是站不住腳,畢竟沒確認彼此關係 主張說單方面的好感在性騷擾上也得不到任何的同情 也確實講了一些不太得體的話 就當我發牢騷好了 所以我的第一個問題 我有權檢視證據、會議記錄、當事人說法嗎? 死就是不讓我看

03/06 23:25, 7年前 , 22F
給你一個不同方向思考,如果公司內部性平會站的住腳,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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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6 23:26, 7年前 , 23F
什麼要你簽自願離職書,而不是直接解雇你。你的案子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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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6 23:27, 7年前 , 24F
轉圜的餘地,還是建議你找法扶比較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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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aegisty (118.150.21.226), 03/06/2019 23:35:54

03/06 23:54, 7年前 , 25F
調閱當然可以,但我不是很想教你XD
03/06 23:54, 25F
結論就是我當下可以看嘛? ※ 編輯: aegisty (118.150.21.226), 03/07/2019 00:22:18

03/07 00:09, 7年前 , 26F
還是建議你明天打電話問法扶,法扶有勞工專案,扶助過
03/07 00:09, 26F

03/07 00:09, 7年前 , 27F
的機率很高,而且法扶不用錢,你唯一要花的只有電話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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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00:09, 7年前 , 28F
跟去法扶的交通費。再加上法扶也會派有經驗的律師幫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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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00:09, 7年前 , 29F
比起誤打誤撞何不打電話問法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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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請問我贏了的話是回公司上班嗎?... 好像也沒有比較好 ※ 編輯: aegisty (118.150.21.226), 03/07/2019 00:24:10

03/07 00:26, 7年前 , 30F
贏了就是恢復僱佣關係吧 就回去上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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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00:27, 7年前 , 31F
差在訴訟期間的薪水要補給你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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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00:27, 7年前 , 32F
個人建議認賠殺出學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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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00:27, 7年前 , 33F
辦公室人前手牽手背後下毒手的狀況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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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08:22, 7年前 , 34F
不論是你前幾天或昨天的詢問,推文底下都有建議你要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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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08:26, 7年前 , 35F
律師協助,但你不聽,搞不清楚狀況又講一些錯誤資訊引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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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08:28, 7年前 , 36F
去看一下高中國中相關的性騷擾宣導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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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08:37, 7年前 , 37F
性騷成立要直接解雇還得看違反情節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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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過,第十二項第四條 違反勞動契約,"情節重大" ,開黃腔算情節重大嗎? ※ 編輯: aegisty (118.150.21.226), 03/07/2019 10:39:45

03/07 10:51, 7年前 , 38F
你既然知道怎麼還簽自願離職書...
03/07 10:51, 38F

03/07 11:07, 7年前 , 39F
如果你是用開黃腔來形容...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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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後來上網查才看到的,當下他不讓我查。 2.恩,所以我說光看截圖,我是站不住腳的。 講白點,你截圖想怎麼截就怎麼截,我也不確定委員們看了什麼 因為我問什麼得到的答案都是"偵查不公開" 當下對方並無表示不舒服,我們一樣每天聊天到一兩點, 我個人是感覺秋後算帳,這點我是摸摸鼻子認 3.因為資方死不肯提供相關開會文件給我,開黃腔是我唯一可想到的罪名。 除非她後來又提出新的申訴,但我也沒有上訴機會也不得而知是什麼事情 ※ 編輯: aegisty (118.150.21.226), 03/07/2019 11:31:38

03/07 12:48, 7年前 , 40F
看起來程序只到把調查結果提交給公司,由公司決定是否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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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2:49, 7年前 , 41F
戒,這樣他們的確可以拒絕你,但依據不是偵查不公開
03/07 12:49, 41F

03/07 13:24, 7年前 , 42F
看你要不要繼續玩,如果截圖都很危險了,那真的要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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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3:24, 7年前 , 43F
03/07 13:24, 43F

03/07 13:25, 7年前 , 44F
再來已經簽了自願離職,要主張被脅迫,真的有難度
03/07 13:25, 44F

03/07 13:26, 7年前 , 45F
另外偵查不公開不是這樣用,除非已經進入偵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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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3:28, 7年前 , 46F
以上,建議認賠殺出,或找律師諮詢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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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4:55, 7年前 , 47F
舉郭例子......主動邀約出遊,不代表同意上床,對吧?
03/07 14:55, 47F

03/07 15:49, 7年前 , 48F
妳還是沒弄懂那妳就有下次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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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5:50, 7年前 , 49F
別說只是可能的曖昧對像 就算是女友老婆也會成立性騷擾
03/07 15:50, 49F

03/07 15:50, 7年前 , 50F
妳這辯詞和某導演其實是一樣的 只是他是性侵妳是性騷擾
03/07 15:50, 50F

03/08 04:15, 7年前 , 51F
胡言亂語,什麼對方主觀認定被騷擾就算被騷擾,有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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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04:15, 7年前 , 52F
走過來碰到我,或是喊聲借過,我覺得不舒服,他就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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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04:15, 7年前 , 53F
性騷擾我了!!! 一樣要客觀看待好嗎?一堆性平委員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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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04:15, 7年前 , 54F
經都不正常. ...說看對方主觀的真正含義是說,這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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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04:15, 7年前 , 55F
說出來,這個行為說出來,在不同人、不同親密關係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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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04:15, 7年前 , 56F
、不同心理狀態下,會有不同認知。此時才是看當事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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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04:15, 7年前 , 57F
觀想法。顯然不是性騷擾的行為,除非對方表明,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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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04:15, 7年前 , 58F
看到她請不用跟他說早安,要不然說個早安怎麼可能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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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04:15, 7年前 , 59F
成性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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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04:22, 7年前 , 60F
何況性騷擾的定義,是認為有觸及 性 的感覺!!當你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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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04:22, 7年前 , 61F
我一眼,我覺得這樣就是性的暗示且傳達一種騷擾,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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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04:22, 7年前 , 62F
其實真正被騷擾的人是你,因為你可以反推我才是對你
03/08 04:22, 62F

03/08 04:23, 7年前 , 63F
有了性的幻想,且在告我的時候,明確傳達給你,也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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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04:23, 7年前 , 64F
實騷擾你了....因此毫無疑問,仍需要客觀事實來判斷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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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04:23, 7年前 , 65F
觀意圖。
03/08 04:23, 65F

03/08 04:26, 7年前 , 66F
最後簡單回妳一句話,你要是覺得對方也很曖昧,你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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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04:26, 7年前 , 67F
也投訴他性騷擾,請評議委員公正判他個性騷擾...
03/08 04:26, 67F
謝謝你的詳細解說

03/08 04:40, 7年前 , 68F
樓上沒在捷運和公車或公眾場所遇到某些女人就因為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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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04:40, 7年前 , 69F
碰到她或者手指點點肩膀就很凶悍要告你性騷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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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05:29, 7年前 , 70F
別簽 被辭職至少還有資遣費
03/08 05:29, 70F

03/08 05:33, 7年前 , 71F
申訴勞工局朝不當解僱方面走,性平會的決議勞工局也有
03/08 05:33, 71F

03/08 05:33, 7年前 , 72F
檢視的權力
03/08 05:33, 72F
他們主張要用 第十二項第四條 "違反勞動契約與工作規則,情節重大" 開除 我不知道開黃腔是不是算"情節重大" 至於我為什麼說開黃腔,是因為性騷擾的 1.違反意願 2.侮辱、歧視性字眼 這兩項應該都沒有(自認),當然女生也可以覺得她被侮辱... 比較有可能犯的反而應該是"社會秩序維護法"中的調戲女生 至於被叫去簽自願離職,當時有錄音 ※ 編輯: aegisty (118.150.21.226), 03/08/2019 09:16:58
文章代碼(AID): #1SVv5AS0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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