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根據憲法,台灣是何時劃入ROC疆域的?

看板LAW作者時間14年前 (2012/01/04 13:04), 編輯推噓4(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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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luebugi (布魯布吉( ̄﹀ ̄))》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politics 看板 #1F0C8Brw ] : 作者: bluebugi (布魯布吉( ̄﹀ ̄)) 看板: politics : 標題: [請益] 根據憲法,台灣是何時劃入ROC疆域的? : 時間: Mon Jan 2 04:28:48 2012 : 和女友聊天聊到宋楚瑜在辯論時砲打雙英所引出的問題 : 宋楚瑜辯論時大概是說:雙英的兩岸政策都違憲,因為未經憲法程序,領土不得變更之。 : 而相關領土變更的條文如下: : 憲法本文第四條 :  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變更之。 : 或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 :  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疆域,非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 : 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領土變更案, : 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 : 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不得變更之。 : 可是我們在網路上找了很久,女友還去翻了很多她收集的資料 : 就是找不到任何國民大會或立法院有關台灣的領土變更決議! : 不會大家吵統獨問題吵了n年,結果根本是白吵一場吧 : 當然也有可能是我們資料不足,有高手知道與台灣相關的領土變更決議資訊嗎? 法律上的依據是民國四十一年簽訂的中日和約http://ppt.cc/C91K 1.依據本約第四條,馬關條約歸於無效,台澎地區回復為中國領土,而國際 公認中華民國繼承大清帝國為代表中國之政權,台澎地區自應回歸中華民國。 2.依據本約第十條,所謂中華民國國民包含台灣、澎湖居民及其後裔。 3.依據本約照會第一號,本約效力及於中華民國政府控制下之領土,而簽約當時 台澎地區已在中華民國政府控制之下。 因為中日和約係簽訂於民國四十一年,也就是說民國三十六年公布憲法時,台澎地區 在法律上尚屬於日本國領土,或許因為考量到這一層,所以制憲者在關於我國領土範圍 之條文,不採列舉而採概括規定的方式。 除了台灣之外,其實當時還有外蒙古主權的問題,用這種方式規定比較有彈性。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10.37.45 ※ 編輯: guanquan 來自: 123.110.37.45 (01/04 13:06) ※ 編輯: guanquan 來自: 123.110.37.45 (01/04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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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說法有爭議,依該合約第二條,日本只說放棄對台灣之權利,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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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13:14, , 2F
沒說要還給誰,因此乃有台灣地位位外未定論之說法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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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過體系解釋嗎?你不能只看你想看的,忽略我指出的那些條文。 整個和約(包含議定書及照會)作整體觀察,我認為根本沒有爭議可言。

01/04 13:16, , 3F
得解是因為第四條定了1941.12.9之前的條約都因戰爭而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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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13:18, , 4F
既然是無效那台灣應歸還繼受大清帝國之民國政權無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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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guanquan 來自: 123.110.37.45 (01/04 13:25)

01/04 13:48, , 5F
我覺得憲法關於疆域這一條根本是具文,完全不能解決問題
01/04 13:48, 5F

01/04 13:54, , 6F
憲法真的跟沒說一樣,還是要靠政治上的解釋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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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13:55, , 7F
謎之音:只說是無效,沒說自始無效啊(敲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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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13:56, , 8F
而且我想問一樓依法理無效不是代表應回復原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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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13:57, , 9F
原狀就是大清帝國統治,照政權輪替怎麼也不會未定吧?
01/04 13:57, 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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