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我被告肇事逃逸了,怎麼辦?>"<

看板LAW作者 (19非崇貞,最多是袁紹)時間13年前 (2011/01/19 23:59), 編輯推噓6(7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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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後不管大事小事, 嚴不嚴重, 先叫警察就對了? 如果一方急著要走, 甚至留下名片才走; 另一方可以笑笑跟他揮手881, 卻把名片撕掉, 然後去告肇事逃逸, 等著收和解金? 這社會真的生病了, 告人沒副作用, 先告先贏; 遇到訟棍只能自認倒楣? ※ 引述《macchiatocat (阿喵喵)》之銘言: : 標題: Re: [問題] 我被告肇事逃逸了,怎麼辦?>"< : 時間: Tue Jan 18 02:26:18 2011 : -- I Shall Send The Most Beautiful Folwers To You I Was Born To Smother You With Flower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4.6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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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看"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三條叫警察是法定處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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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想問, 如果兩方願意放棄一切告來告去的權利, 都不想叫警察, 那要怎麼作, 才不會事後被婊? ※ 編輯: RealJustice 來自: 114.24.69.91 (01/20 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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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守法被告 只是剛剛好而已 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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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很險惡的 學會保護自己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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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堅持自己沒錯就不要和解啊 原波自己可以選擇要不要低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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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方都願意放棄 就寫和解書+撤回刑事告訴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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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錯 是原原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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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主堅持沒錯的話 要怎麼打贏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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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就算輸了官司也沒損失, 有這麼不公平的事嗎? 如果堅持沒錯的話, 是否能找一條告回去, 逼對方低頭, 和解也比較好談? ※ 編輯: RealJustice 來自: 114.24.69.91 (01/20 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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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辦法喔 被告就是被人告 只有挨打的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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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打過AOC世紀帝國嗎? 玩戰略遊戲如果龜起來都不進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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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被隊友罵死的 大家都是一生城就開始狂進攻 曾政承在封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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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會開始打仗了 現實生活也是 先發動攻擊的人就有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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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大事小事, 不滿意告就對了... 對方怕了和解算賺到, 不和解, 打輸也沒關係, 幾乎不會吃到誣告罪... 像原原PO這種, 也沒有物證, 就憑對方嘴巴講講, 就要去作筆錄, 就要去偵查庭; 這些時間金錢上的損失, 又怎麼彌補呢? 這種制度很多國家在用吧, 可是總覺得哪邊怪怪的. ※ 編輯: RealJustice 來自: 114.24.69.91 (01/20 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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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告人的人就贏了 就是這麼的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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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受傷沒有權力不叫警察沒人受傷沒當場和解也沒這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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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省時就做好被表的準備我看法是不想守法這是應得的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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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不會有被惡用的危險嗎. 假設小明被不明車輛撞, 找不到真正撞到他的車; 他父母就隨便看另一輛路過的車, 去告逃逸; 被告的無辜車主, 想說要應付筆錄, 偵查庭, 法院, 不如息事寧人, 於是付錢和解, 付了以後還要祈禱檢察官願意輕判. 就算無辜車主有裝行車紀錄器, 有明確物證, 小明的父母只要辯說看錯認錯記錯, 就不會吃到誣告罪; 就這樣? ※ 編輯: RealJustice 來自: 114.24.69.91 (01/20 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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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要我舉眼科名人的例子嗎? 我也是千萬個不願意舉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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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科名人有吃到誣告罪嗎? 新聞寫他告了上百名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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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為了他跑警局 跑法院 他涼涼的在旁看好戲....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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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被惡用啊 至少我覺得就被某人給架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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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憲法保障人民的訴訟權 你能怎麼樣呢? 比這件事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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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興訴訟 我去跟官員反映 官員也不鳥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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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倒不如大家多多提告 原原波覺得沒錯 就不要投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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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將來無罪再反去求償 然後人民多多興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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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法院承受不了 說不定就有轉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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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罪可求償嗎? 賠償金額大約多少呢? 跟罪名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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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是無法求償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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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用意是 既然要這麼"保護"人民的訴訟權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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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鼓勵人民多多利用法院 看看法院撐不撐得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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撐得住代表這政策沒錯 那也不用改 被告的人就自認倒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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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撐不住可能就有轉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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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只想到被告多不方便,卻完全忽略原告的訴訟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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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一當下沒事 回家發現自己得內傷怎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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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把法院當成是餐廳或百貨公司那種地方,三不五時去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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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當成是什麼可怕恐怖的地方,這樣你就不覺得有什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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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h大 一堆人大概都會被嚇傻 法律是保護懂的人 不是對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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