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打擊失誤與客體錯誤?

看板LAW作者 (艾伊)時間16年前 (2010/04/14 21:53), 編輯推噓3(3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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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slo (艾伊)》之銘言: : 例題內容大概是這樣的: : 醫生甲的妻子乙罹患癌症末期,住在甲服務的醫院 : 甲不願乙終日痛苦,乙亦曾再三表達希望甲助其死亡 : 某日,甲在未告知乙的情況下,在乙例行施打的針劑中加入致命藥物並將針交給護士丙 : 甲認為丙應知悉針劑內容與往日不同,有致命"毒"性,丙仍會為乙施打 : 因為甲知悉丙亟欲在乙死後嫁甲為妻的意圖 : 丙自甲取得針劑後發生以下情況 : A.丙誤認針劑係在止痛,進入病房時,乙與友人至庭院賞花,前來探視的乙妹丁 : 躺在乙的床上休息,丙誤認丁為乙注射之,致丁死亡 在看了大家的回覆和重新思考後,我好像又有新的疑問||| 就是關於甲的評價..... [疑問1]甲是間接正犯? 間接正犯係指行為人利用他人做為犯罪的行為工具,而為自己實現不法構成要件 但本例的醫生甲主觀上並沒有任何要利用乙的意思,甚至認為乙會懂他要做甚麼 如此一來,甲還會成立間接正犯嗎? 回想起一個老師在課堂上提過的例題: A和B同赴山上打獵,黃昏時,A從望遠鏡中發覺他們的仇人C正在草叢中走動, 迅速將獵槍交給B,指著該草叢,氣急敗壞的說:「快開槍!」B聞言,匆促間誤 以為草叢中的物體為獵物,而朝獵物開槍射擊,致C中槍身亡。 此案例中,A主觀上雖有教唆B的故意,但被教唆者欠缺殺人故意,A不成立教唆犯 又A在主觀上並非利用不知情或誤認事實的B,做為其殺人工具,欠缺意思支配地位 而不成立間接正犯 所以,我認為原題的醫生甲跟A一樣欠缺意思支配地位,而不成立間接正犯 但如此一來,又該如何評價甲呢? 〔疑問2〕如果改動丙自甲取得針劑後發生的情況呢? 如果現在的情況變成:丙誤認針劑係在止痛,但為乙注射前突然發現有異,仍起意讓甲 遂行其計謀,繼續裝作不知情,為乙注射,致其死亡。 這樣丙會成立普通殺人罪或其他? 還是要用相當理論來檢討?就護士為病患注射行為而言,在通常情況,一般理性的第三人 ,無法預見醫生會在針劑裡放入致命藥物,故乙與丙的死亡結果間欠缺相當因果關係? 突然覺得我的問題好像很大,囧 麻煩各位替我指點迷津 <(_ _)>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6.171.174

04/14 22:08, , 1F
這時我會給丙搞個不作為(不阻止、中斷該注射處方)
04/14 22:08, 1F

04/14 22:09, , 2F
疑問2的第二段乙丙寫反了?
04/14 22:09, 2F

04/14 22:10, , 3F
間接正犯的部分我不熟...呼叫E大救援吧 XDD
04/14 22:10, 3F

04/14 22:26, , 4F
回C大 乙是妻子.丙是護士,應該沒有寫反@@
04/14 22:26, 4F

04/14 22:27, , 5F
「這樣乙會成立普通殺人罪或其他?」 ??? XDD
04/14 22:27, 5F

04/14 22:27, , 6F
應該是丙吧
04/14 22:27, 6F
※ 編輯: Islo 來自: 59.116.171.174 (04/14 22:34)

04/14 22:35, , 7F
慘! 我一定是神智不清了...
04/14 22:35, 7F

04/15 18:15, , 8F
客觀:丙將致命針劑打進丁身體,已經是積極創造風險的作為
04/15 18:15, 8F

04/15 18:36, , 9F
因果關係的檢驗上,依相當因果關係,原則上以一般人立於
04/15 18:36, 9F

04/15 18:38, , 10F
行為人行為時所可能認知之事實為背景,加上「行為人個人」
04/15 18:38, 10F

04/15 18:39, , 11F
特別認知之事實,作為基礎。所以本例丙已有特別認知。
04/15 18:39, 11F

04/15 18:40, , 12F
相當因果關係具備,主觀上,丙至少有間接故意,丙成立普通
04/15 18:40, 12F

04/15 18:41, , 13F
殺人罪。
04/15 18:41, 13F

04/15 18:42, , 14F
應該是本來誤認的情況才有特別討論錯誤的情形.
04/15 18:42, 14F

04/15 18:43, , 15F
如果已經發現,毫無誤認的狀況,從行為的認知到既遂到因果流
04/15 18:43, 15F

04/15 18:44, , 16F
程之間,都為行為人丙所知亦所欲,毫無疑問的普通殺人罪.
04/15 18:44, 16F

04/15 18:45, , 17F
"起意"(故意)讓甲"遂"(結果)"行"(自己注射).
04/15 18:45, 1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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