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高雄城中城上月才裝滅火器 業者:先前無任何滅火設備、住警器

看板Kaohsiung作者 (mamaes)時間2年前 (2021/10/15 14:43), 2年前編輯推噓15(17223)
留言42則, 22人參與, 2年前最新討論串6/6 (看更多)
※ 引述《nicetree (nicetree)》之銘言: : 其實該管理的是租屋管理體制系統 : 這權責不在高雄市,而需中央內政部統籌 : 譬如德國政府 : 強制規定房東每幾年必須裝修房子進行屋況更新 : 必須通過設備檢驗 : 錢是房東在賺,要求房東出部分金錢做他產權內的修繕天經地義 : 政府是時候該管理租屋市場 : 強迫租屋市場交易透明化,不要讓租屋市場躲在地下不透明 : 首先鼓勵房東自首有租屋收入,減免部分所得稅 : 再來提供低收入或學生房客租屋補助,鼓勵租屋登記 : 儘量讓租屋市場交易檯面化增加透明度 : 完善租屋系統一方面可以增加政府稅收 : 一方面減少地主只收租賺錢不生產的問題 : 小弟思慮不周,大方向是這樣,有缺失遺漏處再請各位指教 這一連串的討論,鄉民從很多方向討論,有打房、有消防、 有社區管理的法治......等等,而我想表達一個奇想, 看前面鄉民提供的訪問影片中,可以看見雜物堆積很嚴重, 不管是室內還是室外。 這讓我想起很久以前有一部日本綜藝節目,就是在幫忙打掃 垃圾屋;所以我就想: 1.是否有法規,可以鑑定居住的環境為"垃圾屋" 2.被鑑定是垃圾屋時,是否有其配套措施,包括 a.住戶的心理輔導、 b.住戶想清潔時,可以獲得的資源與幫助、 c.住戶在清潔後,如何維持下去的技巧學習來源(如圖書館) 與心理調適 3.無主的垃圾,亦即住戶無權處理的堆積物,是否有法規可以 使這種無主垃圾被強制清除 我們在社會上走跳時,常常會被要求要遵守5S,5S的觀念好像也是 源自於日本,但我更喜歡裡面隱含的斷捨離的觀念,如果一個人能 從這樣的習慣養成,進而使心理得到撫慰,隨著日子過去,不知不 覺的會不會就改變自己的人生? 這只是我的一點想法啦,可是嚴苛的5S也是很折磨人就是了,哈哈。 PS.我有這樣的想法,不代表我認為政府不用負責任 -- 上善若水,水善利萬物而不爭,處眾人之所惡,故幾於道。 居善地,心善淵、與善仁、言善信、正善治、事善能、動善時。 夫唯不爭,故無尤。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2.200.4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aohsiung/M.1634280187.A.889.html

10/15 14:47, 2年前 , 1F
有黨證就可以避免被鑑定為垃圾屋
10/15 14:47, 1F

10/15 14:49, 2年前 , 2F
別墅可以當農舍
10/15 14:49, 2F

10/15 15:15, 2年前 , 3F
我們這也是有住戶愛在逃生樓梯堆放私人物 清也清 罰
10/15 15:15, 3F

10/15 15:15, 2年前 , 4F
也罰 但照樣堆不怕就是不怕 也是無言無奈…
10/15 15:15, 4F
無主垃圾不會只出現在逃生梯,所以我的重點在於清理權,而不是罰錢

10/15 15:18, 2年前 , 5F
然後請光光後 屋主說他藏在床墊的300萬鑽石不見了
10/15 15:18, 5F

10/15 15:23, 2年前 , 6F
要你賠他 500萬
10/15 15:23, 6F
這是清潔程序,接受清理的住戶,想必才是主要清潔者,其他人只是輔助; 我看網飛有一個教導人整理的節目,也是住戶自己是主要清理者吧, 自己的屁股自己擦不是嗎? 而且輔導清理的人,也應該抱著尊重住戶的收 藏品的心,有些也許滿懷回憶。

10/15 15:31, 2年前 , 7F
有很多長輩都是有囤物症,你把他清掉了沒多久又囤
10/15 15:31, 7F

10/15 15:31, 2年前 , 8F
起來,沒得救啦
10/15 15:31, 8F
有囤物症的人,除了惜物外,也會有很多心理因素,所以我有提到心理輔導; 希望大家都是會惜物又懂得斷捨離的人,不然現在的快時尚好恐怖 =_= , 無意引戰,不過有一種有購物癖的人,家裡也都堆滿未拆封的物品, 也算是一種囤物症吧。 ※ 編輯: mamaes (1.172.200.49 臺灣), 10/15/2021 16:07:39

10/15 15:52, 2年前 , 9F
都出到13了還在拿5S真的很折磨..
10/15 15:52, 9F

10/15 15:55, 2年前 , 10F
要鑑定還要看住戶願不願意配合勒
10/15 15:55, 10F
所言甚是,隱私權也應該要顧慮......,所以需要被鑑定的標準要很注意, 不能傷害到人權。

10/15 16:07, 2年前 , 11F
你講這些不就是管委會在做的事?
10/15 16:07, 11F
垃圾屋與無主垃圾不會只出現在社區吧? ※ 編輯: mamaes (1.172.200.49 臺灣), 10/15/2021 16:09:41 ※ 編輯: mamaes (1.172.200.49 臺灣), 10/15/2021 16:14:37

10/15 16:12, 2年前 , 12F
要用什麼方式讓他做完整的輔導?強制嗎?
10/15 16:12, 12F
我想想, 第一,你的居住環境是否符合,需要被鑑定是垃圾屋的標準 第二,如果被鑑定是垃圾屋,就必須接受相關輔導 大概是這樣吧? 因為對我來說,隱私權更重要 ※ 編輯: mamaes (1.172.200.49 臺灣), 10/15/2021 16:18:51

10/15 16:22, 2年前 , 13F
台灣人愛面子,你真的立這種法,被鑑定是垃圾屋的屋
10/15 16:22, 13F

10/15 16:22, 2年前 , 14F
主不跟你拼命才有鬼~
10/15 16:22, 14F
唉,你看看現在外面,多少無主垃圾堆積無法清理,都是因為政府怕事怠惰, 基層第一線人員又無相關資源保護自己,一環扣著一環,造就城中城的大火。 ※ 編輯: mamaes (1.172.200.49 臺灣), 10/15/2021 16:31:32 ※ 編輯: mamaes (1.172.200.49 臺灣), 10/15/2021 16:35:32

10/15 16:58, 2年前 , 15F
該做的還是要做,無法多做的就別強求了,物競天擇
10/15 16:58, 15F

10/15 16:58, 2年前 , 16F
,這個地球就是這樣在運轉
10/15 16:58, 16F

10/15 17:05, 2年前 , 17F
好沉重
10/15 17:05, 17F

10/15 17:14, 2年前 , 18F
很難,什麼是垃圾?你覺得是,這些人可當寶
10/15 17:14, 18F

10/15 17:24, 2年前 , 19F
多一篇紙上談兵的罷了
10/15 17:24, 19F

10/15 17:24, 2年前 , 20F
還住戶的心理輔導....真理想呀= =
10/15 17:24, 20F

10/15 17:45, 2年前 , 21F
自己管好自己很難嗎
10/15 17:45, 21F

10/15 17:58, 2年前 , 22F
為什麼私人住宅政府要負責?
10/15 17:58, 22F

10/15 18:51, 2年前 , 23F
私人住宅如果會產生危險性當然要預防 阿不用負責是
10/15 18:51, 23F

10/15 18:51, 2年前 , 24F
在道歉身體健康的嗎
10/15 18:51, 24F

10/15 20:15, 2年前 , 25F
政府拿人民稅金幫私人整修房子,這不會被檢查官起訴
10/15 20:15, 25F

10/15 20:15, 2年前 , 26F
圖利?
10/15 20:15, 26F

10/15 20:21, 2年前 , 27F
民眾黨的消防法修法 5月就1讀了 現在還躺在待審
10/15 20:21, 27F

10/15 20:22, 2年前 , 28F
去年
10/15 20:22, 28F

10/15 21:14, 2年前 , 29F
首先 你得要有一個不怕整天跑法院的主委
10/15 21:14, 29F

10/15 21:28, 2年前 , 30F
雖然這篇理想很豐滿,剛好看到下面有物資捐贈的文
10/15 21:28, 30F

10/15 21:28, 2年前 , 31F
,不知道會不會有接案清潔的公司提供協助
10/15 21:28, 31F

10/15 22:46, 2年前 , 32F
您在講啥? 韓市長執政一年,高雄倒退至少20年
10/15 22:46, 32F

10/15 22:47, 2年前 , 33F
現在市府兩年不只拼4年,是拼20年
10/15 22:47, 33F

10/16 07:21, 2年前 , 34F
問題在為什麼戶外擋路的不管雜物車輛攤販,都不能直
10/16 07:21, 34F

10/16 07:21, 2年前 , 35F
接扣走?為什麼我們沒有賦予政府這種公權力?
10/16 07:21, 35F

10/16 12:40, 2年前 , 36F
違停汽機車都沒事了 放雜物會被罰?
10/16 12:40, 36F

10/16 12:41, 2年前 , 37F
這篇很有西台灣味道 政府管到私領域
10/16 12:41, 37F

10/16 12:54, 2年前 , 38F
私有領域內就是走民法講契約,既然城中城住戶沒有形
10/16 12:54, 38F

10/16 12:54, 2年前 , 39F
成管理契約(管委會-大樓規約),就會是混屯狀態,
10/16 12:54, 39F

10/16 12:54, 2年前 , 40F
出事也無法求償
10/16 12:54, 40F

10/16 12:58, 2年前 , 41F
大眾公共空間,只要是雜物問題都有廢清法可以解決,
10/16 12:58, 41F

10/16 12:58, 2年前 , 42F
私領域就得有內部共識形成契約,由共同持有者遵守
10/16 12:58, 4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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