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FB] 高雄某知名餐廳葉姓小開撞少女腦傷不願賠

看板Kaohsiung作者 (茶球)時間7年前 (2016/06/12 02:18), 7年前編輯推噓28(40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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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NN4N4T3 ] 作者: enzo50 (== 鴉片玫瑰 ==)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FB] 高雄某知名餐廳小開撞傷少女腦傷不願賠 時間: Sun Jun 12 01:09:21 2016 FB卦點說明:(正體中文 20 個字) 這間餐廳在高雄小港耶.... 常常是高朋滿座...我還去吃過幾次..orz 如果該文屬實...想不到竟然這麼惡劣 FB內有照片...好好的一個女生就這樣毀了... 補充: 節錄法院判決書,真相有待判斷了… 二、被告則均以:被告甲○○對系爭事故發生經過不爭執,然原 告甲於系爭事故當時未滿18歲之未成年人,未考取駕照的資 格及事實,就系爭事故之發生與有過失;另甲○○否認原告 甲有器質性腦徵候群,又依100年10月間於小港醫院精神科 之初診病歷及100年11月3日於該院精神科之精神衡鑑報告可 知,原告甲本即有精神疾病史,且於本件事故發生前一年, 即已出現焦慮、失眠、憂鬱、受刺激時情緒不穩、易怒、自 殘、自殺、時常產生罪惡感等精神疾病,故縱認原告甲有精 神不穩、衝動、自傷、傷人、失眠、激動及現實感障礙等器 質性腦徵候群,亦非本件車禍事故所引起,故甲○○並無造 成原告甲重傷害之行為,原告甲之精神疾病與本件車禍事故 間無相當因果關係。況被告及被告之友人均曾目睹原告甲於 傷癒出院後,生活及活動正常,且繼續於泡沫紅茶店上班, 嗣後又陸續在北部酒店出遊上班,顯無需專人照護,亦未喪 失工作能力。再者,原告甲係無照騎乘機車,就本件系爭事 故之發生顯與有過失,衡諸甲○○無經濟能力,事後已支付 原告甲賠償金202,000元,原告甲並得領取汽機車強制責任 意外險理賠金167萬元,該等金額自應與原告甲得請求之賠 償金額抵銷,且精神慰撫金部分應予酌減等語置辯。並聲明 :(一)原告之訴駁回。(二)願供擔保請准宣告免為假執行。 FB連結: http://tinyurl.com/j8k4tpq FB內容: 被告葉ΟΟ與父(葉ΟΟ)和母(潘ΟΟ)在左營博愛路和高雄小港區共開了兩家(亞Ο海產) 大餐廳,被告葉家人脈非常廣闊,黑白兩道都很熟。在小港是相當知名的餐廳~ 因為被告葉家不願意承認所犯的罪,也不想負責任,為了蒐證女兒的健康狀況不斷的請徵 信社到我家來跟蹤跟拍,還偷拍了我女兒的私密照(這些私密照都是被告不擇手段才拿到 的)在法庭中葉家承認還有一些私密照還未拿出來~有恐嚇我的意思。 目前女兒因車禍造成(腦傷症發群)稱器質性精神病。女兒因長期受不了葉家跟蹤跟拍104 年10/12日和105年4/10日還有4/30日服藥自殺3次獲救。因為長期被跟蹤跟拍已造成女兒 嚴重被害妄想症已在治療中,因4月份一直鬧自殺且傷害家人,所以我陪她在台北榮總精 神病院5/10~5/13共住院4天後出院。因榮總精神科醫生認為她有9分自殘和8分份暴力傾向 ,在住院期間有傷害過醫護人員!算是嚴重精神病人有攻擊性和自殺行為必須家人陪同住 院。並且規定一定要住在精神病醫院保護室裡觀察和治療。醫生認為我女兒應該要強制住 院兩個月在醫院裡打針吃藥穩定情緒才不會發生危險! 醫生說:住精神病院只能暫時緩和她的情緒卻無法醫治她的腦損傷和器質性精神病。並且 我也無法長期陪女兒住院兩個月,因為我要工作賺錢養家還要照顧家庭所以我才陪她住院 四天就出院了。以前我有穩定的工作現在為了照顧女兒的病情和打官司我無法好好工作只 能作臨時工。經濟狀況更不好! 因為葉家提供一些偷拍我女兒與朋友一同出遊的光碟給法官參考,想不到法官卻相信短短 幾分鐘的影片。卻不相信法院鑑定和醫生的證明,還有科學儀器核磁共振所拍的腦損傷證 明,還是輕判和誤判,地方法院陳法官的自由心證卻認為我的女兒有工作能力也不需要人 照顧,就把我的女兒的勞動損失賠償和長期照護賠償費全部刪除,一審判決共266萬,扣 掉已領取167萬強制險和開刀醫療費22萬只剩73萬,一審判下來的金額只剩73萬。 女兒已先領取167萬的強制險賠償金早在三年前花用在女兒這三年半的生活費和醫療費還 有照顧費已用的差不多了。一審判下來賠償金只剩下73萬!葉家73萬也不用賠!都是保險公 司第三責任險支付根本不用賠到錢~葉家根本沒再怕。 這73萬的賠償金根本不夠付女兒一輩子的醫療費用,還能拿來做甚麼?打官司也快滿4年 了,這樣的判決完全不公平!被撞成重傷還要被跟蹤跟拍,這到底是甚麼樣的世界,真是 欺人太甚! 葉家也在法院中承認為了蒐證花錢請徵信社跟拍跟蹤我女兒3年多,我們也在向法院申請 在多提告葉家一條妨害秘密罪。正在進行中~準備要再開庭了。 葉家常常請小弟開不同的車並請小弟在我們家門口站崗,並鬼鬼祟祟的在我們家門口徘徊 ,我們全家人的生活嚴重被威脅著,難道葉家就能仗著有權有勢就這樣欺負人嗎? 陳法官竟然傳我的前夫來出庭作證~前夫出庭作證說:我女兒的車禍腦傷精神病已經好了九 成。我和前夫在女兒兩歲時就離婚了。(離婚是因為前夫會家暴)!我的女兒兩歲後就再也 沒有和自己的父親生活在一起,我們已經離婚17年,現在女兒已19歲了~前夫完全不知道 女兒的狀況,如何出庭作證? 我的前夫他現在已再婚有自己的家庭和孩子要養。他有債務問題和因長期酗酒而酒精中毒 差點送命有住院治療過,極有可能為了金錢被葉家收買的嫌疑,而出來作偽證。我真想不 通為何一個親生父親要這樣說謊來傷害自己的親生女兒干擾官司的進行真令人傷心和生 氣! 政府發給我女兒重度殘障補助每個月8200的輔助款,還有富邦強制險保險公司認定的二級 殘障是事實,女兒左側前腦與左側顳葉有嚴重的腦損傷(組職已毀損)在醫學界每個精神科 醫生都說是很難痊癒的病。 我的女兒車禍後遺症有器質性精神病有幻聽幻覺、妄想、被害妄想症、性衝動、性慾變強 、性慾無法控制隨便與男性發生關係、暴力傾向、癲癇、情緒無法控制、自殘、傷人(曾 多次拿刀砍家人報警送精神病院治療),曾有朋友來家裡探望她卻被她用刀刺傷手臂血流 不止~ 有嚴重的暴力傾向。 女兒車禍被撞擊鼻部神經導致嗅覺神經已全部斷裂,嗅覺神經永遠喪失。 法院也鑑定出來智力測驗(認知功能)才40分低於正常人標準非常多,照顧這種精神病患真 的很累,又吵又鬧每天累到我無法好好工作以及無法正常睡覺!我很多次因為精神壓力太 大而憂鬱很想輕生但為了孩子我必須堅強活下去~ 為了讓女兒能過平靜的生活,我也帶著女兒到台北親戚家住一段時間,到了台北卻因女兒 精神病發作(被害妄想症),她才亂吃大量安眠藥自殺!結果才會到新北市聯合醫院洗胃急 救。104年10/12日和105年4/10日共洗胃急救兩次。才把女兒的命救回來。 葉家請的律師李ΟΟ曾經單獨對我說;請我趕快與葉家和解吧!因為他說;他是法官退休 下來的! 目前擔任葉家的律師。他說;我們絕對打不贏他們,叫我們趕快放棄吧! 他的意 思是說他和法院還有法官都很熟,我們無法打贏他們。 葉家沒有任何悔意和道歉!態度惡劣還出口辱罵我女兒本來就是精神病為何我要誣賴葉家 因車禍把我女兒撞成精神病。 醫院已鑑定過確實是車禍造成的傷害變成腦傷精神病~ 葉家人還有葉家委託的李律師時常告訴法官說:認為我女兒的腦傷精神病已經好了九成應 該有工作能力也不需要人照顧。他們又不是醫生如何認定我女兒的病情。 醫生們卻不認為我女兒的腦傷精神病會有痊癒可能性。反而認為我女兒可能會腦傷病變越 來越嚴重也會更惡化! 葉家寧可花更多錢請律師打官司也請徵信社跟蹤跟拍我女兒也不願意賠我們錢真是仗勢欺 人~ 我決定請立委幫我開記者會並且爆料新聞媒體讓大家知道葉家的惡勢力還有法官判決不公 ~ 我拜託司法院可以好好調查這個案件、調查陳法官是否判決不公或是輕判和誤判,請新聞 媒體爆料揪出一些判決不公的法官。同情我們這些弱勢家庭幫我們申冤~ 不要再讓葉少爺 車禍事件的翻版再發生! 請給社會和百姓一個幫助,謝謝你們。 ※ 臉書爆卦請用FB當標題,並附上20正體中文說明卦點,違者水桶一個月。 ※ 注意!濫用FB爆卦視同鬧板文處理。 ※ 記得要附上來源網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2.105.254.2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65664964.A.743.html

06/12 01:09, , 1F
有錢就是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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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後有人撐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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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排版不好 還是高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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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少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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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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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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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爺果然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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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高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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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2 01:10, , 9F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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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給他傾家盪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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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好慘 完全變不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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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少爺人不是抓進去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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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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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先排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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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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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賠個幾百萬他根本不痛不癢 抓去關比較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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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也不什麼權貴 要取他家人性命很難嗎? 他都不讓你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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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你娘的闖紅燈 又不賠錢 廢物 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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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還怕他會死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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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部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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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吃他們的餐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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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很過份,找蘋果來比較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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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不就在傷害嚴重程度的認定 這麼有理由想辦法公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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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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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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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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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秘密的部分就難講.... 對方律師嘴巴愛亂講就錄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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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就是玩法律的人 法律都他在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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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推Mr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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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之前的X少爺事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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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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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調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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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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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po去陳菊臉書請她主持公道找市政府介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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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3 段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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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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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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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是哪間餐廳,抵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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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照騎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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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台灣法律…判賠266萬算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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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石車碾死人法律判賠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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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法律能改 不然沒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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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媽媽神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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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照就乖乖不要騎車,不就不會發生事情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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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判決滿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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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裡合理了?幫高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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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舉證不夠多 攻擊點不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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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把車禍前就有的精神疾病一起拿出來講很多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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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說 車禍前就有病 要對方負責養一輩子 但是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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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能工作 能上酒店 還能玩 所以這部份判不賠很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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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傷勢及嗅覺部份判266萬 合乎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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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他們需要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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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單方面說法有疑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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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高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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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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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裡不合理講出來阿 判決書裡小港醫院 中榮 長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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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鑑定意見全部都採信 求償金額那麼高 卻被拍到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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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喝玩樂更新臉書 真不懂這樣有啥好高調罵法官 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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憑一造之詞就願意被牽着鼻子走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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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講的是事實 為什麼不敢直接打店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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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歌文章還要玩猜謎 然到鄉民幫你說出店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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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就是 亞洲海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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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2 14:13, , 351F
無照除非是肇因 不然不該納入判決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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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2 14:13, , 352F
這邊有人腦袋進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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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2 15:41, , 353F
一面之詞的感覺,說真的對方若真肯花錢搞這麼多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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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2 15:42, , 354F
代表原告要的金額鐵定是遠高於這個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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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2 15:44, , 355F
樓上法官錯了嗎? http://i.imgur.com/mq9Sp0L.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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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2 15:46, , 356F
樓樓上mikamitomoya
06/12 15:46, 356F

06/12 21:51, , 357F
法官很明白說原告有過失啊,法院認證的
06/12 21:51, 357F

06/13 03:42, , 358F
06/13 03:42, 358F

06/13 21:11, , 359F
能夠自理工作 外出打卡還需要全天看護?
06/13 21:11, 359F

06/13 21:12, , 360F
3300萬有2600萬是看護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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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3 21:12, , 361F
而且女方自己也有疏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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