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住院同病同酬 醫材將可自費

看板Insurance作者 (風)時間11年前 (2012/10/26 20:53), 編輯推噓3(3016)
留言19則, 8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6 (看更多)
出處連結: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9/7457213.shtml 【中央社╱台北26日電】 2012.10.26 07:30 pm 健保住院同病同酬DRG制度實施後,原本禁止自費,健保局決定通融,自12月1日起 ,病人可以使用自費較新、較好的醫材。 中央健保局組長沈茂庭指出,154項住院DRG給付制度實施2年多,病人和醫師都抱怨 ,想要使用新式的骨釘、骨板,健保完全不給付,如果要全額自費,新台幣10餘萬 到20萬元的費用,大多數病人吃不消,自費骨科醫材市場幾乎停擺。 健保診斷關聯群(DRG)的給付制度,規定住院病患同病同酬,病人住院及相關檢查 、手術、醫材等項費用,健保包裹給付,禁止病人自費;如果病人想用健保不付的 新式醫材,則醫材連同住院、檢查、手術,整包全部自費。 在「全健保」和「全自費」之間,健保局日前公告12月1日實施 「全民健康保險保險 醫事服務機構收取自費特材費用規範」,沈茂庭說,病人將可使用自費醫材,其餘仍 由健保負擔,醫院要開收據,且向健保局請款時,不可重複申報醫材。 新式骨釘、骨板的自費行情動輒5萬、6萬元,沈茂庭說,健保局要求醫院提供骨材報 價,以了解市場行情,為明年上路二代健保醫材可自付差額的新制鋪路。 想法評論: 幾個月前,大家討論了一長串,看來現在有解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5.141.196

10/26 21:01, , 1F
相關討論串可以看這篇的相關主題#1DFQ4plv
10/26 21:01, 1F

10/26 21:27, , 2F
不錯不錯...
10/26 21:27, 2F

10/26 23:16, , 3F
意思是大家弄了很久的雙實支甚至三實支不再那麼必要嗎?
10/26 23:16, 3F
樓上,若照之前的,要嘛全健保,要嘛全自費 那若變成全自費時 『非健保身分住院』保險公司有可能判定為『非必要住院』 這樣子就算有再多的實支,也不見得賠的到 ※ 編輯: letos 來自: 114.45.141.196 (10/26 23:25)

10/26 23:34, , 4F
"非健保身分住院"應該是回到比例理賠的規定, 應該不是判
10/26 23:34, 4F

10/26 23:35, , 5F
斷有無住院必要的要件吧?
10/26 23:35, 5F

10/26 23:35, , 6F
認同樓上
10/26 23:35, 6F

10/26 23:40, , 7F
非健保身分住院被視為是非必要住院而不賠 這不是常態
10/26 23:40, 7F

10/26 23:41, , 8F
但也不是什麼很罕見的理賠糾紛
10/26 23:41, 8F

10/26 23:52, , 9F
依據規則來說,保單只有限制是否是健保身分
10/26 23:52, 9F

10/26 23:52, , 10F
但只是保險公司硬要加上是否為必要住院的條件罷了
10/26 23:52, 10F

10/26 23:53, , 11F
畢竟,仍是有人刻意的住院請保險金啊
10/26 23:53, 11F

10/26 23:54, , 12F
PS為什麼會抓必要住院這個點,請看醫療險之住院定義
10/26 23:54, 12F

10/26 23:55, , 13F
判斷的人應該是醫生,而非有無健保身分...
10/26 23:55, 13F

10/26 23:58, , 14F
沒錯
10/26 23:58, 14F

10/27 00:07, , 15F
所以,才說是理賠糾紛呀~~~~現在這新制,至少可以避免這種
10/27 00:07, 15F

10/27 00:07, , 16F
情況產生
10/27 00:07, 16F

10/27 00:30, , 17F
實務上就算用健保身分就醫~~也不少被保險公司認為是
10/27 00:30, 17F

10/27 00:31, , 18F
非必要性就醫,另民國80幾年的保單是用社會保險來判斷
10/27 00:31, 18F

10/27 00:31, , 19F
必要性判斷的醫生,是有限制的,不是每個醫生都可以
10/27 00:31, 19F
文章代碼(AID): #1GYeVDwR (Insurance)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GYeVDwR (Insur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