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關於徵人必須寫薪資的規定

看板I-Lan作者 (汪汪)時間11年前 (2012/10/28 18:33),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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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vocalhigh (愛戀36)》之銘言: : 看來大家對"面議"這個詞有相當的敵意 : 1. 薪資"面議"不代表低薪~ 公司想給高薪也要看你的工作能力, : 假設如果公司原本只給N的薪水 但你的能力可以到N+1萬 : "面議"就是表示薪水可以談的~ 可以談的話 薪資方面 你可以打最低薪資以上 至於多少等面議再說 但至少會超過最低薪資 這樣還會被噓文? 但往往面議的都是低於最低薪資 才會講面議 我不敢說100% 但至少90%以上都是 這種不是休假特別少 不然就是薪資特別低 感覺在施捨你 給你工作還要感謝老闆 : 2. 薪資面議 -- 不等同 不符合勞基法, 但也不等同符合勞基法 要高要低 其實是勞工和老闆之前的協商 但前提是不可違反勞基法 低於勞基法的有不少 這種PO出來還要討論什? PO出一些低於勞基法的 我懷疑你的用意 到底是要幫板友找工作 還是要幫老闆壓榨勞工 因為薪資低找不到勞工 才來這PO文? : 3. 要判斷薪資是否符合勞基法,很簡單,只要有給勞健保,就必須符合勞基法 可見台灣法學教育嚴重不足.... 我給你勞健保 你來我家幫我打掃 一個月給你一千 這樣符合嗎? 勞基法規範包含工作環境、薪資、工作時數和其他等等許多項目 並不是一個勞健保就打發掉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05.244.94

10/28 23:38, , 1F
回文讚,厭惡只想壓榨的老闆
10/28 23:38,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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