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社群」之所為「社群」

看板HsinTien作者 (做個盾牌眼球兵吧)時間13年前 (2011/07/17 12:05), 編輯推噓35(40578)
留言123則, 19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6/6 (看更多)
※ 引述《logen (立派なヲタキスト)》之銘言: : 不好意思,當初我是在板上徵求板友同意連署我擔任板主 : 依照站規,沒有板主的狀況下就是透過連署來選舉板主 : 我知道pm板友你也有提出連署,當然那也是合乎站規的 : 而最後連署結果是我上任了,我想這並不是先搶先贏。 : 另外我也在連署文內說的,上任後會辦第2位板主票選, : 上任後沒有立刻實踐我的連署宣言這點的確我還沒做到。 #1D-uJugU (HsinTien) [ptt.cc] [公告] 徵選新版主 所以這篇公告到底是作廢還是有效? 如果你認為是作廢 OK,那可以end了 因為已經變成照你的規則在走 另外連署部分 我一連署完,看到你已經先寫了,馬上就註明 ----------反對---------- 1.pm2001 有人提了就作廢吧 等於連署剩你那篇,不是先搶先贏那是啥? 不要講我的部份 那其他四個沒去連署的算甚麼 未戰先敗嗎? 對阿,全部的行為一切依法 只是跟一開始講的不一樣而以 -- 羅達隆的王 ↘Ψ↙ 子阿薩斯要去斯坦索姆玩ya阿他們生病了殺光他們我不要我也不要Youa refiredIamf◢◆◣ired阿薩斯眉頭一皺,我們分手吧殺光他們羅達隆的王子阿薩斯殺光了 斯坦索姆 ㄟˇㄏ▌的居民發現故事30秒講不完。會替你們報仇的有了這個就IMBA了 我ROLL了99!管你的嘿嘿WhoamI?IamSpiderman阿薩斯變成了不良少年殺了很多人 他復◢◣∕█/︷\█﹨◢◣活了科爾蘇加德起來吧我的勇士為你而戰我的女…把薩菲隆便成 不死◥ ◥◣◥ ◤◢◤ ◤龍ya打敗了伊力丹你還沒準備好…終於成了巫… ψpm200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5.227.199

07/17 12:13, , 1F
10.benny0125 改選不過就是改一個箭靶而已?
07/17 12:13, 1F

07/17 12:14, , 2F
建議就直接照程序走吧~繼續爭論看起來就是分牛肉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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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12:23, , 3F
我有疑問 為什麼你自己退選 其他板友不出來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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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12:24, , 4F
就是logen先搶先贏= =??? 連署不也是一種競選方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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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跟一開始講的不一樣" 你們私下有什麼樣的協定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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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知道選民們投其所好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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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12:26, , 7F
如果要按照#1D-uJugU的規則那候選人大概只有我跟阿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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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12:27, , 8F
板友可以出來選 因為符合日期跟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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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12:28, , 9F
政見請按照以下格式(缺一不可,請務必回答所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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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12:28, , 10F
少一個失去競選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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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12:38, , 11F
他應該是只跟logen板主當初PO文的內容不一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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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12:41, , 12F
#1D-uJugU那篇是無效的,被罷免無權選新版主,違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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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12:43, , 13F
有PO政見的都只是被前版主耍著玩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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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見當然有效,但是公告跟政見文是無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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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屬..的確是先搶先贏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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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13:26, , 16F
所以我才問那篇公告到底有沒有效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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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無效那就不用討論了,政見文全都是po好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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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篇公告本身是無效的。(確定無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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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也建議logen板主,乾脆就來個大投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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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14:25, , 20F
同樣板主競選來走一次,這樣當選的板主才有民意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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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14:28, , 21F
照這樣講 應該除了幫忙整理的blurry 其他都重選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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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14:51, , 22F
理論上應該是這樣。樓上也要出馬競選嗎?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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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14:58, , 23F
原來如此,最能服人的作法應該就是blurry外全部重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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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有多人有意願啦 我負責投票就好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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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16:09, , 25F
不,既然有意見,blurry也要用選的 他沒上就下台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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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16:10, , 26F
請他當板主是我的意見,至於另外候選人接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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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是新店三個板主會不會有人也有意見 我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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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16:26, , 28F
既然無效那就沒甚麼好說的啦 沒必要再改變甚麼東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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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16:28, , 29F
無效的規定就是無效 大家都是有腦子的人不是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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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16:30, , 30F
之前的政見有沒有效 你自己也很清楚啊,不然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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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16:31, , 31F
你政見內容根本沒甩他要求的 自己寫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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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16:31, , 32F
我不懂你自己都當那個公告無效了(不甩他)卻又來問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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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16:36, , 33F
另外我不會說你是刁民 你說我連署書內寫的票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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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確該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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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16:48, , 35F
我從頭到尾沒說你連署書的內容阿X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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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一直以為那篇公告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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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16:49, , 37F
既然無效所以我才說不用繼續討論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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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你根本自己都沒理那個公告內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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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17:00, , 39F
為什麼現在卻要求我要繼續執行那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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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44 則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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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b大所言 人人都有資格 但只有logen完成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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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19:41, , 85F
什麼"先搶先贏 跟當初說的不一樣" 都只是馬後砲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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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19:57, , 86F
愛利濕要冷靜啊 口氣有點不好了 你是帥大點名的"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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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20:02, , 87F
大概是剛淋雨到家吧= =暴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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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溼是愛立刻溼前板主專用啦>"< 不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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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20:03, , 89F
推文有時不容易把事情講清楚,尤其如果要解釋較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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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20:04, , 90F
的情況時,建議大家稍微有耐心些,稍微多花點字數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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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20:05, , 91F
釋,可能就會減少誤會跟擦槍走火的狀況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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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20:05, , 92F
另外,像這串所要討論的事情也是偏嚴肅、且的確常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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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20:06, , 93F
需要較多篇幅來解釋問題或闡述理念想法,如果侷限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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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20:07, , 94F
推文內回應,的確可能容易讓想要把事情講清楚的版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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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20:08, , 95F
覺得不耐煩....XDD 小小看法請大家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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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20:21, , 96F
我想pm大在16:26的推文的意思應該是說,既然前版主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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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20:22, , 97F
告徵選新版主+參選發表政見是整個無效,那他對現任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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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連署當選的合法性就沒有異議了。所以之後對他的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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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就可能是誤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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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20:25, , 100F
logen版大在連署時提的政見是「協助選出第二位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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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20:25, , 101F
因此我認為logen版主無須重選,只要辦理第二版主票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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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20:26, , 102F
即可。只是因為版主之前曾說明目前版務由他與blu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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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工共管已經足夠,因此判斷暫時無須二版主,才遲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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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20:27, , 104F
沒有辦理版主徵選。因此,如果我們先辦一個投票,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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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20:28, , 105F
版友用票數來判斷現在狀況是否真需要多一位版主共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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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20:29, , 106F
不知於法於理是否合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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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20:42, , 107F
就說我了解到那篇無效 所以沒意見了 這樣也要被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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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沒必要重新選板主 這樣有很難懂嗎 哭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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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20:44, , 109F
要鞭人ok,也先把別人要表達甚麼搞清楚再來鞭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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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20:49, , 110F
因為有些人沒把推文看完全...樓上的無異議被掠過了
07/17 20:49, 110F

07/17 21:00, , 111F
就純鞭你文章 還要先讀完推文才能鞭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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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21:00, , 112F
怕人鞭怎麼不把推文那些重點寫在文章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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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21:04, , 113F
阿不就很嗆??? XDD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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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21:04, , 114F
我來該一下了,口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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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21:14, , 115F
哎 總之我已經說了 3天內會公告票選,大家就熄熄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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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21:15, , 116F
不用火氣大,簡單說就是Lo合法無誤,但會兌現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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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21:15, , 117F
有意參選者還是很多機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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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21:25, , 118F
某人那麼好笑怎麼不去 sysop 版叫站長把推文關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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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21:26, , 119F
文章看不完怪推文系統囉?字太多看不完怪眼鏡行囉?
07/17 21:26, 119F

07/17 21:31, , 120F
原來樓上曾經有參選過呀 完全沒印象 真是失敬失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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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21:32, , 121F
既然發文者的意見已經表達 事情也都有結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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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21:32, , 122F
本文鎖定 請勿再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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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21:32, , 123F
說到嗆還輸您一截 不過無限上綱這種事情我大概沒你行
07/17 21:32, 123F
文章代碼(AID): #1E8b-KHt (HsinTi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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