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社群」之所為「社群」
※ 引述《pm2001 (做個盾牌眼球兵吧)》之銘言:
: → logen :本來預計要票選第2板主,不過目前先我和b兩人組團吧 07/16 16:03
: 耶 一開始不是說要選的人提政見然後用選的嗎?
: 還是說因為前板主幹的很爛
: 所以就任時講的話就全不算數了
: 因為前板主卸任,所以我一直認為是礙於站規
: 先隨便一個人當板主後再進行投票
: 現在是怎樣
: 變成先聯署的先搶先贏?
: 那加上我之外還有四個人的政見都打好玩的喔
不好意思,當初我是在板上徵求板友同意連署我擔任板主
依照站規,沒有板主的狀況下就是透過連署來選舉板主
我知道pm板友你也有提出連署,當然那也是合乎站規的
而最後連署結果是我上任了,我想這並不是先搶先贏。
另外我也在連署文內說的,上任後會辦第2位板主票選,
上任後沒有立刻實踐我的連署宣言這點的確我還沒做到。
我在 #1E8JnI3_推文中說:
本來預計要票選第2板主,不過目前先我和b兩人組團吧
是因為我現在和b板主兩人對新店板還處在磨合期,
雖然他表示了只是負責編輯精華區的板主,
但是我對於板上要進行的活動
都還是會徵詢他的意見,與他討論
這包括了我早先已向站方提出獎金P幣申請的待通過的
"第一屆新店板徵文大賽"
之後希望成為他精華區收錄例行的
"每月優文活動"
以及前面推文說過的,希望能談到對新店板有更大優惠的餐廳
方便提供給大家板聚
這些都是我們倆除了看的到板務處理及精華區外,
在密切討論研究中的工作。
如果我跟他兩人沒有先磨合好,就立刻選出另一位板主,
對板務的處理恐怕弊大於利。
(必須告訴大家我在當選前,對blurry可是完全不認識)
但是對此提出質疑的板友說的很有道理,
既然我當初承諾了,就應該盡快做到。
3天內我會公告第2板主選舉相關,讓新店板更加民主。
雖然我當初找b擔任板主的理由是:
目前的精華區是必須好好整理的
而包括我在內,沒有一個人有提出比blurry更好的企劃。
不過考慮到民意的支持,
我想到時候blurry有意願當的話他會自己出來選
直接接受民意考驗,這樣也比較能夠服眾。
如果他沒有當選,那也是民意所做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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