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大一刑總考前的小小幫助
※ 引述《RSquirrel (松鼠~)》之銘言:
: : 1 C在得知事態緊急後仍不以為意,繼續處理自己的事,完全沒有出房門查看的
: : 行為可能構成刑法271條不作為殺人罪。
: : C此處的不作為本身,作為判斷其是否構成不作為殺人的實行行為起點。配合題
: : 目一開始所說的噴樟腦油的行為,因著事實上的危險前行為使得C具備了保證人
: : 地位。此處的不出房門查看,在判斷上即可將其視為「不為法所要求、期待行為
: : 」的不作為,在條件因果的判斷上,「若作為(出房門查看)則將導致結果(丁
: : 丁死亡)的不發生」,而至於在相當因果關係上,因為保證人地位人份的確立,
: : 當其行為確實已可以被評價為違反作為義務的不作為,廣義相當性就確立了。剩
: : 下的問題只剩下狹義相當性的判斷,也就是行為與結果間是否有第三人(在本題
: : 中的乙)的介入情事足以截斷相當因果關係,而若按本題敘述觀之,乙在最後丁
: : 丁昏迷階段的不為救助(繼續看精采的基襪大戰)一事,在明知情況危急且仍不
: : 為因法令而賦予之救助義務,這樣的故意行為足以截斷原來C行為與結果間的因
: : 果關係,故此一行為僅能論以未遂。
: : C在欠缺阻卻違法事由與明知丁丁自小患有蠶豆症一事,聞到樟腦油將會造成其
: : 紅血球之溶解,進而產生休克現象甚至死亡,因此在其得知事態緊急後仍不以為
: : 意,完全沒有出房門查看的不為救助之行為行為成立殺人未遂罪。
: 關於此題我也有些問題:
: 1.C的行為並未成立排他性支配領域,這樣會生成作為義務嗎?
咦,C的行為有成立排他性支配領域呀。應該說C的作為不具備殺人的實行行為
性,但是基於危險前行為的創出,構成排他性支配領域(理由如前面某篇所述)
。我們認為他在此時因此具備保證人地位,而C的作為義務也就連帶一起被刑法
規範所賦予。也就是說作為義務跟保證人地位是一套的,會同時一起出來的。
: 2.結論既將C論為未遂,則法益危險高漲(著手)的時點為何?
: 於該時點C作為義務所創設的因果進程還未中斷嗎?
: (例如乙介入之類的...)
C論為未遂是因為有因果截斷溯及禁止的關係,至於著手時點的判斷仍是就個案
具體情勢來做實質判斷。看法益是不是已經進入危殆化階段了,也就是放著它不
管讓它一直前進法益也就會因此被毀掉的時點,我們就說此時已經著手了。
: 3.乙於丁丁的死亡結果並無認識,如此雖有作為義務,
: 但會成立271的普通殺人罪嗎?
: 助教這麼熱心,po了擬答上來,
: 還問這種問題真不好意思~^^
: 麻煩助教回答囉~
我快昏倒睡著了,剩下明天再補好了,畢竟主觀要件問題跟挾義相當性的介入問題
不是這次小考的重點,容我偷個懶先去睡吧,我都快要不知道我自己在回什麼了,
腦袋無法思考啦,哭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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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因為我們看不見,
那才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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