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 李正皓FB 新北市政府不敢說的事

看板HatePolitics作者 (NicePYa)時間6月前 (2023/12/20 11:21), 編輯推噓2(3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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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比較好奇文章內的 當年 當時 是指什麼時候啊? 我的認知應該是1988年礦業廢止的時候吧,那段時間你說資訊不流通可能還說的過去 但賴副那間是15年後的2003年翻修(或 改建),那時候都ADSL 上網了,好像也可以網路 報稅了。而且2003年應該沒有所謂的「法律諮詢服務尚未普及」的情況吧...... 「至於包含賴清德老家在內的九成萬里礦坑宅 ,當年為何幾乎沒有人向台北縣政府申請變 更為合法房屋?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署長吳欣 修在接受立委備詢時,針對此類礦坑宅未能 即時變更為合法房屋的原因就作出以下解釋 :當時民眾未能即時獲取礦業計畫廢止資訊, 加上法律諮詢服務尚未普及,政府部門亦未 能主動通知及協助民眾辦理合法化作業,讓 此問題衍生至今,與違建的概念完全相反。」 ※ 引述《luke7212 (路克先生)》之銘言: : ※ 來源為FB/推特,則文章標題須為來源名稱。(ex:人名、粉絲團名…etc ) ※ : 1.轉錄網址︰ : https://supr.link/7toq2 : 2.轉錄來源︰ : 李正皓FB : 3.轉錄內容︰ : 新北市政府不敢說的事: : 賴清德的萬里老家完全具有申請成合法房屋 : 的資格,法源依據是民國90年公告的《臺北 : 縣政府核發合法房屋證明處理要點》。 : 根據《臺北縣政府核發合法房屋證明處理要 : 點》第二條第二項(圖一)所稱,若能證明 : 該房屋在民國70年2月15日北部區域計畫實 : 施之前就存在,且無擅自新建、修建、改建 : 或就地整建行為之情形之舊有建築物,就能 : 申請為 #合法房屋 。 : 根據民國49年的報紙內容可知道賴清德老家 : 至少在民國49年前就存在,且該老宅翻修時 : 間為民國92年,所以回到民國90年該法案頒 : 布的時間點,當時賴清德萬里老家完全具有 : 申請為合法房屋的資格。 : 至於包含賴清德老家在內的九成萬里礦坑宅 : ,當年為何幾乎沒有人向台北縣政府申請變 : 更為合法房屋?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署長吳欣 : 修在接受立委備詢時,針對此類礦坑宅未能 : 即時變更為合法房屋的原因就作出以下解釋 : : : 當時民眾未能即時獲取礦業計畫廢止資訊, : 加上法律諮詢服務尚未普及,政府部門亦未 : 能主動通知及協助民眾辦理合法化作業,讓 : 此問題衍生至今,與違建的概念完全相反。 : 萬里一棟新北市政府認定不用拆、而且可以 : 申請合法的老房子,藍、白兩黨可以打成十 : 惡不赦 ; 然後馬文君的城堡、廖先翔的莊 : 園、張智倫的空中高爾夫球場、柯文哲的新 : 竹違法停車塲,藍、白依舊視而不見,真的 : 笑死人。 : 4.附註、心得、想法︰ : ※ 40字心得、備註 ※ : 其實昨天李正皓在節目上對國民黨的新北市 : 議員呂家愷靈魂拷問的時候,呂家愷就已經 : 承認了 : 李:所以你現在的意思是說它沒有公共安全 : 的疑慮?即使我現在去檢舉它也沒辦法拆對 : 吧? : 呂:不是不拆,是要排拆 : 李:那要排到什麼時候? : 呂:據我所知前面是有18多萬件 : 李:那就對了,所以有什麼理由要跳過前面 : 18多萬件然後先去拆賴宅? : 呂:我..我們有要求嗎?我們沒有說要拆啊 : 李:有啊,凌濤早上還開記者會在那邊倒數 : ,趙少康也有講啊 : 李:我再問你第二個問題,在事情剛爆發初 : 期新北市政府是不是曾經有承認說過礦業用 : 地跟都市計畫法不一樣,說這只要申請就能 : 夠就地合法? : 呂:就是說你要有申請的這個動作.. : 李:對不對?所以它現在就是處於非法到合 : 法的這個過程嘛對吧?那你們憑什麼說它非 : 法? : 呂:對... : ※ 「Live」、「新聞」、「轉錄」、「舊聞」及 轉錄他方內容之文章 : 每日發文數總上限為3篇,自刪與板主刪除,同樣計入額度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2.219.17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03042473.A.127.html

12/20 11:23, 6月前 , 1F
如果你是個到外地工作的人,你爸媽還在世
12/20 11:23, 1F

12/20 11:23, 6月前 , 2F
你就會幫爸媽處理他們的不動產嗎?
12/20 11:23, 2F

12/20 11:26, 6月前 , 3F
"當年為何幾乎沒有人" <=所以就是有人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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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11:26, 6月前 , 4F
那立法委員賴清德 在幹嘛 怎麼不是那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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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11:26, 6月前 , 5F
也依法去申請變更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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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11:31, 6月前 , 6F
講那麼多,2003年改建過就不可能合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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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11:35, 6月前 , 7F
柯文哲萬一當選,柯粉就要拆光這些老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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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11:35, 6月前 , 8F
工一生的心血,讓他們的住家化為烏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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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11:42, 6月前 , 9F
支持柯拆光新北礦工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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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11:43, 6月前 , 10F
扛起阿北,拆光礦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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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11:59, 6月前 , 11F
土地變更是地方的權限 立委跟中央都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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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11:59, 6月前 , 12F
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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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12:01, 6月前 , 13F
新北市政府都說是法令不足的問題,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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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12:01, 6月前 , 14F
跟中央國土署合作幫忙處理申請保障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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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12:01, 6月前 , 15F
住權了,還在扯是違建要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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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12:39, 6月前 , 16F
房子都爛了,不改建能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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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12:49, 6月前 , 17F
這裡面的邏輯應該是:既然當年政府未積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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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12:49, 6月前 , 18F
處理這些房子,讓這些居民一開始就沒有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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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12:49, 6月前 , 19F
請合法化,因此你就不能將他們後來工寮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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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12:49, 6月前 , 20F
塌自立救濟原地蓋房的行為直接視為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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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12:49, 6月前 , 21F
因為政府如果當初有做到該做的事,居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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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12:49, 6月前 , 22F
重建房子就會是合法的了。
12/20 12:49, 2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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