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崔媽媽基金會FB

看板HatePolitics作者 (禪寶寶)時間10月前 (2023/07/12 11:07), 10月前編輯推噓2(207)
留言9則, 6人參與, 10月前最新討論串5/14 (看更多)
不用「願意」,納管本來就不是指政府「強制當仲介」, 難道多元計程車納管叫做政府「強制當平台」嗎? 納管就只是房產出租需要登記而已, 只要全面登記就可以很清楚租房數據, 否則現在的數據說實話也只是自欺欺人。 而且以稅收來看,租屋本就應該申報所得, 現在所謂沒「納管」的本來就是違法黑戶了, 本來就違法的事情是有什麼不能做的? 至於抽稅漲租這件事也不盡然, 當市場夠透明,物件選擇多價格就會降, 甚至政府之後還能推行低於一定行情物件降低賦稅, 用稅制來控制租屋市場, 比起現在房東想怎麼漲租就怎麼漲租好多了吧? 可不可能都是居住正義該做的, 而不是做不到所以政府擺爛是對的, 護航仔真可悲。 ※ 引述《ssiou (科科~~)》之銘言: : https://imgur.com/1hOFr8l.jpg
: 這是崔媽媽向內政部的建議 : 「推動房東出租物件全面納管,促進市場透明」 : 大家討論一下 : 你要怎麼叫房東願意「被」納管? : 幫一下崔媽媽 : 把她們的「具體」建議再更具體一點? : 減輕房東稅負? : 房東本來就沒繳稅減輕個屁 : 由政府強制媒合當仲介 : 政府有人力嗎? : 這算不算仲介國營化? : 租屋合約一律公證? : 房東就漲租了 : 自古以來地主都是最貪婪最吸血的角色 : 因為租賃簽約雙方的權力關係不對等 : 這一點政府的確應該介入 : 也就是你們柯粉講的居住正義 : 講到這裡跟黃國昌的居住正義也是87%像了 : 問題是政府能做什麼? : 崔媽媽是歷史悠久的NGO : 長期倡議租屋市場透明化 : 並且跟政府關係良好(無論黨派) : 但也許他們對於這些地主房東也沒招了? : 聰明的政黑板友 : 尤其是聰明的柯粉們 : 請問你們要怎麼讓 : 「推動房東出租物件全面納管,促進市場透明」 : 這句話能夠實際有執行的可能呢? : ※ 引述《rd5186 (GIOS)》之銘言: : : https://www.facebook.com/tmms.org : : 【關於營建署租金補助諮詢專線,崔媽媽有話想說…】 : : 自從300億租金補貼開辦以來, : : 崔媽媽接到蜂擁而至的房客求助電話, : : 超過6成的來電者表示: : : 當他們致電營建署諮詢專線反映自己遭到房東阻擋申請租補, : : 結果營建署無法提供協助,反而要房客自行致電給民間團體-崔媽媽。 : : 由於多數房客被營建署推來崔媽媽的民眾口氣都不好, : : 讓我們同仁及志工承受許多的負面情緒與謾罵。 : : 因此我們不得不在此澄清: : : 雖然營建署「從未委託」崔媽媽基金會提供租金補貼諮詢。 : : 但我們的「義務法律諮詢大門永遠為房客敞開」, : : 我們會「盡力協助」被營建署推開的房客們。 : : 但同時,也需要大家助我們一臂之力, : : 提供被房東拒絕申請租補、威脅退租或漲租的截圖及事證給我們, : : 營建署拒絕「聽見」,因此我們要讓他們「看見」。 : : -------------------------------------------------------------------- : : 我們政府的德政 : : 民間單位竟然不願意自願幫忙 : : 還敢跳出來背刺 : : 讓大家覺得我們政府射後不理 : : 看來這也是個被中共滲透的民間單位 : : 該找些理由去查查他們單位的水表了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1.20.60.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89131222.A.5BE.html

07/12 11:09, 10月前 , 1F
不幫年輕人想想辦法 只會無情批鬥
07/12 11:09, 1F

07/12 11:09, 10月前 , 2F
笑死,實價登錄2.0後怎麼房價沒下來
07/12 11:09, 2F

07/12 11:09, 10月前 , 3F
透明價錢就會掉根本就是科憤自慰想法
07/12 11:09, 3F
房價跟租金是兩件事情,房價是投資標的,租金不是。

07/12 11:10, 10月前 , 4F
怕票不見了.
07/12 11:10, 4F

07/12 11:26, 10月前 , 5F
護航仔可悲?我滿想知道租屋族看到房租
07/12 11:26, 5F

07/12 11:26, 10月前 , 6F
真的上漲會怎麼叫
07/12 11:26, 6F

07/12 11:44, 10月前 , 7F
理想很美好 真的...
07/12 11:44, 7F

07/12 12:48, 10月前 , 8F
其實你的做法是不錯,但問題是AB約,誰受罰
07/12 12:48, 8F
AB約不管誰受罰都可,甚至可以做另一方檢舉獎金, 台灣人那麼愛檢舉,又有錢拿何樂不為?

07/12 13:25, 10月前 , 9F
AB約甲乙雙方都簽名,你確定要罰房客?
07/12 13:25, 9F
罰阿,為何你房客要願意簽這種約?你都知道是違法了。 ※ 編輯: louiswei1986 (61.221.104.175 臺灣), 07/12/2023 14: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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