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大家認為複數選區罷免制度需要調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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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單一選區的是一回事,但複數選區這樣搭配實在太神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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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覺得呢?
: 關於複數選區的罷免制度
: 維持或修改?又或怎麼修才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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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應該要修改
這次黃捷確實成功留任,不過她的不同意罷免票遠超過自己的得票數
尤其她2018可能拿了很多北漂選票,光靠自己的話顯然是無法動員到這麼多票
甚至當初投給她的一萬多票會不會回來保她都是一個問題(考慮到她退黨)
這些票顯然不是她自己動員出來的,有可能是反韓粉票,或是民進黨動員的
如果民進黨沒有動員(即使只是表面上的掃街而沒有真的灑資源下去),
罷免票將會遠超過不同意票,這至少就已經過了其中一個門檻,
會讓韓粉更有動力出來衝破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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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小黨的議員在議會被針對的不少,雖然不一定動用罷免權
包括新竹縣的徐筱菁(綠黨):
2020年4月24日,余筱菁於議會上與國民黨張益生意見相左,余筱菁事後於臉書上
發文,余筱菁的貼文讓張益生十分不滿,除了自訴對她提告「加重毀謗」,也在
議會提案將余筱菁以「毀謗議會名譽」為由送紀律委員會。
由於新竹縣議會國民黨佔過半數,具有表決優勢,將余筱菁停權。
苗栗縣的曾玟學(前時代力量):
苗栗縣議員曾玟學早在10日於臉書上,PO出一張議場內一疊「全新未拆封預算書
」,引起網上熱議。而18日臨時會上,國民黨議員以傷害議會整體形象為由,提
案將曾玟學送交紀律委員會處理。
最後在議員協調下沒有成案。
雲林縣的廖郁賢(時代力量):
數次自陳因為性別教育、議會直播、對縣長不禮貌(?)等原因,被議會的其他議員
威脅要送紀律委員會,不過目前為止沒有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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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他們真的動用罷免權,
基本上你很難期待每一個被針對罷免的議員,都有蔡英文這種等級的大咖來加持
靠他們自己有辦法讓 反對票 > 同意票 嗎?顯然是非常困難的
這等於說,這些議員幾乎沒有反制的手段,只能消極的祈禱同意票不要過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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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多數決罷免」的精神跟複數選區是衝突的
複數選區讓很多個少數可以選上,為的就是凸顯多元精神,跟不分區立委的意思是一樣的
大概除了趙少康之外,沒有哪個候選人曾經在複數選區拿到接近一半的票
想想如果全台灣可以投票罷免某「一個」不分區立委,那是多麼荒謬的事情
等於抹殺了投給那個立委(那個黨)的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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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怎麼修改,有幾個想法:
1.複數選區不得罷免
或是:2.再額外增加一道門檻:反罷免票如果超過一定票數(n),則該次罷免不成立
這樣的好處是讓被罷免人可以有動員反制的手段,
不用消極等待,也不用去拜託大黨相挺來達成那個「反對票 > 同意票」的不可能任務,
你只要可以把原本屬於自己票催出來就好。(換言之,如果你連原本的票都催不出來,
那這個罷免就比較有正當性)
而這個n該怎麼定,有幾個可能:
a) n = 該選區上次選舉最低當選門檻
b) n = 被罷免人上次當選票數 * 兩次投票率的比數
a)比較好理解。
b)的話,舉例來說,被罷免人當初用10000票當選,當時的投票率是60%,而罷免投票率
是30%。那被罷免人只要拿到5000張反罷免票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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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議員並非沒有辦法制衡,
除了上面提到的議會自律,還有司法紅線,也要定期改選
再增加一個罷免,目前看起來反而容易成為大黨霸凌小黨的工具,最後變成藍綠兩邊都被
迫跳下去玩,而且被罷免人還需要選一邊靠(單靠自己無法反制),不利於多元的政黨政
治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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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iamalam2005 (114.45.107.191 臺灣), 02/06/2021 19:44:00
※ 編輯: iamalam2005 (114.45.107.191 臺灣), 02/06/2021 19:4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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