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扁案大回顧已回收

看板HatePolitics作者 (異教神)時間6年前 (2019/03/18 10:48), 編輯推噓0(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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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akuminauki (極右派萬歲)》之銘言: : 日前賴帥哥又拋出阿扁特赦議題 : 就讓我們來回顧一下扁案 : 其實沈伯洋(律師、爾灣分校博士,擅長刑法、白領犯罪) : 在他的網誌阿扁到底有沒有罪系列寫得很清楚 : 有興趣可以看一下 : 目前三個定讞的案子,龍潭土地案、陳敏薰案、元大案 : 龍潭土地案,這是吳淑珍收的錢,阿扁真的知情嗎? 根本沒有證據顯示阿扁知情 : 所以阿扁成為共犯,這邊就先是一個大問號 : 再來貪污罪就是必須要是公務員的職權才能成立,土地不是總統職權 : 所以這邊又是一個大問號 : 最後就是最高法院自創了實質影響說,就這樣判了阿扁11年 : 沈律師講了一個很重要的觀念 : 不是你的職權,你拿錢沒做事 責任最輕 : 不是你的職權,你拿錢有去喬 責任次之 : 是你的職權,你有拿錢也去喬 責任最重 : 實質影響說會把後兩項畫上等號,這樣就很不公平了 : 就像殺人與打人也劃上等號,這不是胡搞一通嗎? : 陳敏薰案同樣也是亂七八糟 : 拿錢的一樣是吳淑珍,一樣沒有證據顯示阿扁知情 : 然後一樣不管是吳淑珍還是陳水扁,都沒有職權能決定陳敏薰可以去當那個位置 : 結果還是被判8年 : 元大案 : 真的不用在贅述了,總統同樣管不到什麼銀行要跟什麼銀行合併 : 所以一審以法定職權說無罪 : 結果二審又採實質影響說判有罪,三審駁回定讞 : 結論: : 實質影響說不能取代法定職權說,如上述所言,採用實質影響說會有責任不同卻都被歸為 : 同罪的情況。再來毫無證據證明阿扁知情,但阿扁還是莫名奇妙成為吳淑珍共犯。 : 法律有罪疑唯輕原則,也就是如果沒證據或證據不足,被需判對被告有利的認定 : 阿扁遭受如此對待,深感同情 根本瞎扯這篇 你到底有沒有去看清楚判決書? 法官說的實質影響力在說什麼有去搞清楚嗎? 你不過是吃陳水扁律師鄭文龍餵的資料 才會在那邊法定職權實質影響力在那邊繞 “不是你的職權,你拿錢沒做事 責任最輕” 這句話卻是鄭文龍不敢告訴你們這類人的 為什麼? 因為陳水扁有沒有拿錢? 有 陳水扁有沒有作事? 有 陳水扁為龍潭案作的事每一件事都在判決書裡寫得很清楚 然後鄭文龍故意把陳水扁作的事模糊不提 因為無法反駁 不在法定職權這是鄭文龍的話術 但正確來說 陳水扁作的事件件都越權而行 (著比說,他沒有權去召見李界木,但他還是作了) 天底下哪有越權行事出了問題 然後反過來說這不在他的法定職權內不干他的事? 他有去干涉龍潭案 還把龍潭案的主管機關都找來開會 “2004年 1月1~9日,陳水扁找了游錫堃、林信義、魏哲和、李界木討論龍潭專案" 判決書說的(他也無權找這些人來討論龍潭案) 然後龍潭案的主管機關通通聽了他的指示變更政策 你知道李界木在陳水扁介入前 他要搞先租後購被打槍了幾次嗎? 七次!! 見不該見的人 開不該開的會 下不該下的指示 種種的違法的越權行事 然後你們這類人現在說 這不在他的法定職權內所以他無罪? 一看就根本是越權行事藉以牟利 實質影響力根本就是陳水扁犯罪的最好說明 好好的去看判決書 不要聽鄭文龍瞎扯 -- 這世界很微妙 當我打臉某人用不實數據說丁守中選舉經費有問題時,被說成台南丁粉 當我說柯文哲被指收入有問題的判決荒謬時,就沒人跳出來說我是柯粉 其實就對與不對而已,沒有黑與粉的差別 不過堅持這個標準還得被罵雙標仔!某些柯粉真的很可.......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71.234.7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552877325.A.F9E.html

03/18 10:59, 6年前 , 1F
推 被美國爸爸認真還想辯
03/18 10:59, 1F

03/18 11:07, 6年前 , 2F
真的無罪就去拚重審 為啥要特赦
03/18 11:07, 2F

03/18 11:07, 6年前 , 3F
因為證據一定很多
03/18 11:07, 3F

03/18 11:10, 6年前 , 4F
不過扁案也證明了台灣檢查官的能力超弱 只有這個被美國抓
03/18 11:10, 4F

03/18 11:10, 6年前 , 5F
到的成罪XD
03/18 11:10, 5F

03/18 11:12, 6年前 , 6F
扁蠻強的吧 畢竟學法的 但美國情報太強
03/18 11:12, 6F

03/18 11:47, 6年前 , 7F
你知道判決書寫的事實不一定是事實嗎
03/18 11:47, 7F

03/18 11:48, 6年前 , 8F
再者鄭文龍並沒有亂講 你一定不是法律人也沒念過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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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8 12:29, 6年前 , 9F
判決書不是事實,扁說的才是真理對吧
03/18 12:29, 9F

03/18 16:57, 6年前 , 10F
跟鄉民認真就輸了XD
03/18 16:57, 10F

03/18 16:57, 6年前 , 11F
扯一堆 就是不敢面對實質影響說有很大的問題
03/18 16:57, 11F

03/18 16:58, 6年前 , 12F
就是我上面寫的 責任不同 但會被認為是同罪
03/18 16:58, 12F

03/18 17:29, 6年前 , 13F
我看你才在瞎扯
03/18 17:29, 13F

03/18 17:33, 6年前 , 14F
不在法定職權內會構成其他犯罪好嗎
03/18 17:33, 1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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