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廢死討論消失
這篇主要針對如果廢除死刑,那麼如何對受害者與家屬交代,做個簡單回應
以下資料參考自台大謝煜偉老師的文章,也不知道多少人會來看(抓頭
不過還是先打吧
1.復仇
歷史上,對於別人來砍死你爸爸要如何解決,最早的方式是砍回去,我們稱這個階段為「
復」。
復仇是被害者一方對加害者一方的反擊,由於這種反擊出自於心理上的復仇心態,是基於
被害者一方個人自然發生的情緒性反應,也可能是被害集團的歇斯底里現象,這種復仇式
的攻擊在社會制度已健全的社會仍舊可見(如群眾追打被告)
然而只是作為加害的契機,而無內在的節制原理,因此會形成所謂的仇恨的鎖鏈(私人血
仇的連鎖)。
2.報復
相對於具連鎖性卻不具均衡性的復仇,社群發展到一定程度之後,會產生新型態的反擊機
制。在此可稱這種機制為「報復」。
報復的行為主體並不以被害者一方為限,也可包括主權者以天罰之名所為之制裁。
3.應報
而更中性的概念是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的報應(desert)或應報(retribution),其特
色是注重加害者一方的原因性以及責任(因果報應),而非對加害者的報復或復仇。
因此,對於犯罪之惡乃基於均衡與正義的感覺施以刑罰。如此一來,「罪刑均衡」成為公
正報應(just desert)的本質性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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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很重要
好我們看完了上面的敘述,可以發現一個重點─「罪刑均衡」。白話文就是犯了多重的罪
,便應該施以多重的刑罰,那這是指漢摩拉比法典的那種以牙還牙嗎?
不是的,可以追溯至漢摩拉比法典以及舊約聖經的「同害報復法則」已經被現代刑法所揚
棄,原因在於「它沒有解釋為什麼要這樣處罰」。
解釋一下,「同害報復法則」雖然很直白地提供了我們一個明確處罰的程度,也就是殺人
最多償命、偷錢最多罰錢。
但是殺人為什麼要償命?偷錢為什麼要罰錢?罵人婊子為什麼要罰錢?酒駕為什麼要坐牢
?這些都沒有說明原因。
於是,依據現代刑法的共識,背後的處罰基礎在於,「嚇阻」與「教育」。(罪刑法定原
則這裡就不談了,應該不是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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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藉由立法,對多數人進行事前的嚇阻,對犯罪行為人個人施以事後的刑罰,這才是刑
罰的目的,也應該是刑罰必須達成的目的。
因此,想要透過死刑來彌平殺人魔對社會、對當事人的傷害,從根本上就走錯了路,就像
試圖透過喝符水來治療感冒一樣。
要給被害人或家屬一個交代,絕對不是依靠死刑。
謝謝收看
個人的一點淺見和抱怨,說實話我一點都不認為死刑這麼困難的議題能夠藉由網路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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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6.209.11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489234340.A.25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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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好問題
有研究與學說認為,死刑對一般大眾而言是在舉行一場儀式,必須藉由此此儀式的進行,
來撫平心中的不安(看吧,要是做了XX就會被處死,所以可以安心了)。
你可以想像一下,某些透過活人獻祭來祈求風調雨順的部落活動,你要是干擾或中斷
人家的儀式,那些部落人民會有多驚恐跟生氣。
可惜死刑從來不能避免犯罪,我們只是在獻祭罷了
※ 編輯: piggyman (220.136.209.115), 03/11/2017 20:3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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