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三倍券算禮券?經部:法源不同 訂期限未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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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基會的法律程度如果低落到這種程度的話,還談什麼保護消費者. 要談法源,那就依法論法. 首先,消保法適用的主體是消費者與企業經營者,政府根本不是「企業經營者」. 因此不會是消保法的規範對象. 其次,人民是先花1000元來取得領取政府2000元補助的資格,這個根本不是買賣關係. 怎樣都不會適用《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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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可悲黨政府的說法太多槽點了. 1. 三倍卷出發點在於刺激消費跟禮券不一樣. 試問哪個禮券的目的不是為了刺激消費,. 會有禮券誕生不就是想要消費者來花錢?. 用小折扣先讓消費者把錢掏給我. 你他媽有沒有覺得跟三倍卷很像. 只差在折扣率不同而已. 2. 三倍卷沒有買賣任何商品行為. 哈囉,請問政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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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券」的定義在於「營利事業與消費者的買賣關係」,且換取具體服務或商品,但是三倍券的出發點在於刺激消費,並沒有買賣任何商品。. 所以我說這振興券完全被消費券打趴呀. 不但要人民先花1000去買券,而且那禮券還違法.........民進黨政府有沒有那麼爛呀,200. 年的消費券法案在那直接用不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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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聯合報. 記者:賴于榛、周志豪、劉宛琳、陳宛茜、黃有容. 完整標題:三倍券算禮券?經部:法源不同 訂期限未違法. 內文:. 對於外界指民眾花一千元買三倍券應參照禮券規範,或民眾應受「消保法」保障,經濟部昨說明,三倍券與禮券適用法律不同,並未違法。. 經濟部商業司司長李鎂指出,「禮券」的定義在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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